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是说的什么混账话?!” 慕刘氏一副受了巨大侮辱的模样,怒不可遏,“你比风儿年长四岁,又是同一个父亲,他如何不是你血脉相连的亲弟弟?” 慕风就是她的命根子。 她疼爱慕风,可比疼爱慕玉河还要多得多。 “就凭你们母子三人需求无厌。” 慕听雪语气冰冷。biqubao.com 无涯入了国子监,是天时地利人和,是泽宝的帮助。跟慕刘氏母子根本挨不着的关系,她也能舔着脸来要求这要求那,令人作呕。 慕刘氏大声嚷嚷起来:“本夫人怎么需求无厌了?你不帮衬亲弟弟,还诋毁母亲,一点孝道都不尊!我要去衙门告你!” 这个时代,不孝是重罪。 子女不孝,父母告官,情节严重者,甚至是能判坐牢的。 “你不是我亲生母亲,也从没抚养关心过我,少道德绑架。” 慕听雪根本不吃她这一套,心中毫无愧疚。 慕刘氏就咬死了她不孝,甚至大哭闹将起来:“云煌国以孝治天下,你身为王妃,代表皇家脸面,竟然虐待家中老母,苛责弟弟,忤逆不孝,这还有没有天理王法了,呜呜呜——” 慕听雪觉得好笑,这老虔婆,连皇家颜面这顶大帽子,都扣过来了。 “哭!哭大声点!是没吃饭么,声音太小了,听不到!” 慕刘氏僵住,被慕听雪这么一吼,竟然忘了抹泪。 她被对方眼中陡然间迸射出来的刻骨冷意,给吓了一跳。那是……浸染过血的,杀人的眼神,似猛虎,似凶凰。 她一个妇道人家,整日盘桓于内宅,跟人扯头花,哪里见过这种恐怖的眼神? 当即就像是定在了原地,不能动弹。 “刘杏,你给我听好了,我慕听雪的母亲,是父亲的嫡妻,她的牌位还在慕氏祠堂里。云煌礼法明文有载,继室见了嫡妻的灵位,需叩拜,行妾礼!” 慕听雪言辞铿锵,“告我不孝?可以。等到了官府衙门,我也要告你不懂尊卑,嫁入慕家那么多年,每逢嫡妻忌日,你从不曾跪拜上香。” 慕刘氏本名刘杏,已经有多少年,没有人连名带姓的喊她了。 上一次,还是十多年前,给已去世的嫡夫人做丫头的时候。 “你刘杏,是因为尿盆子刷得干净,才被我母亲提拔上来的。” 慕听雪毫不客气地揭开刘氏的最后一层遮羞布,“你做了我母亲的贴身丫鬟,趁着她病重,给我爹茶水里下迷药,怀了孩子,气死原配上位,你还真把自己当个东西了,要我孝敬你?” 原主就很讨厌刘杏和她的一双儿女。 只不过原主性子软,不喜争,这么多年还一直被继母、继妹嘲笑不得宠,继弟慕风也觉得自己是男娃儿特别高贵将来是要继承慕家富可敌国财产的。 “你胡说八道!” 刘杏的情绪崩溃了,那段年轻时候低三下四给正室嫡妻端尿盆子的屈辱过往,是她心底最黑暗的一根刺,慕府里知道这件事的下人都被她给秘密处死了,本以为会彻底淹没在时间的尘埃里,谁曾想竟然被慕听雪这么大庭广众之下宣扬了出来,她以后还怎么做人? “我是慕家的当家主母,也是富家千金,你才是刷尿盆子的!” “呵,谁端过谁心里清楚。” 慕听雪欣赏着对方抓狂歇斯底里的模样,“难怪我每次见到你,听你说话,都觉得臭不可闻。” 刘杏疯了一样:“我才不臭,我每天都洗三遍澡,用最好的熏香!” 尿盆子的味儿冲。 而且黏在人身上,很久都洗不净,去不掉。 她就是这样染上洁癖的。 “不臭你洗那么多次干嘛?”慕听雪一声轻笑,“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么。” 这俩人在慕府大门口争吵,引来了不少人观看。 因为慕家的府邸,是建造在繁华的瑶光街上的,所以前来围观的不止慕家本家人,还有来往的行人,围了个水泄不通。 一传十、十传百,才须臾的功夫,几乎整条瑶光街上的人,都知道云煌国首富夫人刘杏,是给人刷屎尿盆子的出身了。 “原来刷屎尿盆子,都能攀上首富,真是开了眼了!” “就是这个端尿盆子的泼妇,不让覃岭王妃赈灾,王妃买粮她就抢粮食,还说赈灾的银子都是她一个人的钱。” “王妃有嶙峋骨、有菩萨心,她的儿子能进国子监读书是应该的,刘杏儿子也配?” “真自私,嗬呸!” 别说是路过的行人了,就是路过的狗,都忍不住对着刘杏吐一口唾沫,吠几声。 这条街上,不知道多少人,吃过慕听雪赈灾的粥和馒头。 经过赈灾一事,慕听雪或许在勋贵世家中的影响力还不值一提,但是在广大百姓群众中的声望和影响力,已经高到了一个离谱的程度! 舆论,威望,影响力,是很恐怖的东西。就好像神佛的香火信仰。 刘杏很快就招架不住了,如果是对线慕听雪一人,她勉强还有一战之力,但是对线一整条街慕听雪的脑残粉,她只能丢盔弃甲,仓皇逃窜。 继上次在码头被雪球砸伤之后,刘杏在自家大门口,又被砸得狼狈不堪,鼻青脸肿。 狼狈地逃到了府邸深处,再也不敢出门半步。 *。*。* 慕家有个规矩。 平日里各房各论各的,但每个月初一十五的晚上,不管多忙,全家主要成员都要回本家一起用晚膳。 今儿,就是十五。 到了晚上的时候,偌大的餐厅里,除了慕听雪平日里常见的大房熟悉面孔,二房的人,也都来了。 二少爷慕公孝,跟慕听雪是有仇的,见了她也不叫人也不行礼,就冷哼了一声。 二叔慕宗图,四十岁的年纪,五官倒还生得不错,但可能常年沉浸于酒色中,眼窝深陷,眼眶青黑,瞳孔浑浊,皮肤暗黄,牙齿稀疏,一看就是纵欲过度、肾功能不好。 二婶是姓顾,顾花奴,娘家是在大运河上做生意的。她很会打扮,举手投足之间都是成熟妇人的风情。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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