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了。”收起银针来后,唐枫说道,“奶奶,现在没那么痛了吧?” 谭老夫人激动地说道:“不痛了,一点都不痛了,太神奇了,小唐,你可真是厉害,是我见过的最厉害的医生,以前我经人介绍也经常做针灸治疗,请的还是中医界很有名的针灸大师,可他们哪里有你这么好的效果,有一点点效果就很不错了,而你完全不同,一下子就止住了疼痛,简直是华佗再世啊!” 老谭笑道:“我就说小唐医术了得,是个神医吧?他不但治好了我的病,还治好了老宁以及其他很多人的病。” 唐枫摇头道:“你们过奖了,那算不得什么,刚才我只是控制住了奶奶的病痛,但治标不治本,想要彻底治好还得开药。” 谭老夫人迫不及待地道:“那请你赶快给我开药吧,我做梦都想治好我这病,再也不要遭受那等痛苦了。” 唐枫说道:“药我亲自给你熬炼,熬好之后我会及时送过来给你服用的,所以你不用担心。” 谭老夫人欣然笑道:“那就再好不过了,太谢谢你了。” 唐枫说道:“不用谢,举手之劳而已。” “唐医生,我奶奶这病吃中药就可以了吗?还要不要手术?”允儿开口问道。 唐枫回答道:“不用,某人说痛风是做手术,那是井蛙之见。痛风不是单纯的器官病变,而是系统性疾病,想要治好,得从源头着手,那样才是治疗之本,否则治标不治本,病情反反复复,甚至给病人带来更大的痛苦。” 听他这么说,呆呆站在一旁的肖鹏神色异常窘迫,内心羞愧无比,因为他心知肚明,对方说的某人指的就是自己,他在羞辱自己,反击自己。 唐枫冷冷地扫了肖鹏和周谭一眼,说道:“还说是世界顶级名牌学府毕业的,我看是野鸡大学吧,居然连最简单的医学常识都不懂,还有脸来指责别人!” 肖鹏满脸通红,周谭也脸色发白,一句话说不出来,因为她已经无话可说,刚刚事实已证明,对方能轻易控制住她外祖母的病痛,想必彻底治愈也不是什么难事吧。 “周谭,我们走吧,我还有事情要去处理。”肖鹏突然说道,身陷如此尴尬的境地,便只有抽身离开了。 周谭点头道:“好的,我陪你一起去。” 她颜面扫地,也在这里待不下去了,只有尽快离开。 “外公,外婆,表姐,我们有事先走了,以后我再来看望外婆。”她随后说道,言毕便拉着肖鹏匆匆忙忙地朝门口走去,唯恐逃之不及似的。 “哎,那肖鹏,你别急着走,你的口服液,有小唐给我治病,这口服液哪里还用得上,你拿回去吧。”谭老夫人急忙叫道。 肖鹏两人愣愣地停住脚步,谭老夫人将那从美国带回来的口服液递给允儿,让允儿还给肖鹏。 肖鹏万分尴尬地接了过去,然后飞速离去,走出了大门。 他们两人离开后,大厅里的气氛便好很多了。 谭老夫人和允儿他们有说有笑,对唐枫表示夸赞和感激。 没过多久,他们便准备好了饭菜,款待这位神医贵宾。 饭后和谭家人聊了许久,这才道别,准备离去。 “唐医生,真的太感谢你了,你不但治好了我爷爷的病,还治好了我奶奶的病。”允儿亲自送唐枫出门,路上,她巧笑嫣然,充满感谢。 唐枫说道:“不用谢,谭小姐,我是医生,那是我应该做的。” 允儿说道:“不要叫我谭小姐,叫我允儿就可以了。” 唐枫点头道:“好。” 说完之后,他道了别,然后上车离开了。 离开谭家后,唐枫并没有马上返回公司,而是赶往张氏国医馆。 他来这里,自然是给谭老夫人抓药,熬药,既然答应了人家,那自然要尽快将药熬炼,治好她的病了。 没过多久,唐枫来到了医馆,开始炼药。 本来谭老夫人那病用普通的汤药治疗就基本上差不多了,但现在手头上既然有了灵草,那自然要用灵草炼丹,那样效果会更好,能很快治好。 用了几个小时,直到傍晚时分药物才出炉。 “张老师,等那些丹药风干之后,你派伙计帮我送去谭家,给谭老夫人服用。”药炼好后,唐枫嘱托张仲堂道。 张仲堂点头道:“好的,这事交给我们,你就放心好了。” 唐枫笑道:“请你们办事我放心。张老师,跟你说个事。” “什么事?”张仲堂好奇地问道。 唐枫说道:“我准备开办医馆了。” “你要开医馆了?”张仲堂惊喜道。 唐枫郑重地点头道:“是的,医馆都在装修了,最迟一个月之内办好。” 张仲堂激动道:“那敢情好啊,你开医馆,那是病人之福,也是我们中医之福啊,现在西医当道,中医很难被人所接受,有你这位年轻有为的神医加入这一行,那能推广中医,振兴中医了,我非常支持,非常期待!” 唐枫说道:“一切尽力而为吧,中医没落了那么久,也该是复兴的时候了。张老师,我想请你帮个忙。” “什么?你说,只要是我能做到的,一定竭尽全力!”张仲堂忙不迭地说道。 唐枫微笑道:“就是想请你给我介绍一些中医方面的人才,开医馆肯定需要招聘医务人员,光靠我一个人那办不起来,你是这行的老医师,见多识广,认识那么多中医界的朋友,所以我想这个忙你帮得上,只要是真正有本事的人,我非常欢迎,待遇一定不会比别的地方差,只高不低。” 张仲堂说道:“这个我说不定还真帮得上忙,正如你所说,我认识行里的一些朋友,回头我帮你打听打听,看有没有同仁有兴趣加入你们医馆,能加入你医馆,在你手头下做事,那可是莫大的荣幸啊,因为前途不可限量!” 唐枫欢喜道:“那就多谢了!” 医馆装修好,人也请到了,那就一切准备就绪了。 张仲堂摇头道:“不用谢,举手之劳而已,那也是我非常乐意做的事情。”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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