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妍察觉到异样,往后退了退。 很快腰被傅景笙拢住,男人微微合紧手指,女人前倾倒在他身上。 她仰起头:“傅景笙,松手。” 容妍手肘抵着男人:“真要洗澡了,明天得早起陪星芝选礼服。” “哦。”男人松手,容妍一溜烟跑进卫生间。 —— 第二天早上。 闹钟吵醒了睡梦中的两人。 容妍翻了个身,浑身疼,就这状况,还怎么陪闺蜜逛街。 她刚想给沈星芝发消息改到下午,打开对话框,看到十分钟前沈星芝发了一条出发了,来接她。 容妍只好起床。 “这么早就出去。”傅景笙问。 “嗯,星芝快到了。”容妍撑着床板,“你再睡会儿,我白天应该都不在家。” 容妍画了个淡妆,下楼后发现沈星芝已经到了。 正和小百合眉飞色舞地聊天。 两个人看到容妍,异口同声地说了声“早啊。” “姐妹儿,你没睡好吗?这么憔悴?”沈星芝指了指容妍的黑眼圈,“画的眼妆?” 容妍谎称:“今天没啥事,昨晚熬夜看了会儿书,越看越睡不着,没事,不影响逛街。” “是吗?”沈星芝半信半疑。 “当然,刘姐,早饭好了吗?我们要吃了。”容妍转移话题。 前一天吩咐了佣人多做两个人的早饭,清淡点。 佣人端着煮好的养生粥出来。 早饭后,三个人一起出门。 沈星芝订婚日选择在六月中旬,订婚宴安排在余文昊老家,她想给自己买件旗袍,但因为平时从没穿过这样的衣服,怕选不好,于是叫上了容妍。 车子停在商场顶楼。 三个女人到门店时,人家刚刚开门营业。 琳琅满目的旗袍足有几百件,这家店,沈星芝攻略了很久,起初余文昊提出定制,但沈星芝觉得定制费时还费钱,等到结婚时再隆重些。 容妍目光落在橱窗中的金色旗袍上。 “这件不错。”她说。 店员过来介绍,夸容妍眼光好,一下子瞧出来那件与众不同,沈星芝退到外面看了眼,旗袍上镶了不少钻,和店内的相比,确实奢华许多,但奢华预示着贵。 估摸着至少五位数,订婚穿一次,她显然舍不得,可如果表现出喜欢,容妍想必会送给她,于是她说她想要件红色的,款式简单点的。 店员介绍了几款最新款式,最终她选择了一件绣着牡丹花的红色旗袍。 平时沈星芝总说自己腰长腿短,可在这件旗袍的映衬下,她身姿曼妙,容妍忍不住说:“星芝,你的身材特适合穿旗袍,要么再买几件日常穿穿?” 沈星芝对镜子里的自己相当满意,但想到一件旗袍几千块,她还是咬咬牙说:“我喜欢休闲装。” 小百合倒是心动了,可那价格不是她能承受的,女孩子帮沈星芝挑完后,走到自己喜欢的款式前。 容妍从中间拿出几件,对着她比画了下说;“试试,姐送你。” 小百合拒绝。 但看得出女孩子眼里的喜欢,容妍催了几次,小百合答应穿穿看。 果然,没有哪个女人能抵挡住旗袍的诱惑,小百合试了件粉色的,盯着自己看了十分钟。 容妍直接买了单。 “姐姐,我以后一定把钱还给你。” 容妍摸摸女孩子的头:“那你可要努力了。” 从商场出来,三个人去了会所。 接待她们的又是林唯师徒。 林唯左一声傅太太、右一声傅太太地拍着马屁,一会儿说容妍衣服很美,一会儿说容妍皮肤保养得好……夸着夸着夸到了傅景笙,什么夫妻恩爱,没见过这么疼老婆的男人…… 小百合以前混会所的,都听不下去了。 容妍尴尬地扣手指。 “夸张了啊,也就是普通人的普通生活,星芝,一会儿我们去哪里吃饭。”容妍不想再听林唯吹嘘,她猜测林唯这么热情,肯定想让她办高级会员卡。 听得出容妍不想跟自己聊天,林唯识趣地闭了嘴,听她们说话,没准也能知道有用信息。 在外面,容妍从来不谈公司的事,只讨论无关紧要的日常,他们现在都算公众人物,说话自然要小心点。 林唯按了三个小时,没听到一句有用的消息,心里想:难道容妍防着自己?是不是自己太急功近利被看出来了,下次她们来,不能再亲自招待了。 傍晚,几个人想一起吃饭,余文昊打来电话,晚上不加班,沈星芝毫不犹豫地爽了约。 沈星芝回去了,小百合也不想外面吃,怕浪费钱,而且,御水湾的阿姨手艺不比厨师差。 容妍赶紧给保姆打了电话,做她们的饭。 沈星芝家。 女人特意换上了旗袍,她想让余文昊看看怎么样。 余文昊受同事启发,回家的途中买了一束花,兴高采烈地回来。 门一打开,看到沈星芝身穿旗袍,靠在茶几上,女人特意盘了头发。 “星芝?”余文昊底气明显不足,就好像眼前的人不是自己的女朋友。 沈星芝平时着装随意,有时甚至穿自己的t恤,哪有这副女人样。 “自己女朋友认不出来了?”沈星芝眨了眨眼睛,“不好看吗?” 余文昊一时失神,竟忘了手里抱着花。 “给我的?”沈星芝学着模特儿的步伐,扭捏着走过去,主动去拿。 “哦,是,星芝,没想到你还有这么风情万种的一面。”余文昊眼睛一眨不眨。 沈星芝拉起男人的手放到自己腰上:”怎么样,还算细吧?我穿这件和你订婚,可以不?” 男人连连点头:“简直太漂亮了,我妈以前是老师,最喜欢旗袍。” 余妈妈的穿衣爱好,余文昊之前从没在女朋友面前提起过,主要觉得两个人风格相差太大,他真没想到,有一天能看到沈星芝穿旗袍。 “那我是不是要给她买一件,这家旗袍太好看了。” “那倒不要,星芝。”余文昊手滑到女人后背上,“以后就这样穿吧。” 花被放到一边,余文昊抱着沈星芝上楼:“那个走了吧,我想……想……”男人欲言又止。 沈星芝翻过身,骑到他身上。biqubao.com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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