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发财盯着刘煜那张假笑中带着讨好的脸,嫌弃的不行,这就是刘家的少爷,呵呵! 也不知道是哪个蠢货把人塞过来的,真当他们王庄大队什么人都收呢。 不行,他得想办法把人还回去,只是偷只鸡在村里算是小事,就算是闹开了,只要赔点钱就能了事。 凭这点想把人送走不容易。 村民们与王发财想的不同,他们看到愿意赔钱,火气已经降下不少。 再听到刘煜喊出的金额,火气就真的消失了,只恨不是自家的鸡。 “我愿意赔二十,二十。”刘煜大声喊,盯着菊花婶一脸哀求,“婶子,我知道错了, 你就原谅我这一次好不好,对不起,对不起,我赔钱好不好,你就原谅我一次,别送我去执法局。” 菊花婶是个好人,性子很绵弱,最是经不起别人的哀求,再加上刘煜看着比她儿子还小,更心软了。 其他村民想着一只鸡赔二十不少了,于是也出言劝说,左右不是大事,就放他一马吧。 就这样,在刘煜的哀求与大出血中,他偷鸡的事算是摆平了。 菊花婶得了二十块钱,还得了一只烤鸡,回家的脚步都轻快不行。 其他村民们羡慕的跟在旁边,大声的讨论着刘煜这个知青。 有人说这小伙子还行,赔钱很爽快。 也有人说这小伙子人品不行,才来第二天就开始偷鸡摸狗,以后还得了? 只怕以后他们王庄大队要多个偷儿了,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更有人叮嘱自家的孩子,离那个刘煜知青远点,那就不是个好东西。 王发财走在最后,冷冷的盯着刘煜,盯的刘煜心里毛毛的,这才说道: “刘煜,我知道你家发生的事,你最好给我老实点,别惹事,否则谁也救不了你。” 一句话让刘煜的心沉到了谷底,他家的事居然传到了王庄大队,谁传的? 肯定是许琳传的,那个该死的女人,他又没得罪他,她为什么要害他? 刘煜心里恨的不行,嘴上一句坏话没讲,陪着笑表示不会了,他会吸取教训,老实做人。 王发财越看刘煜越不喜,挥挥手把人打发了,转身往村里走去,这大晚上的,他真的很累好吧。 待到人都走完了,刘煜这才沉下脸,骂骂咧咧的推着自行车往知青院走去。 走到半路气不过,还狠狠的把自行车推倒地上,踹了好几脚。 等到他推着自行车回到知青院时,自行车的车头都是歪的,车漆掉了好几块。 张强接到自己的自行车,心疼的不行,看刘煜的眼神都不善了。 这个狗东西借自行车的时候可不是这副嘴脸,妈蛋,不是自己的东西那是一点都不心疼啊。 “刘知青,这怎么回事,我自行车怎么变成这样了?” “摔了。”刘煜没好气的回道。 “摔了,呵呵,这摔的可真巧啊,你浑身上下没一点破皮,我的自行车却摔成这样?” 张强上下打量刘煜,越看越可疑,这个狗东西不会是故意摔他的自行车吧。 这是什么人啊,什么心态啊? “赔你。”刘煜拿出两块钱摔给张强,提着包就走,心里鄙夷,什么玩意不就是想讹钱嘛。 切,没见过钱的穷鬼,差他那两块钱啊。 “你!”张强捏着两块钱,气的脸色铁青,他真没想到好心借出自行车,居然得到这种回报。 好好好,好你个刘煜,老子要是再借自行车给你,老子是你孙子。 张强气乎乎的收起两块钱,心疼的检查自行车。 许琳坐在门口吹着晚风,看着乐子,瞅到张强的表情笑的不行,只觉得可有意思了。 这个刘煜做人不行啊,还不如苏亮呢。 刘家就培养出这么一个接班人?他们脑子有坑吧,这种人还用培养吗? 妥妥的坑货啊。 想到明天刘煜偷鸡的事就能传的人尽皆知,许琳更高兴了。 第二天一早,许琳到大队部借电话打给屠海,把自己的要求一讲,屠海二话不说同意了。 甚至都没问许琳为什么要请那么长的假,看来屠海那里有人打过招呼啊。 等到王发财安排好任务,许琳找到王发财说起请假的事,王发财略一思考同意了。 同样没有问为什么请假,这让许琳好奇的追问,“你就不问问我为什么请假吗?” “你请假需要理由吗?你可是忙大事的人,不是大事也请不动你啊。” 王发财那理所当然的样子看的许琳目瞪口呆,原来她在王发财心里的位置那么高啊。 她能说自己请假就是为了去看一个热闹,收拾几个讨人嫌的货吗? 算了,不说那么多了。 “许知青,你只要知道王庄大队是你的家,她想什么回来就回来,想什么时候离开便离开就行了。” 王发财这句煽情的话让许琳莫名有点小感动。 不喜欢煽情的许琳溜了,赶紧跑去场上干活。 许琳这边过的轻松自在,想干啥都行,刘煜那边就不同了。 今天上工的时候被人指指点点,刘煜就算不偷听也知道大家在说什么。 肯定在说他偷鸡的事,真是一群没见识的泥腿子,他都赔钱了,还有什么好说的? 有那与知青交好的,还悄悄的凑到知青身边说嘴。 不大功夫刘盼弟他们就知道刘煜昨晚回来那么晚的原因了,原来是在外面偷鸡呢。 哎哟,刘盼弟那叫一个庆幸啊,还好她没想抱刘煜的大腿,这人也是一个坑货。 那么有钱,还偷人家的鸡,什么毛病啊。 偷就算了,还让人逮个正着,这人不仅坏,还蠢啊。 吴岂这个男知青的队长只觉得没脸见人,偷鸡摸狗的人他见过,就没见过光明正大在山脚下偷吃的。 你就不能往山里面走走吗?就不能找个隐蔽点的地方偷吃吗? 刘煜被安排到吴岂那一队,让吴岂教他干活,这让吴岂更痛苦了。 为什么不能安排一个老乡带他啊? 大少爷刘煜就没干过活,吴岂痛苦了教了他十好几遍,刘煜也没学会,最后还质问吴岂是不是故意为难他?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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