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海特别注意到曾广这次打的还是调研大山情况搞开发的旗号活动,要弄什么旅游景点。 就人们现在的生活水平,搞旅游业能赚钱? 屠海严重怀疑这是赔本赚吆喝,不仅不能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还会带来经济压力,甚至是负债。 屠海在电话里抱怨良多,许琳却只听到了曾广,进山,调研! 这六个字组织起来让许琳难免多想,要知道港城徐家可是刚被人灭门不久啊。 而且参与其中的就有曾寿这个狗东西,那么曾广与曾寿会不会有关系? 又是什么关系?曾广真的是为了搞经济才来调研吗? 是不是为了进山寻找徐家的宝藏? 只是曾广一上任就这么明目张胆的寻找真的好吗? 还是说曾广其实还有后手? 许琳一时间想了很多问题,但是这些许琳也不能跟屠海明说,说了也没用。 算了,还是见招拆招吧,如果那曾广是个好同志,许琳便不予理会。 如果曾广不是好东西,打着搞旅游的名义暗中寻宝,浪费国家资源,那也别怪她出手收拾曾广。 打定主意后许琳继续咸鱼躺。 齐莲儿重重的扔下手里的锅铲子,眼神不善的盯着在旁边读书的关林。 这么大的动静也不见关林投来一个眼神,齐莲儿更不爽了。 “关林,你是死了吗?凭什么要我一个人做饭?” 听到吼声关林十分无奈的放下书本,看向齐莲儿的眼神同样不善。 “你还能不能过了?不能过就离婚。”关林质问道。 听到离婚齐莲儿更火大,很想来上一句离婚就离婚,可是话到嘴边又咽下。 离婚是不可能现在离婚的,在没有找到下家前都不可能离婚。 齐莲儿心里很清楚她能依靠的人不多,关林是她现在能抓住的最好的一个人了。 虽然没啥感情,关家也失势了,可是关林有工作啊,虽然工资给她的很少,但是饿不着她。 就冲这点齐莲儿都不可能放关林离开。 至于关林考学,齐莲儿并不想成全,万一关林考上大学不要她怎么办? 再就关林上大学的这段时间,谁来养活她? 齐莲儿是个自私的人,一点也不想成全关林,让关林步入更好的生活。 最好是拉着关林一块沉沦。 齐莲儿心里想法千千万,嘴上却说:“离婚是不可能离婚,除非你帮我找到治疗疤痕的药。” 关林听后深深的吸气,他闭闭眼睛,压下心里的火气提条件, “帮你找药材可以,但是你不能影响我复习。 而且找药材不用花钱吗?我只有读了大学,分配了更好的工作,才能挣更多的钱。 你若是真想治好那张脸,你就祈祷我能考上好大学吧。” 画饼,这是关林最近常做的事。 可是齐莲儿也不是吃素的,饼太大她吃不下,齐莲儿眼珠子一转说道: “你想好好复习可以,让你家里寄一千块钱过来,我就不跟你闹了。” 一千块?关林冷笑,别说他家现在拿不出,就算是能拿出,他们家敢拿出来吗? 托时宣的福,他们家现在还被人盯着呢,真要拿出一大笔钱,说不定下一秒就会有人冲进他家搜查。 “没钱,我家里一分钱也拿不出来,他们还等着我养活呢。”说完关林拿起书本起身就往外走。 既然在家里不能好好复习,那他就去外面复习。 就算是今年考不上,他还可以明年考,反正让他拿钱买药材是不可能的,除非等他考上学。 至于考上学之后,呵呵,那不是还有几年读书时间,几年之后会发生什么事,谁知道呢? 关林已经不是舔狗关林,现在也是长脑子的人,关林很清楚对齐莲儿就不能退让。 他退一步,齐莲儿就敢进十步,那个女人可不懂满足。 齐莲儿盯着关林的背景咬牙切齿,却也无奈,只能把不满化作恨意。 最后齐莲儿的目光落在许琳房间的方向,都是那个女人害的,如果许琳愿意帮她寻药,哪还有那么多的事。 齐莲儿甚至怀疑许琳手里就有药,可惜她也不能逼着许琳拿出来。 就算是齐莲儿想逼许琳拿出来,也没那个能力。 许琳睡得正香,感觉有恶意涌来,立刻抬起小手轻轻一挥,那股恶意便被她击散。 都快高考了,谁还能升起这么浓的恶意? 许琳嘟嚷了一句后便抛入脑后,根本没有多想,也不认为这种事值得她多费心思。 大冷的天,有那心思还不如想想吃什么呢? 许琳想到吃的,立刻把第五晴雪放出来,问道:“中午做什么好吃的?” “主人,您想吃什么?”第五晴雪开始报菜名,“今天有蒸羊羔、蒸熊掌、蒸鹿尾儿、烧花鸭、烧雏鸡、烧子鹅、卤猪、卤鸭......” 许琳听着菜名两眼放光,原来她手里有这么多好吃的吗? 那她今天中午吃什么呢? 许琳陷入思考,唉,好吃的太多也愁人啊。 那便宜话说的,要是别的知青听到肯定要跟她打一架,实在是太会气人了。 很快许琳就选好了想吃的菜,第五晴雪乐呵呵的去准备,主人想吃那必须要拿出真功夫。 很快知青院上空飘起霸道的香味儿,那味道勾的人直流口水。 都不用问就知道这香味肯定是许知青那边飘来的,羡慕,实名羡慕。 只是许琳不知道这么霸道的香味又给她拉了一波仇恨。 齐莲儿闻着那勾人的香味,再看看自己的饭菜,齐莲儿更不满了。 扔下手里的筷子,齐莲儿盯着许琳的房间目露凶光。 经过这段时间寻药,齐莲儿算是看出来了,光靠她的本事凑齐药材是不可能的。 齐莲儿既没有采药的本事,也没有买药的本钱,那么,想要治好脸只能想别的办法。 齐莲儿垂下眸子,眼底闪过算计的光芒,既然许琳不愿意帮她,那就别怪她下手狠。 吃了中午饭,齐莲儿独自出了知青院往公社走去。 下午的时候,王发财接到了上面的通知,让王庄大队做好招待的工作,上面要派调研组下乡。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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