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在看什么呢?” 林宛瑜打着哈欠从房间内走出来,看他们聚在一起不由好奇的问道。 陈美嘉立马站起来激动的说道,“婉瑜婉瑜,一菲姐找了个帅到令人发指的男朋友。” “昨天还春风一度喔~” 林宛瑜的八卦心“蹭蹭蹭”的往上长,凑过去抱着一菲的胳膊就开始眨巴眼睛。 “菲菲,那曾老师岂不是一点机会都没有了。” “他?他和我们家的有一点可比性么。” 一菲的话刚说完,陈美嘉就点头如捣蒜,看起来她赞同的不得了。 展博也在旁边帮腔,“这次我姐是真的深陷进去了~” “婉瑜你怎么起这么早。” 林宛瑜从没在九点前起过床,今天却是一反常态。 “昨晚一菲姐太大声了~呜呜…” 一只手捂上她的嘴,被人当众爆出来,她有点下不来台了…… 陈美嘉和林宛瑜笑的合不拢嘴,陆展博也配合的笑着,只有曾小贤,想笑却拉着个脸笑不出来。 在失去的时候,他反而越来越明白自己的心。 就这么一个早上,他就确定了自己是喜欢一菲的,一想到就这么失去了,自己心都在滴血。 “一菲,你和那个…王…王教授,藏的这么厉害吗,我们一点都没发觉过。” 真的是个一点迹象都没有,就好像天上蹦出来的人一样。 胡一菲也是远近闻名的美女了,学校里的追求者不可谓不多,但她从没答应过谁,也没出去约过会,休息的时候就在家待着。 所以曾小贤一直觉得,只有自己和她关系是最好的,她看不上别人。 可是怎么出现这么个男朋友,也没看胡一菲出去约过会什么的,怎么突然就同居了?! “没有藏啊,我们昨天才见面。” 胡一菲淡定自若的说道,却不亚于一块巨石投入湖中,激起一阵轩然大波。 首先就是陈美嘉,激动的脸色通红,喃喃自语,如果凑近了就能听到:我真是太天真,太腼腆,太幼稚了,好男人果然就得抢,我要向一菲姐学习!!! “胡一菲!你怎么能这么不检点,才刚认识一天的男人,你就…你就…” 曾小贤不知道自己心里是后悔,还是痛心,但他似乎有一些庆幸,庆幸他们的感情应该还不深。 “菲菲,你是不是太草率了一点。” 林宛瑜皱着眉头,有点怕她被人蒙骗,毕竟在她眼里,一菲还是很天真的。 胡一菲淡定的摆了摆手,“但我们7年前就谈过恋爱了,这么多年我也只有这么一个男朋友。” “七年前?”陆展博瞪大了双眼,不可置信的大声道: “他就是那个不告而别,害的你伤心了两个月,瘦了十几斤的那个渣男!?!?” 胡一菲没说话,沉默的坐在沙发上,手上紧紧的捏着杯子,显然情绪没有看起来那么平静。 “姐,你怎么还能踏进火坑呢!” “那是事出有因的。”胡一菲瘪着嘴,显然又想起当年的事了。 陆展博虽然情商不高,但也知道渣男的话不可信,曾小贤也在旁边帮腔道:“ 事出有因?吕子乔好歹能编什么南极科考火星探险的理由出来,他连理由都没有么?” “你们男生懂什么,一菲又不是傻的,还要你们说?” 陈美嘉显然是站在一菲这边的,她很明白一个人在心里待了七年的意义,不仅因为是初恋,更因为那个人是不可磨灭,不可放弃的。 即便飞蛾扑火,也在所不惜,更何况她现在不仅扑了,还成功了。 男人在乎的是结果,女人在乎的是过程,爱与被爱都是幸福的,而这种事是永远说不清楚的。 以前她一直以为一菲不会主动,要不然也不会没谈恋爱了,今天才知道,她是没碰到那个能让她主动的人。 而她主动起来,就是一击必杀! “其实也不是什么理由,”现在既然已经在一起了,胡一菲也不怕说出来,“当初我不小心打断了他的腿,他就有点怕我,后来就没敢跟我说他要出国了……” “他这都能原谅你?”陆展博的脸色一下就变得虔诚了起来,“祖宗保佑,你拜的哪个?” “你给他下蛊了?” 七嘴八舌间,胡一菲的脸色越来越黑,早知道就不说了,难道打断一条腿那么严重吗? “闭嘴,你们这么闲的吗?” 大家对视一眼,点了点头。m.biqubao.com 曾小贤夜里才上班,陈美嘉做网店,林宛瑜暂时没有工作,只有陆展博待会要去上班。 “呐,我待会要去图书馆,就不陪你们聊了。” 林宛瑜笑着对他们说道,看起来今天心情还不错。 陆展博殷勤的帮她盛早饭,脸上带着关切之色,“婉瑜吃点早饭吧,我姐刚煮的粥,你最近的脸色有点差。” 林宛瑜笑着接了过来,用勺子一口一口细细吞咽。 “婉瑜你的衣服好漂亮呀。” 经过陈美嘉的提醒,众人这才注意到,林宛瑜今天穿着一条纯白的裙子,上面如同鳞片一般的花纹,脸上虽然没有化妆,有些苍白,却显得清新脱俗。 “我发现你最近穿衣服越来越奇特了,都是我看不懂,但越看越漂亮的衣服。” 林宛瑜神色微动,勉强的笑了笑,解释道:“我最近准备学服装设计,就先拿自己穿的试试,美嘉,你觉得好看吗?” “好看极了!” “那我也给你做两件。”“嗯嗯嗯嗯!” 吃完了早餐,林宛瑜挥手跟众人告别,胡一菲让她等等,待会送她,林宛瑜笑着婉拒了,转身就准备走。 这时,眼尖的曾小贤忽然看到她手腕上戴着一条没见过的红绳,上面挂着一个红色的小球,不由好奇的问道: “婉瑜,你戴的是什么啊?红宝石?还是哪家我没见过的珠宝?” “现在奢侈品越来越扯淡了,做的跟厨房的红豆似的。” 林宛瑜摸了摸手上的红绳,展颜一笑,“这就是红豆啊。” “红豆?” 众人不解,现在的潮流这么接地气了? “这可不是普通的红豆,”林宛瑜笑的很开心,两只眼睛笑成了月牙一般。 “这是王维诗里的红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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