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厢里坐着四人,两男两女。 其中一男的白发苍苍,面容憔悴,坐着轮椅上,一看就是个身子虚弱的病人。 而另外一男子比较年轻,三十岁左右的样子,也是个白人。 另外还有个白人中年女子。 坐在那白人女子身边的是一年轻女郎,那女郎长着一副亚洲人面孔,像是中国人。 唐枫和乔治走进去的时候,他们纷纷投来目光,专注地看着他。 那老人和那中年女子眼中有股惊讶之色,好似看到了让他们难以置信的一幕。 “乔治先生,里面怎么有人,是不是我们走错了包厢?”唐枫惊疑道。 乔治微笑着摇头道:“没有,我们来的就是这里,他们都是我熟悉的人,是朋友。” “是熟人?”唐枫一脸疑惑之色,他不知道为什么乔治安排他和那四人一起共进中餐。 不过看到那坐在轮椅上的病人,他心中似乎想起了什么,脸上的疑惑之色渐渐变淡。 “唐医生,请里面坐。”乔治热情邀请道。 “谢谢。”唐枫点了点头,走了上去。 既然来了,那不管是什么情况,都要给对方这个面子了,对方是医院的院长,而他手底下那么多病人在他们医院治疗,后面还有事情求于他们。 等他走过去时,除了那名坐在轮椅上的老者,其他三人都站了起来,笑脸相迎。 “欢迎。”那中年女子笑容满面地招呼道。 “你们好。”唐枫用英语向他们点头问好。 乔治介绍道:“唐医生,这是华特先生,华特先生的女儿华特小姐,还有他外孙杰克,那是他的秘书兼翻译赵小姐,赵小姐和你一样,也是个华人,你们是同胞。” “唐医生,你好,见到你很高兴。”华特三人纷纷向唐枫问好。 唐枫自然也彬彬有礼地回礼。 “你好,唐医生,我叫赵嘉敏,我也是中国人,老家德州,很高兴认识你。” 那小秘书朝唐枫伸出手来,笑吟吟地招呼道。 她说的不是英语,而是汉语,让人听来颇有一股亲切感。 “你好,赵小姐,我也很高兴认识你。”唐枫握住她手,彬彬有礼地说道。 在这异国他乡遇到祖国同胞,那种心情自然说不出地舒畅。 唐枫和赵嘉敏他们初次见面,寒暄一阵。 赵嘉敏他们都很表现得很热情,而他不卑不亢,大家聊得很愉快,包厢里充满融洽的气氛。 很快,瓦特先生请唐枫入座。 坐下来后,他们继续聊谈。 “唐医生,听乔治他们说,你是个中医。”华特说道。 他话题倏忽一转,转到了医学上。 唐枫郑重地点头道:“是的,我是个中医,中医是我们是中国传统的医术,拥有上下五千年的历史,不过你们接触不多,肯定了解甚少。” 华特说道:“不瞒你说,我以前也是个医生,当然是名西医,学习期间去过你们中国,在你们美丽的首都京城住了一段时间。那时候也有接触中医的,但是如你所说了解不多,呵呵,因为那太深奥了,我理解能力有限。你们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本来就很难学习,别说是文化了,就是你们中国汉字,对于我们外国佬来说,学起来也是一种莫大的折磨,太难了,真的太难了!” 说着他笑了起来,华特小姐他们也跟着笑起来,气氛热烈。 “你说的对,那不好学。”唐枫点头道。 对方赞赏中华文化,他感到欣慰且自豪。 他发现,眼前的华特先生虽然病重,身子孱弱,但却是一个很有风度的人,而且很幽默。 像这样的人很容易让人亲近,交流起来心情愉悦。 笑完后,华特继续说道:“乔治院长已经告诉我了,这两天你在我们医院帮忙,救治了很多重症伤者,你医术高明,有起死回生的本事,让我们的医生非常佩服。我真是想不到,中医竟然有那么好的效果,简直是奇迹。” “华特先生是我们医院的董事长,他一直很关注医院事务,所以知道了你的事情。”乔治在一旁说道。 “原来华特先生是圣约翰医院的董事长,幸会幸会。”唐枫说道。 其实他早就看出来了,对方的地位显然在乔治之上,比院长还要大的那就是老板了。 M国很多医院都是私立的,私人开设,背后有老板和投资商。 华特摇头道:“什么董事长,那都不值一提,我不过是个快要死的老头子而已。” 说出那话来时,他脸上闪过一丝绝望之色。 唐枫惊讶道:“华特先生,你怎么那么说?” 华特说道:“难道你没看出来吗?我曾经是个医生,现在是个病人。” 唐枫点头道:“我看出来了,你确实生病了。” 华特道:“我这病不轻啊,肺癌,小细胞未分化癌,是这种癌中最严重的一种,现在已经发展到晚期,出现了淋巴转移。你知道我这抗癌的五年是怎么走过来的吗?几乎每天都被药水泡着,不知道做了多少次手术和化疗,原本健壮的身体被摧残成这个样子了,只能坐在轮椅上,以轮椅代步,几天前经检查发现,癌细胞已经大规模扩散,我每天呼吸都困难,都要输氧,留给我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看出来了。”唐枫仍点点头道。 对方得的是什么病,情况怎么样了,他自然一眼就看得出来。 “唐医生,既然你们中医那么厉害,能将没有呼吸的人救活过来,那你也给中医给我父亲治治吧,我们以前从来没尝试过中医,一直用的西医疗法,他做了太多的化疗,已经承受不起化疗所带来的副作用了,所以想请求你帮忙,用中医给他治疗,你医术那么好,我相信应该会有很好的效果的。”华特的女儿华特小姐语气恳切地说道。 “唐医生,你能治好我外祖父的病的是不是?” 华特的外孙杰克激动地问道。 唐枫没有立马回答,他看看带他过来的乔治,再看看华特他们。 “对,这病我能治好!” 稍后,他没有犹豫,斩钉截铁地说道。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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