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荒种田,农门长姐养家忙_第286章 出发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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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萨缪尔森曾说过。
  “价格和成本正在普遍下降,即是通货紧缩。”
  周国民众的钱都被皇帝刮搜,市面上流通的钱应该在减少,平民百姓手中的钱少了,对某些不必要的开支自然会缩减,能不买的尽量不买,除非是柴米油盐这种硬通货。
  所以,那些非日常用品的商家为了卖出货物,他们只能选择降价。
  昨天调查过后,顾瑾已经知道东城粮油的价格,价格不便宜,这还是官府管控的结果。
  茶馆的喝茶的大部分都是男子,他们不会关心内宅的开支,说的都是纸墨笔砚或者喝花酒等事,话头提起,自然会讨论到价格的事情。
  将两件事放在一起,顾瑾对周国的经济有了一个大概的认知。
  周国的经济似乎正处在即将崩盘当中,就是不知道这个雷什么时候爆?
  还有,这信阳茶馆,虽然看起来热闹非凡,但主要还是因为请的店小二太多,他们穿梭在各个角落给客人们添茶倒水,估计应该是在收集信息,背地里许是一个情报机关。
  南宫家财力如此雄厚,又有信阳茶馆这种谍报机构,他们一族,想要在末世争得一席之地,只怕如囊中探物。
  顾瑾回去后,一边等袁天冬变卖家产,一边加紧购置物资。
  时间过得很快,似乎眨眼间,两日就已经过去,她告别宋小虎,带着自己的队伍浩浩荡荡前往京城。
  袁志为了节省开支,将小厮奴仆一一遣散,他们一家六口,坐着一辆马车。
  仓库里的药材,也都全部打包密封好,由顾瑾的徒弟们负责运送。
  袁天冬则和李大海他们一起行动。
  在东城,通过袁志和宋小虎,顾瑾已经摸清京城对外来人口的管理制度。
  如果想要获得京城户口,有四个途径。
  第一,必须有亲人在京城,亲属作为担保人,才能落户“白籍”也就是普通的平民。
  第二,如果不能落户“白籍”要么卖身为奴,奴籍上标注主家身份,才能永远留在京城。
  第三,是“黑籍”户口,这种户口比“白籍”户口低一等。
  又称“贱籍”。
  拥有“贱籍”的人称“贱民”。
  他们身份比“白籍”低,但却要承担更多的赋税。
  并且不能够永久留在京城,每三年要重新向朝廷申请,朝廷准许延续“黑籍”户口,才能继续留在京城,反之,必须离开。
  第四,就是通过购买京城的房屋获得“白籍”。
  但,京城的房子大都有主,再加上周国买房的苛刻政策,在京城想要通过购买房子获得户籍难于登天。
  如果拿不到户籍,进入京城后,最多逗留一个月,想要继续留下,就得向官府报备,每人每天需要一两银子作为暂时居住的条件,要不然必须离开,违者依法处置。
  暂住费每人每天需要一两银子,就算家底再富裕的人家在京城也逗留不了几天。
  所以最好的方法还是要办户籍。
  但是自己一行人数太多,特别是那些乞丐徒弟,他们想要单独立户,顾瑾估摸着应该办不到,最好的办法是并入李家。
  顾瑾有自知之明,“白籍”,应该是拿不到,能办到“黑籍”,都算祖坟冒青烟了。
  她思及此处,摸了下怀中的玉佩。
  希望裴慎的朋友樊訾枋能给点力,要不然,只能找丁荣贵,让他牵桥搭线办理户籍一事。
  东城离京城不远,他们卯时出发,应该不到未时就可以到了。
  众人出了东城大概一个时辰,远处忽然传来连绵不绝的马蹄声。
  顾瑾他们急忙停止前进,提前避让,没过多久,就见一大队人马风驰电掣从眼前跑过。
  官马一般都会打上铁蹄,它们蹬蹬蹬跑过时,地面都在颤抖。
  严不悔眼尖,看到了空中飘扬的旗子。
  “师父,是龙骑军啊。”
  龙骑军,在周国建国时就成立了。
  龙骑军的战力在周国,是金字塔的顶端。
  这个兵种,平日专门护卫京城,只有在重大战事时,才会做为特种兵的存在作为增援。
  这是哪里打仗了,怎么就惊动了龙骑军?
  难道是眉县的南宫凌反了。
  望着连绵不绝的骑兵,顾瑾心跳都停了一拍。
  她以最快的速度计算,目测刚刚飞奔而去的军队,人数起码有两千人。
  李大海脸色都变了。
  “瑾儿,忠义,我们得抓紧时间赶路。”
  李仁勇也意识到不好,两腿一夹,骑着骡子就朝前跑。
  “所有人,都加快速度,跟上,跟上,不要掉队。”
  他大声高喊,身后的罗五谷听到后,立刻接上朝后传话:“所有人,都加快速度,跟上,跟上,不要掉队。”
  龙骑军闹出的动静不小,众人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阵仗,听得前方催促,心里不由焦急起来。
  “是出什么事了吗?”
  “不知道,不过师父要我们加快速度,我们只管听令就是。”
  顾瑾一边赶车一边朝后观望。
  龙骑军的方向去的东城,再往南走,是李子县,然后就是阳月州城。
  东城和李子县有李子山的士兵守住一线天,那里地势险峻,易守难攻,反叛军就算想攻打京城,也会选择绕路,并不需要重兵防守。
  所以,龙骑兵的目的地或许是阳月州城!
  难道皇帝已经洞悉南宫凌的谋反之意,想要接管阳月州城!不得不说顾瑾的推理能力还是不错的。
  龙骑军的目的地,确实是阳月州城。
  就在昨日,南宫凌反了,皇帝大怒,连夜调兵遣将,誓要将阳月州城夺下,前往眉县抓住那南宫老贼。
  接二连三有人造反,所有人都在担忧进京会遭到阻碍。
  他们紧赶慢赶,结果不到未时就赶到了京城。
  所有人在见到京城巍峨的城墙后,只觉得自己非常渺小,不由自主都发出惊叹声。
  “我的天,这城墙也太高了吧,一眼都望不到头。”康宝儿仰着脖子感叹。
  严不悔努力保持稳重,点头如捣蒜:“生活在京城的人,肯定很安全。”
  李忠义和李仁勇四目相对,眼神里满是激动。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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