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枫原以为对方会带自己去什么大酒店,请自己吃山珍海味,结果来到附近一老街的小吃馆中。 ——杨大妈麻辣烫! 来到门前的时候,唐枫没差点跌破眼镜,这跟他想象的大酒店相差十万八千里吧。 苏虹看出了他脸上的惊诧神色,说道:“杨大妈麻辣烫在这一带很出名的,每到周末节假日还得排队呢,因为慕名前来吃麻辣烫的人太多了,座无虚席。” 唐枫点头道:“明白。早知道是吃麻辣烫,我请你了,一般是男的请女的吃麻辣烫,哪里是女的请男的。” 苏虹嫣然一笑道:“一样的。我们进去吧,今天应该有空位置。” 说完,她带着唐枫走进了店去。 店里面气氛很好,确实坐了不少人,看样子生意不错。 进去后,苏虹拉着唐枫点菜,欢蹦乱跳的,就好像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小女孩一样,跟那个冷酷火辣的女盗匪完全是两个人。 两人点了很多菜,一边烫一边吃。 “味道怎么样?我说了这里的麻辣烫很好吃,没有骗你吧?”苏虹笑盈盈地道。 唐枫点头道:“确实不错,够辣够有味!” 这段时间跟着林家人吃腻了山珍海味,突然换一个口味确实不错,以前在乡下的时候,他每次偷偷进县城,吃得最多的不也是麻辣烫之类的小吃吗? 今天跟着苏虹来吃麻辣烫,他感觉特别亲切。 当下他大快朵颐,津津有味地吃起来。 “你知道我为什么特别喜欢来杨大妈这里吃麻辣烫吗?”苏虹说道,“我喜欢来这里,可不只是这里的麻辣烫好吃,还因为杨大妈是我的偶像。” “杨大妈是你的偶像?你要学做麻辣烫,开麻辣烫店?理想好伟大啊!”唐枫惊讶道。 苏虹摇头道:“当然不是这个了,而是杨大妈的事迹深深打动了我。她做小吃,开麻辣烫店,赚来的钱大部分用来做慈善,资助福利院的孩子了。她是个大好人,很多年前就登上了报纸电视,是附近很有名的一个大善人,大家来她这里吃麻辣烫,不只是因为好吃,也是尊重和支持。” 唐枫说道:“真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啊。”m.biqubao.com 苏虹说道:“我想好了,准备出钱给福利院建一栋新房子,那房子太陈旧了,后墙都有破裂的迹象,每到下雨的时候还会漏水,冬天的风也吹得进。我不希望孩子们住在危房之中。” 唐枫点头道:“可以啊,我支持你!我也想给孩子们做点力所能及的事,等我那些灵草培植出来后,我给他们炼药,治疗他们身上的残疾。” “你能治好他们的残疾?”苏虹惊喜道,“他们身上的残疾大部分是天生的,也就因为有残疾,父母才狠心丢弃。如果你能治好他们的残疾,让他们和正常人一样生活,那对他们来说是多大的改变,是多幸福的事啊!” 她情绪变得十分激动。 唐枫说道:“现在不好弄,但等到手上的灵草培植成功我就有办法了,等着吧,总有一天我会治好他们的,让他们一个个健康快乐。” “太好了,你可真是华佗转世啊,孩子们有福气了!”苏虹兴奋地道。 唐枫郑重其辞地道:“一切尽力而为。” 两人边说边吃。 直到夜幕降临,两人才意犹未尽地起身离去。 苏虹送唐枫走去停车的地方。 两人吃得很饱,聊得也很嗨,经过这一番接触,彼此了解了很多,两颗年轻炽热的心之间的距离拉得更近了。 来到福利院门边停车场,唐枫向苏虹道别,正准备离去,返回宁家的时候。 突然间,一人斜刺里冲了出来,厉声喝道:“你们给我站住!” 那是一身材高挑的年轻女子。 “傅君蝶!”唐枫吃了一惊,突然冲出来喝止他们的不是别人,正是下午约过他的刑警队副队长傅君蝶。 只不过眼下她脱下了身上的警服,换上了便衣。 此刻傅君蝶双手持枪,瞄准了他们。 看到突然不知道从哪里蹦出来的傅君蝶,苏虹脸色大变,有惊诧,也有不安。 唐枫脸色没有多大的变化,他笑盈盈地说道:“傅警官,怎么这么巧?又碰到你了,看样子我们的缘分一直在进行,从未停止过啊。” 傅君蝶呵斥道:“别嬉皮笑脸的,你们两个蹲下,跟我回警局!” 唐枫苦笑道:“傅警官,你这是要做什么?你这是误会了吧?我知道你是警察,抓坏人是你的职责,但要是冤枉了好人那可不好啊。” 傅君蝶冷哼一声道:“你还在狡辩什么?我现在都知道了!你和黑凤凰根本就是一伙的!你们这对雌雄大盗可真是狡猾啊,现在终于抓到你们了!黑凤凰,我现在正式逮捕你,如果你跑,我可以开枪,别存侥幸心理!” 唐枫从容不迫地道:“傅警官,你认错人了吧?她可不是你要找的大盗黑凤凰,她叫苏……苏虹,是这所福利院的义工,也是我朋友,我今天过来是看望福利院那些生病的孩子的。不信,你可以查她的身份证,看我说的有没有错。” “住口!”傅君蝶喝道,“她就是化成灰我也认识!老实点,蹲下!” 她将枪交到右手上,左手快速往口袋里掏去,掏出手铐来,并向前走上几步。 她准备拷住苏虹。 就在她欺近身来的时候,苏虹立即往后撤退,并转身飞速朝前奔去。 她要逃跑。 “站住!我开枪了!”傅君蝶大叫,同时疾速追了上去。 “别开枪!”见她好似要朝苏虹开枪,唐枫大惊,急忙闪过去,一把抓住了她。 随即轻轻巧巧地夺过了她手中的枪。 如果想出手制服她,那是轻而易举的事,但如果这么做,那就真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大盗的嫌疑了。 所以他只是夺过对方手上的枪,以免她开枪射杀苏虹。 “你!混蛋!放手!”傅君蝶高声怒吼道,她全力挣扎。 唐枫终究还是放开了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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