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有八口人。 罗家有四口人,再加上木三娘和江碧玉两母女,两个弓箭手李雄和李威两兄弟,护卫张大雷,十九个徒弟,其中只有丁云裳一个女孩。 “三十六串。” 她说着话,从怀中拿出钱袋。 站在她身后的严不悔瞠目结舌。 三十六串糖葫芦,五文钱一串,那得花多少钱? 算不清,根本算不清。 那小贩更是喜得合不拢嘴:“好咧,客官稍等,这就给客官包好。” 严不悔小心翼翼扯了下师父的袖子:“师父,别买了,一百八十文钱,可以买很多粮食了。” 顾瑾惊讶:“呀,你的算学学得不错呀!” 严不悔不好意思道:“师父教得好。” 望着小媳妇样的男孩子,顾瑾哈哈大笑:“行了,买都买了,等会回去一起吃。” 严不悔心疼在李子山被假扮劫匪的官兵敲诈了一大笔钱,但在路上捡漏反杀获得的物资和银钱却是不记…… 只进不出,有点像貔貅呢。 顾瑾在上辈子,虽然习武辛苦,但从来没有饿过肚子,也没有穿过破烂衣裳,穿越到周国十年,特别从建州逃荒起,日子就过得颠沛流离,现在既然有钱,为什么要委屈自己! ——生活总要有点惊喜,才能让人感受美好。 顾瑾付完钱,将糖葫芦拎在手中。 三十六串糖葫芦,好大一包。 记得上辈子,在野史中曾经有人提到过说糖葫芦是宋光宗赵惇发明的。 赵惇,宋朝第十二位皇帝,继位晚,死得早,只当了五年皇帝,五十四岁就驾鹤西去。 他当皇帝时,最宠爱的黄贵妃病了,吃不下饭,饿得瘦骨嶙峋,御医用了很多名贵药材,但病情没有好转。 后来,黄贵妃身体越来越差,赵惇心里着急,于是张贴皇榜,悬赏寻医,多日后,有郎中揭榜,诊脉后只说需用冰糖与山楂一起熬煮,每顿饭前吃个几颗,就会好转。 赵惇也是没有办法了,只能死马当活马医,想不到,半个月后,黄贵妃病情真的痊愈。 于是糖葫芦就这么被推广开来。 也不知道周国发明糖葫芦的人,是不是也是一个为了妃子吃不下饭的皇帝! 不过,这虽然是没有考据的野史,但山楂确是消食的良药。 在中医看来,积食也分类型。 山楂消肉食,麦芽消面食,神曲消酒食,它们炒制后称为“焦三仙”。 很多脾胃弱的孩子生病,有些中医都在汤药里加焦三仙,帮助孩子恢复脾胃之气。 小孩过年大鱼大肉吃多了,喝些炒过的山楂水就不会积食。 而生山楂效果则大不相同。 有经间出血或者月经淋漓不尽的妇人,用生山楂和红糖、大枣、干姜熬成膏,每日吃两勺,效果非常好。(宝子们,这个方子不是所有人都适合,只适合寒性体质的哦。) 顾瑾在心里复习最近学到的知识,眼睛却四处张望。 这时,身后忽然传来衙役高声呵斥的声音和马蹄声。 “让开,让开。” 顾瑾急忙拉着严不悔朝一旁躲去,就见一队人马从远处疾驰而来。 “师父,他们是香河县的士兵!”严不悔惊诧莫名。 顾瑾也看到了,那队伍中一个纛者手中拿着旗子,旗面上绣的正是香河两字。 纛者,也就是旗手。 行军打仗都归他们扛旗。 “早就听闻香河县县令方正为人清明公正,想不到居然这么快就高升了。” “是啊,前几日我那侄子刚从京城回来,也与我提过此事,香河县县令方正可是破格录用成大理寺丞,官拜四品,真是青云直上啊。” “奇怪,怎么与他一起进京的还有一个囚犯?” 顾瑾也觉得很奇怪。 周国的刑法很完善,为了防止冤假错案,特意设置死刑复核制度。① 各州县的衙门判定的死刑案件,需要由刑部和大理寺复审,最后由皇帝决断才能行刑。 最开始,所有犯人都要押送进京复核审理,后来发现将犯人送京,成本过高,便改变规则只将卷宗送往大理寺复核。 只有重大恶性案件,犯人身份特殊的。才会押解进京,重新审理。 所以,这孩子是犯了多大的事,才会被方正押着一起进京面圣? 幸好自己刚刚买冰糖葫芦耽搁了一段时间,要不然一定会错过这么重要的信息。 盛小树蜷缩在囚车内,他小心翼翼抬起头,透过垂在眼前的乱发打量着周围的环境。 自从杀了苏海棠后,他就一直被关押在香河县大牢,直到前不久才从牢中放出转移到囚车内。 离开香河县后,这还是他第一次见到如此热闹的城池。 街上的人实在太多了,他们聚集在一起议论纷纷,顾瑾踮着脚,努力伸长脖子朝前看,然后就看到了一双胆怯却又充满好奇的眼睛。 盛小树也看到她。 “这姑娘也绑着一根五颜六色的发带呢?” 苏海棠发疯时,总喜欢自言自语。。 从她的嘴中,盛小树知道了顾瑾,也知道顾瑾大概的模样。 顾瑾不喜欢笑,她总是很严肃,除非是与人交谈时才会礼貌性的笑一笑。 顾瑾看起来很瘦,但只是表象,她其实很结实。 顾瑾的衣裳总是灰色和黑色,虽然老气横秋,但五官生得好,总会让人忘记她的穿着。 最最最具有标识性的,是她头上总是绑着一根五颜六色的发带,那是由各种碎布头拼接而成的发带。 在周国,用发带的姑娘很少,就算家里穷,也会用一个木簪子将头发挽起来。 也不知怎么的,似鬼使神差,盛小树冲着那个姑娘大喊:“顾瑾,你是顾瑾吗?” 他声音太高昂,周围很多人都听到了。 “谁是顾瑾?” “他在喊谁?” 顾瑾吓了一跳,急忙朝后躲去。 在周国,押送进京的囚犯都是十恶不赦之人,一旦被牵连上,后果不堪设想。 她想躲,但没成功。 盛小树呼喊时,方正也听到了。 他正愁找不到苦主的亲人,既然遇见,自然不可能错过。 “停。” “停。” 他挥手,喝令队伍,自己从马上跳下,朝人群走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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