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娥,你可别这么说,都怪我没用,惹不过人家,是我没用。” 张大河一双老眼通红,这两天因为这件事他睡都睡不好,那天晚上实在是咽不下这口气,从厨房摸了菜刀出来,想要去给妻子讨公道。 还好被儿子发现了,一家人把他拦住,好说歹说才劝住,杀人可是得偿命的,真要把人砍了,一把岁数了还得去吃花生米。 “没事,养养就好了,以后咱们家离他们远点,我身上的伤也不严重。” 王贵娥连忙出声劝道,她不希望家里再出什么事。 家里死气沉沉,心情万分沉重,惹又惹不过,想要咽下这口气也没那么容易。 采用极端手段吧,上有老下有小,还得多加考虑。 此时他们不知道张菁菁已经在路上了,很快就要到了。 服务区吃了饭后,三人又上了车,这会儿已经离村里不远了,张菁菁看着周围掠过的风景,绿油油的山,抽了穗的玉米,一切都是这么美好。 只不过她知道这些美好都是假象,这个时候的农民日子真的不好过,忙活一年,能吃饱就不错了。 想到自己即将见到疼爱她的父母,张菁菁心里还有些小紧张,自己毕竟不是原主,肯定多少会有些不适应。 但是想到王贵娥跟张大河的好,她心里又有些期盼,上辈子亲情的缺失,让她内心多少有些缺爱。 虽然现在自己有了丈夫和孩子,但总觉得缺了点什么。 她不嫌他们没本事丢人,父爱母爱本就不是看这些东西,她想要的是心灵的慰藉。 眼看着距离越来越近,张菁菁竟然紧张起来。霍长卿察觉到她情绪不对,伸手握住她的手。 “你怎么了?” 张菁菁摇头,“没事,就是好久没回来,心里怪想的。” 霍长卿心中了然,也就不再说什么了。 很快,三人便到了大河村,村口有一条河,旁边有块大石头,上面写着大河村。 村口又几处院子,外面都是用黄土石头垒起来的,大门是用木头订的栅栏,房顶都是灰色的瓦片,缝隙中间还长了很多杂草。 从住房条件就能看出来大河村有多么贫困。 乔康安把车子开到村里面,张家在其中的一条巷子里,汽车也开不进去,只能在空地停下。 现在正是下午,大伙儿陆陆续续下工开始回家。 看到有小汽车进了生产队,都好奇的围了过来。 这年头别说是小汽车了,就是自行车都不多见,村里要是有人能买得起洋车子,那是要被所有人羡慕的。 霍长卿从车上下来,坐到轮椅上,张菁菁后面推着他,至于乔康安,则在后面拎着大包小包。 大家一看这阵势,忍不住议论纷纷。张菁菁如今可是大变样,不光烫了头发,身上穿的也十分体面,这让很多人差点认不出来。 还是有个眼尖的婶子认出了她,大声喊了一句。 “哎呦,这不是菁菁吗?打扮的也太洋气了,差点没认出来,你这孩子咋回来了?” 这婶子是他们邻居,看着张菁菁从小长大的,自然是能认得出来。 看这位大嫂这么高兴,张菁菁赶紧从原主记忆里翻了翻,这才知道这位大婶是他们家邻居。 “出去这么久,也该回来看看了,来,婶子,吃糖,这个是我在城里买的奶糖挺好吃的。” 张菁菁说着,直接从旁边拿了一袋大白兔给村里人散着。 笼络人心嘛,这一招她玩的很溜,在农村这种地方,就是要学会利用舆论。 拿别人的手短,吃别人的嘴软,自己会来事一点,到时候办事也方便。 那婶子什么时候见过这么金贵的东西,听说这大白兔奶糖可贵了,而且供应也有限,不是想买就能买到的。 没想到张家小闺女去了城里可是大变样了,这出手真够阔绰的。 “菁菁呀,听说这奶糖可贵了,婶子拿两颗给孙子就行,剩下的你还是留着吧。” 这婶子也是个会说话的,张菁菁直接又抓了一把。 “行了,您就别跟我客气了,我这常年不在家,我家里要是出点什么事,还得仰仗你们这些邻居呢,就几颗糖而已。” 李婶子听了这话,心里还有些惭愧,前阵子王贵娥被她大嫂打了,她也没去帮忙,就在旁边说了几句。 想到这里,忍不住讪笑两声。 旁边有人忍不住了,想着这丫头好不容易回来一次,他们也赶紧问一问。 “菁菁啊,听你大哥他们说你嫁人了,嫁的还是个军官?真的假的?你们这车是哪里来的?” 那人眼珠子在霍长卿跟乔康安之间转了转,也不知道这两人谁是张菁菁的丈夫。 长得都不赖,唯一的区别就是有一个坐轮椅。 张菁菁笑了笑,指了指霍长卿,“是呢,结婚了,这就是我丈夫,你们叫他小霍就行。” 大家听言,也是惊呼出声。 不是军官吗?咋是个残废?还得坐轮椅。如果是这样的话,也不是嫁的什么好人家,谁家好人借给残疾人? 意识到他们心中的疑虑,张菁菁赶忙开口解释。 “前阵子出任务受伤了,最近养伤呢,才顾得上陪我回来。” 大家听到这里,恍然大悟,人家不是残废,原来是受伤了。 “那可真是了不得,能出任务的都不简单,你家男人是啥职位呀?在部队里当官儿吗?” 霍长卿往日总是板着一张脸,今天倒是目光温和,好似怕吓到这些人。 “职位暂且是营长,大家夸奖了。” 一听是营长,又是倒吸一口凉气。 村里有些孩子去当兵,能当个士兵就挺神奇了。更别说人家这种营长,这可不是是个人都能当得了的,得立功,各方面素质还得强。 有几个有眼力见的,看到乔康安拎着那么多东西,纷纷上去要帮忙,热情的不得了。 大家一边帮着拿东西,一边拥促着他们往张家走。 张大河最近在家里伺候王贵娥,两个儿子跟儿媳则在地里下地干活,为了多挣几个工分,别人都收拾回家了,他们还在忙。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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