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小帅点点头:“对啊,我治病就是这么快啊。你要是不相信的话,可以试着两腿走路。” “好,那我就试试。”张大爷缓缓站起来,所有人的目光都注视着张大爷,一部分是好奇,另一部分是想要看孙小帅的笑话。 张大爷迈开大步,来回走动,刚开始还小心翼翼,后来越来越快,越走越走精神。 众多村民们,包括赵明月都看呆了,不由得啧啧称奇: “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真没想到张瘸子瘸了这么多年,这么一个小村医仅仅扎几针就把他的双腿给治好了。” “不可思议,真是不可思议,实在是太神奇了。” “以前还真是小看了这小村医的医术了,他的医术真的很逆天。” 赵明月更是惊讶得能够吞下一个超大的黄瓜。她知道孙小帅医术强大,但是没想到孙小帅医术的强大远超她的想象。 张大爷激动地握住孙小帅的手,充满感激地说道:“小帅,你可真是神医啊,原本以为我这腿肯定是残废了,没想到你三两下就给我治好了,我给你跪下磕头了。” 说着,他就跪下来。 孙小帅急忙把他扶了起来:“别别别,张大爷,您这可是折煞晚辈,使不得,使不得啊。” 张大爷激动道:“可是你给我治好了这么一个大病,我家里实在没多少钱给你啊。” 孙小帅摆手道:“张大爷,我孙小帅,对于没有违法的穷人看病一般不收费,您就不用担心了。” “啊,不收费,小帅,你真是一个活菩萨啊!”张大爷感动得热泪盈眶。 孙小帅笑道:“张大爷过奖了,您腿刚治好,前三天不宜剧烈运动,回家休息3天,3天之后就基本彻底恢复正常了。” “好,我记住你说的话了,谢谢小帅神医。”张大爷对孙小帅千恩万谢后,才离开了卫生站。 有了张大爷第一个成功治疗案例后,后面几个村民们都对孙小帅的医术心悦诚服。 原本他们对孙小帅的医术是不屑一顾,是实在没办法才来这里碰碰运气,可是现在他们几个都争先恐后地找孙小帅看病: “小帅,我这风湿病都已经5年了,不知道你能不能给我治?” “叫什么小帅,要叫小帅神医!小帅神医,我这手脚一年四季都冰凉得要命,你看能不能给我治疗?” “小帅神医,我这手臂总是酸痛发麻,你看能不能给我治好?” 孙小帅说道:“大家不要着急,一个一个排队医治,大家放心,我看病速度很快的,大家每一个人都可以轮上。” 在赵明月的辅助下,村民们很快排好了队。 孙小帅一个接一个地给他们治疗,每个最多用时不超过1分钟,很快就将他们这几个村民治疗完毕,让他们都恢复了久违的健康,纷纷对孙小帅赞不绝口: “我的天,困扰我多年的风湿病,我去很多大医院都没有能够治好,你三两下就给我治好了,真是神医啊!” “小帅,虽然我年龄比你大得多,但是我还是想要尊称你一句再生父母啊!” “这医术真是神了啊!” 对孙小帅进行千恩万谢后,这些村民们也纷纷回了家,他们自愿充当起了孙小帅高超医术的宣传队。 经过他们的宣传,越来越多的村民们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来村卫生站看病,整得卫生站跟疫情期间排队做核酸似的,人山人海。 赵明月看着人山人海的队伍,有些担忧道:“这么多人,你看得过来吗?你已经看得够多的了,要不今天就歇会?” 不知不觉间,她已经开始越来越在乎孙小帅,心疼孙小帅了。 孙小帅自信地说道:“放心吧,我看病非常轻松,基本上10秒钟就能够看一个病人,再多的人找我看病,我也不怕。” 事实上,他每给一个病人治好病,他的各项已经激活的超能力就会增强几分。 就比如他的超强透视眼能力,会随着治愈病人数量的增多,而不断变强,他是越治病越兴奋,怎么可能会感觉到累呢。 接下来,他就继续给广大村民们看病,而赵明月在一旁跟着打杂,一会儿端茶送水,一会儿为他擦汗,活脱脱像一个贤惠的妻子一样。 真没想到这个臭脾气的大小姐,也会有如此温柔体贴的一面,让孙小帅感受到了一种家的温暖。 正当孙小帅为村民们治疗的时候,一阵嘈杂声传来: “都踏马别看病了,谁踏马找这个孙子看病,老子踏马把谁给往死里揍!” 原来是村里的流氓王二狗,率领着众多混混们来到了这里。 当然,前段时间他被孙小帅踹碎了裤裆,所以他是坐着轮椅,被小弟们推着过来的。 不过即便是如此,身体健壮的他,手里拿着一把刀,带着一众小弟,仍然可以将众多村民们吓得瑟瑟发抖。 “唉……又是这个王二狗啊,上次他把我女儿给强了,就因为他跟警署里面的人有关系,就逍遥法外,这上哪儿说理去啊!” “村里人基本都被他收过保护费。前段时间,有一个小伙因为想要给他少交点保护费,就被这个王二狗给剁碎喂狗了,真是凶残啊!老天爷啊,谁能治一治这个恶霸呀。” “嘘——!小声一点,要是让王二狗听见了,我们谁也吃不了兜着走。” 王二狗在众多文身小弟的簇拥下,将很多村民赶到一边,然后来到了孙小帅面前。 孙小帅看了他一眼,冷冷地道:“王二狗,你来卫生站干什么?难道你是来看病的吗?” 王二狗眼神里射出凶光:“看你马勒戈壁的病,老子今天来,就是要找你这个小破村医的麻烦的。 小瘪三,你要是识相的话,就赶紧给老子把所有钱全部交出来,然后向我下跪磕30个响头,砍断一条手臂,老子就饶你一条狗命。 要不然,老子要把你整个人剁碎了,喂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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