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天冬平收拾好心情后,一直站在药铺门口等待,见到他们过来急忙迎了上去。 “顾小女侠可算回来了,袁某刚刚差人去寻你。” 顾瑾笑了笑:“袁老板客气,我们从亳县出发,将您护送到东城,也算幸不辱命,事情既已办妥,那我们就此别过,后会有期。” 下午在东城时,她问过很多客栈,住宿的价格比南方要便宜很多,果然,社会稳定,物价才能稳定。 东城的人们生活富足,他们身上的戾气也少了很多。 严不悔不小心踩到别人脚,那人也只是看一眼,还叮嘱他走路看路,不要摔跤。 顾瑾准备在东城歇一晚,明日卯初再出发去京城,到时候到达京城应该是未时,正好可以多逛逛,找一家便宜的客栈暂住,要不然晚上到达京城,时间太紧,不好办事。 京城乃天子脚下,物价比东城应该还要昂贵,但挣钱应该也要比别的城池容易,更何况,她现在手里有钱,在东城住一晚,还是住得起的。 袁天冬见顾瑾告别,急忙挽留:“顾小女侠稍等,袁某知道你想赶着进京,但京城不比其它州城,冒然前往只怕不妥,不如先留下,犬子在东城生活多年,他知道很多有关京城的规矩。” 他顿了顿又说:“犬子在岚骅巷有一套宅子,今天晚上你们先歇在家里,这么多天舟车劳顿,好好休息一晚,等到明日我要犬子具体与你谈谈,怎么样?” 顾瑾本就派徒弟们在打探有关京城的信息,只不过现在还没有来得及询问,既然袁天冬有心帮忙,倒是可以多交流交流,也好印证自己得到的信息是真是假。 她点点头,抱拳行礼:“那就叨扰袁老板了。”m.biqubao.com 袁天冬:“顾小女侠客气,袁某能活着见到家人,承蒙关照,走了一上午,想来你们也累了走,袁某这就带你们去宅子。” 袁志望着父亲对这个小女孩尊尊敬敬,心中感慨万千。 刚刚与父亲交谈时,父亲对眼前的小姑娘可是赞不绝口,五句话中就有一句话有她的名字,再次见到真人,果然气度不凡,幸好祖宗保佑,得遇贵人,要不然父亲定死在亳县。 他拱手,行了一个大礼:“顾小女侠,在下袁志,远志的志,刚刚父亲介绍过的,多谢顾小女侠救父之恩,在下真是感激不尽,不知顾小女侠喜欢吃什么,在下这就派人安排。” 袁志!远志! 顾瑾恍然大悟。 就说袁志这个名字听着熟悉,原来取的谐音。 远志,性辛、温、苦,微涩。 入心肾脾经。 有益智安神,祛痰通窍,通经除痹等功效。 师父给的医书籍中,有一个方子非常有名,叫孔圣枕中丹。 出自《医方集解》。 里面就有远志,其它还有九节菖蒲、炙龟板和生龙骨。 孔圣枕中丹主治读书善忘,也是健忘、失眠常用的基础方,兼治神志恍惚、头昏、心跳、耳鸣、梦遗等症。 但,这药非常难吃,师父一般用它打粉泡脚,专门给那些赶考的学子使用,醒神开窍可是一绝。 袁家人都以药作为名字,这么多代传下来,只怕好听发药名估计都用完了,所以才取的谐音。 对方留客,顾瑾也不矫情:“小袁老板不用客气,我什么都吃,不挑食。” 这时,袁天冬插话:“阿志,父亲见顾小女侠喜欢吃肉,最喜欢的是煨得软烂的五花肉,等会宴席上记得安排这道菜。” “对了,还安排一道油泼辣子面和烙饼,李老哥和老嫂子喜欢吃。” 李大海和李母感动得眼眶发红,异口同声:“这都是北方的食物,袁哥就不要费神了。” 袁天冬假装生气:“费什么神,我们一路走来相互扶持,才能死里逃生活下来,不是一家人胜似一家人,客套话以后千万不要再说,走走走,我们回家。” “回家。” 他说完话,挺直背走出药铺,其他人急忙跟上。 顾瑾牵着骡子缀在队尾。 李仁勇见状,悄悄慢下脚步,等她过来,才一起朝前走。 见没有人留意,他脸上露出一丝喜色。 顾瑾见状,开口问道:“小舅舅,咋滴,要你去打探消息,难不成还遇到什么喜事了?” 李仁勇故意卖关子,兴奋道:“瑾儿,你猜我遇到谁了?” 顾瑾还是第一次见小舅如此兴奋,更加好奇:“遇到谁了?” “快说,快说,再故意逗我,我就去问庄暮雪和李尽欢,他们和你一起行动,一定知道。” 李仁勇急了,“瑾儿真是的,你不总让我们淡定一点吗?自己倒是心急了,行行行,小舅也不卖关子了,我刚刚去打听消息的时候,居然遇到了宋小虎,他还和我说话了。” 顾瑾真的惊住了。 宋小虎! 小虎哥! 自己的结拜兄弟! 这是得多巧才能够遇上呀! 见她疑惑,李仁勇连忙解释:“其实不是巧合。” “宋小虎在东城已经呆了很久了,他打听到线索,有人说在东城见到过他妹妹宋小瑾,所以,他是特意过来找人。” 顾瑾疑惑:“那他怎么没有一起和你过来?” 李仁勇挠挠头:“他正追踪人,不过我告诉他,我们在济仁堂落脚,他说他得空了就会过来。” 他说着话,忽又神神秘秘凑过来压低声音说:“瑾儿,我瞅着小虎混得不错,穿的衣裳可是绸缎哩,他是你义兄,等到了京城应该不会不管我们吧?” 顾瑾怔了怔,半晌后才回话:“应该吧?!” 她也不敢肯定。 那日破庙,宋小虎之所以与她结拜,是见自己名字与她妹妹字相同,触景生情,所以才拉着她结拜,再后来在拉崖山附近的大山,两人遇见后,他还给了一瓶上好的金疮药,正是这瓶药,救了袁天冬一命,顾瑾一直记着,想要报答他的恩情。 宋小虎是吴广峰的兵,而吴广峰又是皇帝跟前的红人,上司有钱有势,他能穿绫罗绸缎,合情合理。 这个世界明明很大,但似乎又很小。 小到她才进入东城,就遇到了熟人。 只不过,一个已经死去,一个为了妹妹在到处奔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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