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这么有良心,都让她有点不敢相信。看来不管怎么说,菁菁毕竟是他亲生的,也有几分父母情谊。 把东西分完,王慧他们便出去了,张菁菁想了个理由把霍长卿他们支走,家里只剩下父母跟两个哥哥。 自己去了京城这么久,结婚都没跟他们说,这次来了自然是要把其中发生的事情详细地告诉他们,省得他们心里惦记。 她也没隐瞒,直接把自己是如何嫁给霍长卿的过程简单说了一下。 听到张爱国他们隐藏霍长卿有三个养子的事时,大家都很是气愤。 尤其是王贵娥,亏她还以为这个陈世美变得有良心了,原来是打着这样的主意。 “爹,娘,你们先别急,他们本来是想害我,没想到是成全了我,长卿的确是有三个养子,但那三个孩子都很听话,特别好照顾。长卿对我怎么样,你们也看到了,他是个很好的男同志。就连我公婆都好得很,我这算是掉进了福窝里。” 听到她这么解释,大家这才松了口气,虽然过去就要帮忙养三个孩子,的确是有些令人头疼,但是公婆那么好,丈夫又处处给撑腰,孩子也有人帮忙给看,说白了也是神仙日子。 若是待在农村,想要找个这样的家庭也不是件容易事。 “挺好的,挺好的,反正你们以后也能有自己的孩子,嫁人公婆很重要,你公公婆婆都是明事理的人,你也不用受委屈,娘知道你过得好就放心了。” 张菁菁点头,随后从自己包里把三小只准备的礼物拿了出来。 “这次我们来得匆忙,就没带他们三个,但他们得知我们要回乡下,还特意给你们准备了礼物,小孩子嘛,多少也是一份心意,我就想着拿来给你们看看。” 一家人听到这么说,都凑近了去看。 他们都是心地善良的人,小孩子送的礼物哪里会考虑贵重不贵重,只会觉得用心不用心。 王贵娥捧着小老二画的画本,忍不住赞叹。 “你这三个孩子也不简单,长大肯定有出息,有机会一定要带回来给我们看一看,娘最喜欢孩子了。” 王贵娥对小孩子是很有耐心的,家里的大宝二宝都很喜欢她。 听到这里,张菁菁思绪也是一转。 “也不用非要等那一天,我在家最多住两三天,我们打算走的时候带你们两个去城里。” 王贵娥和张大河大惊失色,说话都有些结巴。 “带,带我们?我们可不去城里,去城里干啥,在乡下就挺好的。” 这次给妮子找了这么多麻烦,他们心里已经挺内疚了,若是再跟着去城里,那他们这父母做的也太不到位了。 闺女好不容易找个好人家,他们咋能这么掺和。 “听我的,走的时候跟我们一起上去,我婆婆听说你们两个身体不好,特意叮嘱我把你们带回去,她是卫生院的副院长,人家认识很多主任,看病都很厉害的,这次去了给你们两个好好调养一下身子,到时候你们想回来再说。” 她肯定是想把父母带上去的,老两口劳累了一辈子,也没享过什么福,自己现在的能力没办法把他们都接到城里定居,能做的就是帮他们把身体的问题解决,这样也能多活几十年。 等以后自己赚了大钱,各方面再放开,她直接在京城买几套房子,把父母哥哥都接上去,让他们过过好日子。 听到张菁菁的婆婆这么好,王贵娥也是大感意外,不过她还是不打算上去麻烦别人,张大河跟她是一样的想法。 “妮子呀,我们就不去了,看病在镇里也能看,你上次给寄了那么多钱,够我们看病了。” 张大河憨厚开口。 张菁菁听了,忍不住皱眉,她就知道,想要说服他们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既然我已经决定了,你们就听我的,我现在还没生孩子,二哥还没成家,你们两个这身子骨哪天要是撑不住了,能放心走吗?也别怪我说话难听,什么时候身体都是革命的本钱,我想你们长命百岁,看着全家人越来越好,所以听我的,成吗?” 张菁菁说这话的时候,情绪有些激动,有时候父母对子女的好未必是真的好,他们觉得不要给孩子添麻烦就是好,可有些麻烦不叫麻烦。 一旁的张富强跟张志平听到妹子这么说,也是忍不住红了眼眶,他们何尝不想看着父母身体硬朗,好好过几年好日子。 可是他们两个没那个本事,若不是有小妹,哪怕他们有那份心,也实在是条件不允许。 王贵娥已经眼泛泪花,跟丈夫对视一眼后,也没直接答应下来,而是说考虑一下。 张菁菁现状,也没硬逼着,反正总归是能想明白的。 正事说完,张菁菁便出去准备饭菜,王慧看到她撸起袖子要做饭,也是赶忙拦住。 “你今天坐车累了一天,晚上我做饭吧,尝尝大嫂的手艺。” 王慧现在心里是美滋滋,看这个小姑子别提有多顺眼了。 “没事儿,也没那么累,我做吧,多炒几个菜,大家坐在一起喝点酒聊聊天,挺好。” 王慧拗不过她,也只能由着她去,不过在一旁帮着打下手。 几个男人在院子里说着话,女人则在灶房忙前忙后,大宝二宝嘴里吃着奶糖,在院子里跑着追葫芦蛾。 张菁菁抬头看了一眼天,真好呀,全是星星,月亮也很大,哪怕是院子里不开灯都能看清楚。 这种儿时的感觉她已经很久没体会过了,果然乡下也有乡下的好处。 大家把饭菜端出去,大家围着桌子坐在一起。 两个小家伙看着桌子上面丰盛的饭菜,口水都要流下来了,吃年夜饭的时候都没这么隆重。 乔康安看了霍长卿一眼。 “看来你没吹牛,弟妹手艺的确是可以,看得我都馋了。” 大家显然没想到张菁菁有这么一手,都对她刮目相看。 只有王贵娥有些闷闷不乐。 张大河拿出自己珍藏的白酒,给几个男同志倒了一杯。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8_168020/734417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