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家的到来,惹得众多人注意。 丁荣贵不方便下来打招呼,只撩起帘子冲袁天冬挥挥手,示意启程。 两队人汇合在一起,离开客栈大门。 顾瑾有些惊讶,她本以为丁荣贵会以马夫为借口,多带几人,想不到他挺遵守承诺。 李家人坐在骡车上,望着丁家那白色的骏马艳羡不已。 顾瑾也很羡慕。 她有钱。 她也想买马。 但在周国,平民是没有资格买马的。 只有贵族,官员等有身份的人,才能买马。 富商买马,还得在官府报备才行。 买不到马,顾瑾一口气买了十五头骡子,并十辆骡车。 走路实在太慢,更何况他们还要绕路去北方再进入京城。 有骡车代步,快很多。 在青梅县的三天里,顾瑾花高价在几家铁匠铺定制了一批护具。 主要护着胸口和腹部,三十四人,每人一套,安安也有。 也是她现在有钱,要不然还真备不了这么多物资。 逃难必备首要是粮食。 其次是储水工具。 顾瑾他们人手一个水囊。 骡车用来拖物资也可以拖人。 至于锅碗瓢盆与火折子他们从建州时就一直带着。 另外,衣裳被褥,鞋子,木屐,雨伞,蓑衣,油布都仔细归置,整整齐齐码在板车上。 怕路上火折子不够,顾瑾特意要外祖父多买了几个。 周国的火折子有两种。 一种是用白薯蔓加棉花、芦苇缨子还有硝、硫磺、松香,樟脑等制成。 这种的是达官贵人或者行兵打仗用的,得半两银子一根。 还有一种是用纸钱和艾蒿等制成,一般普通人家都是用的这种。 顾瑾现在富裕,买了最好的。 修整了三天,众人面貌一新。 出城门口时,那守门的士兵,还以为是大型的商队。 正要拦路索要银钱,丁荣贵掀开帘子瞪了他们一眼。 那领头的士兵吓得面如土色,急忙放行。 顾瑾带领的车队紧随其后,狐假虎威大摇大摆出了城门。 离开青梅县,她便驾着骡车赶到队伍的最前方。 当首领,虽然权利高,但承担的危险也最大。 探路这种高危工作,每次都是她带人完成。 他们离开青梅县的那一天,亳县的瘟疫彻底爆发。 领将乔邺和副将陈琛日夜未眠,严防死守,将亳县的两个城门死死把控,不让染病的平民逃出城池,彻底切断感染源。 那些灾民们被困城中,缺粮少药,死伤无数。 被逼无奈之下,幸存的平民联合起来想要冲破城门,但他们根本冲不过漫天的箭雨…… 亳县的惨剧,无人知晓。 顾瑾一路走来也没有听到任何信息…… 三日后。 有一队人马行走在官道上。 马车和骡车上都飘着一面旗子,旗子上写着“威远镖局”的字样。 丁荣贵坐在马车里,拿着一颗棋子举棋不定。 顾瑾瞪着眼睛不说话。 她本来是坐骡车的,但丁荣贵三请四请,非让她过来坐马车,顾瑾烦不胜烦,索性过来了。 坐在她对面的是一个大概十五岁的女孩,模样生得不错。 不对,不是生得不错,是生得非常漂亮! 她穿着一件淡绿色齐胸襦裙,肤若白脂,眉如远黛,双眸似水,垂目时似有万千忧愁在心头,一头青丝蜿蜒铺展在身后,发髻上只简简单单簪了一根天青色的流苏步摇,却衬得她更加楚楚可怜。 两人视线在空中交错,顾瑾盯着不放,许是太强势,对方下意识避过锋芒,垂下眼睑。 顾瑾察觉到自己有些无礼,但美人是真的很好看,好想贴贴…… “好不容易将人请进来,你个倒是说话啊,刚刚交代的事情忘了不成?”丁荣贵见自家侄女这般作态,暗自在心里腹诽。 他将棋子落下,摸着山羊胡须,看向小女孩:“顾小女侠,这是我家侄女,叫丁云裳,比你大五岁,听说你武艺超群,闹着想要拜你为师,不知顾小女侠,意下如何?” 顾瑾抬眼,直接拒绝:“她不适合。” 丁荣贵:“顾小女侠可能对我们丁家不太了解,我的弟弟,也就是丁云裳的父亲,他的酒庄在周国闻名遐迩,你要是收了我家侄女,这辈子都不愁没钱花。” 顾瑾听到后,心可耻的动了。 她是万万没有想到有一天会有人为了成为她的徒弟,拿钱砸她…… 被钱砸的感觉挺好。 但这钱,她实在挣不到。 顾瑾顶着诱惑,再次摇头:“她不适合。” 丁荣贵皱眉,这时丁云裳开口了:“我为什么不适合?” 女孩的声音如珠似玉,清脆却又带着一丝温润。 顾瑾盯着她,慢条斯理说:“因为你根本就不想拜我为师。” 丁云裳愣住了。 她确实不想习武。 这次也是大伯父硬逼着她过来的。 她其实也不想去京城。 丁家一族,姐姐,庶妹,堂姐、堂妹那么多人,大伯父却只带她一人入京,摆明了就是看她长得漂亮,待价而沽。 她没有能力反抗也不想反抗。 母亲在听到她被选中带入京城,激动得哭了一个晚上,在母亲看来,京城的儿郎自然比小县城的公子哥儿能力要强,以后自然能得一个好姻缘。 为了母亲以后在府中的日子,丁云裳忍着泪答应了。 但习武,她实在不想学。 因为学艺有成后,指不定大伯会让她干一些阴暗勾当。 丁荣贵有些生气。 他膝下一子一女,长女早已出嫁,夫家是蚕城的织造大家,夫君对她也好,这么多年不曾纳妾,丁荣贵很放心。 儿子今年已有二十二,十六岁时,送他去了东城,现在一心备考…… 这次随行五人,丁荣贵带了妻子曹氏,侄子丁秉文,丁秉武,丁秉才三人,侄女丁云裳一人。 为了丁家的未来,丁荣贵千挑万选,在族中选中最优秀的四个孩子。 按道理,丁云裳是没有资格一同前往京城的,如果不是容貌艳丽,一个庶女,难登大雅之堂。 给她飞上枝头机会,她居然还推三阻四。 丁荣贵虽然心里不快,面上依旧笑笑呵呵:“既如此,那便算了罢,有劳顾小女侠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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