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噗——” 泽宝一口发糕,喷了出来,“不是吧,谁要娶杨大勺?反正我不!” 涯宝贴心地从袖子里,掏出一方白帕子,给哥哥擦了擦满是渣子的嘴,并纠正道:“她叫杨桐月,名字还是娘亲给取的呢。” “我记得,她抓周宴上抓了个勺子,她爹当即拍板,说不如就叫杨大勺吧,哈哈哈。” 泽宝咧嘴笑了起来,揶揄道,“这丫头肯定特别能吃。不像我,抓周宴上抓了一把小剑,多么威武霸气啊,日后肯定要跟爹爹一样,是要上阵杀敌的。” 涯宝忍俊不禁:“不过,听说娘亲拒绝了,不愿意拿咱们兄弟联姻。只是让杨家的长孙,过来给咱们当伴读。” “娘亲真好。” 泽宝红扑扑的脸颊上,浮现幸福的笑容,“咱们国子监蒙学部甲板,超过一半的孩子,都被爹娘强行联姻婚配了。那些同窗,甚至连未婚妻长什么样都不知道。” 涯宝点了点头:“是有这么回事儿,听说那个离家的小霸王,离七少爷,都被配了个又黑又壮大他六岁的侯门女子。” 泽宝幸灾乐祸地笑了:“活该!” 顿了下。 泽宝又道,“对了无涯,你抓周的时候,抓起了什么?” 涯宝愣住了。 抓周? 他是被慕府烂赌的马奴下人收养的,吃不饱穿不暖,养父母哪里会给他办什么抓周宴。 “不记得了。” 涯宝的神色,有些黯然,浓密的睫毛低垂而下。 “你那么聪明,肯定抓起了书本或者金元宝。”泽宝并没有意识到弟弟的情绪低落,大咧咧地拍了拍弟弟的肩膀。 涯宝腼腆地笑了。 *。*。* 摄政王原本是个很勤政的人。 原本。 他已经一连九日,没有大清早的就抵达镇北军营,操练士兵了。 三日一次的大朝会,他已经连续三次缺席了。 文武百官莫不震惊。 离党的官员窃窃私语着,兴奋揶揄。 “温柔乡是英雄冢,此言果然不假。” “应该早点让摄政王和长公主成亲的,摄政王缺席大朝会,同僚们都轻松起来了,再也不用担心一句话说得不对,就喀嚓掉脑袋。” “别说了,没看到陛下脸都黑了。” 谢玄宸高坐在丹墀龙椅之上,满脸写着不高兴。 龙椅前方摄政王的紫檀椅,空空如也。 按理说,这个狠狠碾压在自己头上的权臣不在,他应该欣喜才是,大朝会上自己就有更多的话语权,能够主宰更多的事。但是,只要一想到这个该死的晏泱,一刻不停地缠在皇姐身边,正大光明地以长公主驸马的身份跟皇姐日夜腻歪在一起,他就难受得心脏像是爆开了一般。 “启禀陛下,老臣以为,开科举之事有失体统、有违祖制,自古官员任用,一方面是由朝中三品以上大员举孝廉,另一方面则是由国子监培养人才,直接进入官场,此套制度绵延千年,除了云煌一朝,此前三朝皆如是。” 左仆射离尚书,趁着摄政王和长公主不在,在大朝会上据理力争。 企图把萧望之的科举提案,给否决掉,彻底踩到臭水沟里,永不翻身。 笑话! 以前世家子弟什么也不用做,到了十六岁就能直接做官,一路青云直上,凭什么让一群下贱的平民、寒门学子,来官场上分一波羹? 权利,就应该集中在门阀豪族手中! 萧望之立刻举起笏板,出班奏道:“离公此言差矣,科举取士,可令天下英雄尽入陛下之手,更有利于陛下的中央集权,而削弱世家门阀分权的遗风。” 一针见血。 朝堂上,几乎所有的官员,都变了脸色。 这个萧令公,萧丞相,他是真的敢啊! 敢说,也敢做! 果不其然,就连少年天子听闻此言,都极为动容,眸子里汹涌出异样的神采来。 谢玄宸原本是坚定不移地支持老师离泛的,但萧望之的话,却狠狠地戳中了他的心窝子。 他是个傀儡皇帝没错,但控制他的外戚晏家,正是贪权可恶的世家门阀! 他渴望亲政,渴望收拢回皇权。 渴望天子的专制权利! 而科举制度,刚刚好,能够与天子的中央集权制度相辅相成,间接削弱世家对皇帝的掌控力,扶持起科举取的寒门子弟为新势力,与世家抗争。 “萧令公何以想出科举之策?为天子遴选人才?” “陛下,非臣之计,乃长公主之计耳。” 萧令公深深一揖,脸上有自豪之色,慷慨道,“去年在白帝城,长公主殿下就曾经和老臣讨论过科举取士的设想,并罗列出了具体的流程,以及考核分科制度,设计得非常严谨。” 谢玄宸心潮翻涌,瞳孔剧烈地收缩。 又是皇姐! 皇姐能想出这等妙计,可见她和自己一样,心底是很反感豪族门阀势力的。biqubao.com 皇姐果真是他的知己! “宣皇姐入殿,朕要亲自与她商讨科举取士。” “这……恐怕迟了。” 萧望之作为慕听雪的心腹重臣,是知道她的行程的,“此刻,长公主殿下已经动身,与摄政王一起,前往白帝州。” “什么?” 谢玄宸震怒。 真该死啊晏泱! 跟皇姐一起腻歪了九天还不算,竟然又把人给拐跑了,夫妻俩跑到白帝州甜蜜旅行去了! *。*。* 慕听雪的确是是和新婚夫君,度蜜月去了。 辛苦了上了一年多的班,结婚了蜜月旅行一下,不过分吧。 再说了。 她也不是只顾着度蜜月,马车的车厢里,还装着许许多多的辣椒种子。拉到白帝州区,让她封地的百姓们,开始种植辣椒。 辣椒这种作物,所能够创造的巨大经济价值,是不可估量的。 估计也就比那些高产粮食差一点点。 虽然她不收白帝州百姓的食邑了,但对自个儿的封地大本营,还是要格外优待一些的。 “困了?” 晏泱发现妻子,斜倚在窗边,慵懒地打了个哈欠。 “嗯,最近几日身体总是困倦。”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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