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婆子”是以锡或铜打造成南瓜样的圆壶。 圆壶上有小口可灌热水,外面再用布袋装好,以免烫伤使用之人。 “汤婆子”定价便宜,所以在周国销量很大。 只要不是很穷的人家,基本都有。 且“汤婆子”不易损坏,爱惜的人家,一个“汤婆子”可以传给几代人。 顾瑾他们家原来也有,不过分家时没分到。 此刻用的“汤婆子”还是前两日从抢院子的灾民身上扒拉下来的。 他们人人身上都揣着一个,现在还有不少“汤婆子”被李母收着。 刚刚挨着“汤婆子”,周奕冷如冰块的脚传来一股刺痛。 他又急忙将脚脚缩起。 顾凌云经验老道,他没有直接将脚放到“汤婆子”边,而是试探性的贴一下又赶紧挪开,如此反复几次,脚的温度上来了,才将脚贴住“汤婆子”。 姜福儿忽然哭了出来:“天啊,被窝里面好暖和,原来盖被子的感觉这么好……” 姜福儿脚趾头天生有六个。 可能被家人认为是不祥之兆,所以从小就被父母遗弃。 他是在孤独园长大的。 彼时那园长贪得不少银子,所以,生活在孤独园的孩子吃不饱也穿不暖。 像这种厚重的被褥,姜福儿从来没有盖过。 七岁时,朝廷拨不出款项发俸禄,孤独园就停办了。 他便开始流浪。 再后来,他在亳县讨饭时遇到宋清琅,是宋大哥在大街上将他捡回来的。 可能是雏鸟情结,所以他和宋清琅关系最好。 不过,此刻因为按照年龄排序,他没有和宋清琅睡在一起。 听到姜福儿哭,其他孩子也想起各自的悲惨身世,偷偷哭起来。 他们已经很久没有住过有门有窗的房屋,也没有使用过“汤婆子”这么好的取暖器具。 师父她真的很好! “琅哥,那个小姑娘,啊呸不对,是师父,他们家里的人看起来好严肃,我有点害怕。”穆小七朝宋清琅靠了靠,轻声说。 穆小七是十八个乞丐胆子最小的。 也是最后加入土地庙乞丐帮的。 他的家人都死在这次雪灾,粮食也通通埋入地窖里,根本拿不出来。 出事时,如果不是他娘亲以命相护,屋顶坠落时,肯定也被大梁砸死。 宋清琅在被窝里捏了下他的手,“别怕,习惯就好了。” 宋家家境中落前,也曾聘请过游侠儿做护卫。 那些游侠儿,他们很多人都曾经杀过人,自带一股煞气。 穆小七说的严肃,其实就是煞气。 宋清琅之前打探消息的时候,怕惊动院中人,只敢躲在墙根听声音,从声音分辨出里面有多少人。 如果与师父打一个照面,宋清琅肯定会放弃抢粮的计划。 不过,也幸亏他阴差阳错误会了,才有了这等可遇不可求的际遇。 顾凌云翻过身,看着乌黑的房梁,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他也不曾想到自己有朝一日会拜一个自己年纪还小的女孩为师。 更不曾想会在亳县遇见他大姐。 嗯,以前的大姐。 实际上,顾凌云与木三娘也不太熟悉。 因为他出生时,木三娘已经出嫁。 顾凌云只见过她三次。 一次是他以前的爹五十大寿。 一次是他木府大娘子去世。 最后一次,就是他被赶出府。 当时木三娘站在一旁,虽然有怜悯之意,却也没有开口帮腔。 时隔多年再见故人,比拜师的冲击力还要大,顾凌云翻来覆去睡不着。 康宝儿见状,用手肘捅他:“怎么还不睡?” 顾凌云心里烦不想理,干脆闭上了眼。 康宝儿见状,心里不得劲。 “木溪鹤,别以为师父另外给你取名,你就高人一等,我看你就是为了讨好师父,连姓氏名字都不要了。” 顾凌云冷声:“你说得对,所以,以后不要再叫我木溪鹤。” 康宝儿:“……?”哎呀,这是在师父那里露了几次脸,上天了!说话咋这么冲!莫名其妙的,这是又发癔症了么?” 他在心里嘀咕,决定单方面与木溪鹤,啊呸,是顾凌云绝交一天。 周奕此时已经呼呼大睡。 他可不管顾瑾收徒有没有阴谋,只要有饭吃,有房睡,要他杀人他也干! 反正又不是没有杀过。 庄狗剩躺在被窝里,心里有点难过。 他不喜欢自己的名字。 以前在村里生活的时候,大家的名字也都是猫猫狗狗,庄狗剩习惯了。 后来,他爹爹上山砍柴时被毒蛇咬死,又过两年,娘亲改嫁。 娘亲走的时候,想带着他一起走,但是族人不肯。 于是庄狗剩就成了孤儿,吃着百家饭长大。 吃着吃着,村里人翻白眼的人越来越多,给的食物也越来越少,庄狗剩怕他们更嫌弃,独身一人离开了村庄。 再后来,他就到了亳县。 认识了很多小伙伴。 才知道人的名字,不只是猫猫狗狗。 张泽武,杜玉衡,范綜棋,他们的名字就很好听。 庄狗剩问了,名字好听,是因为他们的父母花了钱请秀才取的。 张泽武的名字花了二十个大钱,杜玉衡的名字花了五十个大钱,范綜棋也是五十个大钱。 庄狗剩翻来覆去,旁边的陈二狗推了推他:“狗剩,盖着这么好的被褥,怎么还睡不着了?” “二狗,你说天下的父母,都会对孩子好吗?”庄狗剩闷闷不乐问。 陈二狗摸摸头:“不知道,应该不是吧。” “反正我就是被我爹卖了,卖我的钱又赌博输掉了。” 陈二狗长得像他娘,模样生的极好,从小被人夸到大。 夸着夸着,让陈二狗的爹也觉得自己儿子奇货可居,将他卖入南馆。 南馆,又叫“象姑馆”。 也就是妓院。 不过,南馆里的不是妓女,是“相公”。 他们专门服务达官显贵。 陈二狗不愿意成为娈童,为此,他挨了很多打,身上的鞭印到现在还没有消退。 但他没有屈服,而是使了千方百计才从南馆逃出来。 逃出来后,他虽然左右逢源,但始终只相信自己。 包括这次拜顾瑾为师。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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