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大厅,来到停车场的时候,陆佳豪热情洋溢地说道:“宁叔叔,傲雪,我已经在金至尊大酒店订了个包厢,一起去吃个饭,就当是为宁叔叔接风洗尘。” 宁泰笑意盈盈地说道:“还是佳豪有心啊,傲雪,你看他多周到。” 宁傲雪不假辞色地道:“我刚吃饭过来的,吃不下。爸,还是回去吧,刚才来的路上我接到妈的电话,她说她准备好了饭菜,让你回去吃饭。” 陆佳豪连忙说道:“可以把阿姨叫来,一起吃饭的,要不我马上给她打电话,把她请过来?” 他掏出手机来,就要给宁母打电话。 宁傲雪急忙道:“不用了,不要那么麻烦的。爸,还是回去吧。” 宁泰看了陆佳豪一眼,点头道:“好吧。佳豪,那我就不过去了,下次有机会再一起吃饭吧。” 陆佳豪答应道:“那好,等你们有时间的时候我约你们。叔叔,既然你们没时间,那我先过去了。” 宁泰说道:“你不去家里坐坐吗?去我家里吃饭吧。” 陆佳豪摇头道:“不了,下次再去,我手里头还有点事情没处理好。” 说完,他道了别,乘车离开了。 目送他离去后,宁泰说道:“傲雪,我坐你的车,我们回家去。” “好。”宁傲雪答应道,随即走上车去,准备回家。 唐枫自然跟着上车。 宁泰却淡淡地朝唐枫道:“你和他们坐那辆车。” 他指了指带着的那两名助手。 宁傲雪说道:“唐枫,你下午还有事就先回公司吧。” 他随即吩咐旁边那两名助手,让他们先送唐枫回公司医务室。 对此唐枫他们自然没有异议。 随后宁傲雪把车开走,返回家去,而唐枫则乘坐宁泰的专车,回公司上班。 “傲雪,你怎么把唐枫带过来了?”路上,宁泰阴沉着脸色,有些不悦地道。 宁傲雪说道:“最近一段时间我外出办事都是他陪着的,我顺便把他叫来。怎么了爸?把他带来先跟你认识一下也好啊,他可是住在我们家里的贵宾呢。” “贵宾?”宁泰冷哼一声道,“八竿子打不着关系的,像这样的贵宾我一刻都不想见,恨不得他马上离开。傲雪,你放心,这事情爸会给你做主的,最多还有一个月的事情,等你爷爷退出集团主席的位置,我成了集团董事会主席后,我就向他提出推掉这门婚事。太不靠谱了,我女儿天之骄女,又漂亮又聪明,怎么能嫁给那么一个土里土气,一无是处的乡下穷小子?” 宁傲雪摇了摇头道:“爸,你是对他不了解,他其实……其实也并不是那么一无是处,他学了中医,医术不错,暂时在我们公司医务室做事,做得挺好的。” 宁泰不以为意地道:“他懂点医术又算得了什么?我宁家女婿那得是万人之上的青年才俊,人中龙凤,他有那本事吗?人也长得不怎么样嘛,普普通通的一个人。” 宁傲雪说道:“刚认识他的时候我也挺讨厌他的,朴素不说,还会吹牛,油腔滑调的,但慢慢跟他接触的时候,发现他这个人还是有可取之处的。” “咦,奇了怪了,傲雪,你怎么突然替他说话,处处维护他了?以前在电话里的时候你可不是这么说的啊,每次都向我诉苦,恨不得我马上回来把他从家里头赶走,怎么现在说的和以前不一样了?”宁泰诧异地看着她道。 宁傲雪摇头道:“我不是维护他,而是说实话而已。我虽然不答应这门婚事,但我发现自己没那么讨厌他了,也不想赶他走,反倒希望他一直住在我们家里,像亲人一样,大家一起生活。爸,刚才你对他的态度太差了一点,不管怎样他是爷爷的贵宾,是我们的客人,不能太冷落了他,要是让爷爷知道了,他会生气的。” 听她这么说,宁泰简直傻眼了,他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还是那个心高气傲的女儿说的话吗,怎么感觉几天不见,她完全变了一个人一样。 “那小子使的什么迷惑术,竟能让我女儿态度在短时间内有这么大的改变?”他心中苦笑不已。 两人在背后谈论的时候,唐枫已经乘车回到了公司。 休息一阵,下午的工作开始了。 不过一点都不忙。 期间唐枫接到一个电话。 那是一陌生手机号码,尽管如此,他还是接听了。 “唐老弟,是我,我是丁富贵,你应该还记得我吧?”电话那端传来一个笑盈盈的男子声音。 “记得,当然记得了,丁老板,原来是你啊,你找我有什么事?”唐枫回答道。biqubao.com 丁富贵是他昨天在古玩街万宝堂碰到过的那个收藏界大老板。 当时他拿来一价值近两千万天价的粉彩大瓶前来找薛师傅鉴定,结果唐枫一眼看出是朱仿,一鸣惊人,让人大感震撼。 丁富贵说道:“你昨天帮我认出那件赝品瓷器,我特别感谢,现在打电话是特地来感谢你的,不知道你什么时候有时间,我想请你吃顿饭,以聊表谢意。” 唐枫道:“哦,原来是这个事啊。丁老板,你太客气了,那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已,不要那么客气的。” 丁富贵郑重其辞地说道:“对你是举手之劳,对于我来说那可是天大的事情啊,及时找出问题来才得以及早退货,不然恐怕很麻烦,一两千万的东西,可不是普通物件。唐老弟,你没时间吗?” 唐枫说道:“是的,我暂时没时间。” 丁富贵有些失望地道:“那好吧,等你有空再说。” 再好生感谢一番,他道别挂上了电话。 “对了,不知道万宝堂的人联系上那小伙计了没有。”丁富贵打来电话,让唐枫突然想起向万宝堂打探灵石一事,于是他拿起手机,给万宝堂经理贺青打去了电话。 电话没有打通,显示是关机的。 唐枫便只有给佟丽音打去电话,询问情况。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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