听到叶蓁蓁为宋瑾泽说好话,老爷子越发没好气地瞪了宋瑾泽一眼,“哼!他敢这么威胁你,就是在欺负你!” 叶蓁蓁笑了笑,“爷爷~,您息怒,生气对身体不好,他虽然说了要封杀我,但也没那么做,我想了想,其实这也不算欺负吧。” 现在这话,叶蓁蓁言语里全是真诚,半点没有刚才在餐厅时那种演戏的成分。 “臭小子,你看看,蓁蓁温柔又体贴,到现在都这么护着你,为你说好话,你还不知道珍惜…” 宋老爷子虽说上了年纪,但他思想还是很开明的,他并不反对叶蓁蓁在娱乐圈发展。 反而在原主之前提出说想靠自己的能力,暂时不对外公开结婚对象时,老爷子对她还很欣赏。 如今看叶蓁蓁带着小辰在综艺直播里游刃有余,面对那些黑粉的冷嘲热讽也都轻松化解,老爷子又有什么理由不喜欢自己亲自选的孙媳妇儿呢。 什么护着他啊? 叶蓁蓁一愣:爷爷,这话不能乱说,我没护着他。 只是凭良心说话而已! 宋瑾泽垂眸盯着女人脸上的小表情,唇角轻扯,“是,这还得感谢爷爷,给我找了个这么好的‘太太’。” 叶蓁蓁:…… 这字里行间,她隐隐听出些咬牙切齿的感觉… 宋老爷子跟叶蓁蓁想的不一样,他觉得孙子有了认错的态度,再看向宋瑾泽的时候,脸上的怒色也微微缓和了些。 蓦地,老爷子眉头一皱,伸手指了指宋瑾泽额前被碎发遮了一半的红痕,“你,你那额头上是怎么回事?” 宋瑾泽眉梢微挑,不说额头上的伤他都忘了。 下午开完会,他感受到章秘书看自己的眼神一直很奇怪,加上会议期间公司高层那些细微的变化,他这才意识到,自己额间贴上去的创可贴没有撕掉。 从章秘书那里得知,公司众人因为他额间的这个可爱创可贴都在议论纷纷,又想到要带叶蓁蓁和小辰回家吃饭,所以,在下班出办公室的时候,他直接将额头上创可贴撕掉了。 省的让宋夫人看到又少不得一通问东问西的。 他这额间有碎发遮挡,若隐若现的,不近距离看,实际上也看不到这道红痕。 不想这会离老爷子近,对方又是从下往上仰着看他,头发下面的红痕自然就遮不住了。 宋瑾泽舌尖低了抵下颚,狭长的眸略有深意地看了眼叶蓁蓁,又看向老爷子,无所谓道,“能怎么回事,就是您口中那个温柔又体贴的女人挠的。” 叶蓁蓁脸上的神情一僵,眨巴了下明媚的大眼,这货怎么胡说八道含血喷人的本事张嘴就来啊! 他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我什么时候挠你了啊,明明是你自己弄伤的!” 想栽赃嫁祸污蔑她,试图扳回一局? 没门! 宋瑾泽唇角一扯,“昨天晚上…” 昨天晚上? 叶蓁蓁气哼哼地起身,仰头对上男人那双深邃的墨眸,倒想看看这货接下来还能编出什么瞎话来! 她昨晚在病床上睡了一整晚,会挠他? 宋老爷子一怔,“昨天晚上蓁蓁不是还带着小辰在录节目吗,你胡说什么!” 话说完,老爷子还微微歪了歪脑袋,仔细瞅了瞅自己孙子额头上的‘伤’。 看着确实不像磕的。 是挠的。 还是指甲挠的。 这… 宋瑾泽实话实说,“她录节目的地方在安城,我也正好在安城出差。” 这伤确实是叶蓁蓁挠的,想到刚才叶蓁蓁在老爷子面前把伤势说的很轻,他也没再说多的。 陈述事实就好。 宋老爷子严肃的脸上泛起了一抹很是欣慰的笑意,“嗯…蓁蓁不错!” 能把这臭小子挠到,还是很有本事的。 没准,再过不久,他就能抱到刚出生的奶娃娃了! 叶蓁蓁一脸懵。 爷爷不生气,还反倒夸她了? 不是,这夸她就夸她吧,那这不就等于变相承认这伤就是她挠的了? 等会,老爷子脸上那别有深意的笑是… 都是成年人了,叶蓁蓁好像又有点懂了,这老爷子肯定是误会了! 就说,怎么觉得房间内气氛突然就变了… 但她又不能再多说什么,毕竟刚才她跟长辈们说自己伤的不严重,现在要是再说出昨天在医院的细节,不仅她自己没脸不说,老人难免还会担心。 而宋老爷子此时内心的气也全消了,脸上故作严肃地对宋瑾泽道:“行了行了,你赶紧带着蓁蓁回去吧,不准再欺负蓁蓁了!” 难得有时间,回家干点正事! 他还等着抱奶娃娃呢。 宋瑾泽淡淡地瞥了叶蓁蓁一眼,“回家。” …… 回去的路上。 小辰因为好几天没有见奶奶,明天正好是周六,也不用上幼儿园,小家伙晚上就留在奶奶家了。 现在车厢内只有叶蓁蓁跟宋瑾泽。 没有小家伙在,叶蓁蓁突然觉得这周遭的气氛有点尴尬,还有点冷! 男人在刚才去的路上还拿着平板一副很忙的样子,这会他就坐在她对面,长腿交叠,一双狭长的眸子微眯着,就盯着她看。 叶蓁蓁也毫不示弱地挑眉,眼神很是不屑地瞥向对面的男人… 四目相对,男人先开口了,“叶蓁蓁,我真没想到你除了不识好歹,记仇外,居然还是个戏精。” 叶蓁蓁:!!! 看,这货自己记仇,还要倒打一耙。 她毫不示弱地反驳,“承蒙宋总赞美,演戏是我的专业,能现场近距离看我演戏,你应该感到荣幸! 至于我不识好歹这些,我并不觉得,我反倒觉得,宋总你含血喷人栽赃嫁祸的本事那真是一流,而且还抢我碗里的虾!” 还是剥好了的! 说到最后那一句时,叶蓁蓁脸上不自觉地流露出一丝遗憾,饭吃到一半,她连一只香辣虾都没吃进嘴里。 宋瑾泽倒吸一口凉气,“叶蓁蓁,你是不是忘了今天上午医生说过,你不能吃辣,会影响伤口恢复?还有,你不是说好歹夫妻一场,我用实际行动关心你反倒是我的错了?” 叶蓁蓁大脑飞速运转,这种时候,她绝对不能落了下风。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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