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中饭后,唐枫按照宁傲雪给的地址,赶去给二婶的母亲治病。 尽管对方母子以前的所作所为令人不齿,很难原谅,但那老太太毕竟是无辜的,对方求了那么久,是该给她看病了。 那周家老太太在市里一家比较有名的医院住院治疗。 这是一家私立医院,在治疗肾病方面比较权威,算是一家专科医院了。 唐枫以前没来过,不过宁傲雪都已经将周老太太所在的具体房号都告诉他了,他直接去病房找病人就可以了。 没多久,唐枫开车来到了医院,到了医院后,他直奔周老太太的病房。 这一趟并不是“微服私访”,他来得非常低调,医院的医务人员,以及病人自然都不知道。 二婶他们也是不知道,当然,宁傲雪后面有没有告诉他们就不得而知了。 他来到此家医院的时候,倒也没有人注意到他,认出他来,可能他的名气还没有达到路人皆知的地步,没有被人认出来也正常。 来之前他还担心被人认出来,被纠缠,那样的话他不好脱身了,现在没有人注意到他反倒是好事,让他放心。 住院部很安静,周老太太所住的病房更是安静。 唐枫推门走进去时,发现里面除了一位老汉,以及躺在病床上的一位老太太,没有其他人在。 “咦,奇怪了,二婶他们怎么没在?”陈枫心中嘀咕道。 他虽然没见过周老太太,不认识她,但能肯定,躺在病床上的那位老太太就是他要找的人,而在病床边照顾她的应该是她的老伴。 “请问是不是周老太太?”唐枫走进去问道。 那老汉抬起头来,惊讶地打量了他一眼,问道:“你是哪位?” 唐枫一本正经地回答道:“我是医生,一名中医,是你们子女请来给老太太看病的。” 他扫了一眼躺在病床上的周老太太。 人已经是瘦骨嶙峋,一张脸皱纹满布,除了骨头和皮,估计一点肉都没有,而且是雪白色的,带着蜡黄。 给人的第一感觉虽然不是病入膏肓,但却是“风烛残年”。 按照俗话说,已是行将就木,活不了多久了。 不过在唐枫眼里,只要对方器官没有全部衰竭,有病灶存在,那就能救活,使其延年益寿,别说活太长久,多活个三五年完全不是问题。 毕竟在他看来,八九十岁年龄不是太大,一百岁以上才是真的高龄,活到那个年纪死去方称得上寿终正寝。 “你是我们家人请来给我老伴治病的中医?”那老汉疑惑道。 唐枫点头道:“是的,我是医生,来给你们家老太太看病的。我现在就给他看。” 那老汉说道:“谢谢你的好意。他们怎么请你这么一位年轻的中医来给我老伴看病?没用的了,她这病西医都治不好,更别说中医了,不过听说他们宁家有位女婿也是中医,医术可了不起,什么病都能治,但可惜啊人家对我们有偏见,不管我们怎么求都不给我老伴治病,现在医生说了,她这情况想要保持住只有在医院里住下去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可能就是在这里等死吧。” 他一脸悲观之色。 唐枫说道:“你不要那么悲观嘛,说不定她的病就治好了,还能健健康康的多活几年呢?” 那老汉摇头道:“没希望了,医生说这是绝症,而且她不只是肾脏有问题,身体还有其他很多毛病,不论是哪个毛病,一旦发病严重起来都可能要了她的老命。” 唐枫道:“有那么严重吗?不管怎样,我既然来了,那就要给她看看,作为医生,我要病人家属的所托负责任。” 他没有说明自己的真实身份,以免那老汉太过惊诧,他不是来向二婶他们表现,只是单纯地来治病救人。 “好吧,那有劳你了。”老汉点头道。 他对唐枫并没抱什么希望,但又不想辜负对方的一片好意,便让他给自己老伴看病。 当下唐枫仔细给周老太太查看起病情来。 通过一番诊查,他看出来了,对方患的是肾衰。 这是一大疑难杂症。 除此之外,正如她老板所说的那样,还有一身其他的急慢性疾病,尤其是心肺最为严重。 她的冠心病和支气管炎一旦发作起来,确实有致命的危险。 而这些慢性重病又极不好治,对于普通医生是十分棘手的病症,病人只能靠养,慢慢控制住疾病,能控制住不发作就已经很了不起了,想要彻底治愈无疑是奢望。 不过那是对于别的医生来说的,唐枫却没有将那些疾病看作是无法克服的病魔。 因为像这样的病人他见过实在是太多了,每天在门诊部不知道要接待多少,只是可能那些病人身上没有这么多的病。 那么多严重的疾病集于一身,确实是比较少见的,不过也不是不可以治疗,只是相对而言比较难以治愈。 “老伯,你太太这病可以治,回头我会炼制一些药物来给她服用,服用了那些药物再加上常规治疗就能慢慢好起来。”过后,唐枫郑重其辞地说道。 “这是真的吗?我老伴的病能治好?”那老汉惊喜道。 唐枫用力点头道:“对,能治好,你相信我就是了。” 他们两人正说话的时候,原本一动不动,闭着眼躺在病床上的周老太太突然剧烈咳嗽起来。 咳得非常厉害,就好像肺都要咳出来一样。 紧接着是气喘,呼吸不畅的样子。 典型的心肺病发作的症状。 “她呼吸又不畅了,我得马上叫一声!”那老汉激动地说道。 他慌张地按下了床头的紧急呼叫按钮,可是按了几下没人反应,可能值班的护士没有听到。 “我去外面叫人,你帮我照顾一下。”老汉说道,说完,他起身匆匆忙忙地奔出了病房,去叫人了。 他走出去后,唐枫急忙掏出银针来,给病人进行针灸,实施急救。 他刚才已经诊察完病人的情况了,知道他突然那个样子是什么问题,很好处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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