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曼是中东某个产油国的小王子,那土豪的程度就不是刘伟这样能比的。 像他们这种家族,那就完全是上天喂饭吃,在那种地方,随便一铲子下去都是石油,听说他们国家不知道哪年的时候,还勘探出来了金矿,这全世界最值钱的资源都堆在家门口,这不发达都不行。 全世界都在传中东小王子们的土豪行径,买车都是最小的花费,豪车是连排买,而且那边的国家还可以娶好几个老婆,在那边做男人,地位那是蹭蹭的往上涨! 哈曼的热情体现出了他对东方女孩的喜欢,直接一手一个揽在了身边。 刘伟摇摇头,今晚这两个女孩有福了,这家伙给小费那是卡卡卡的,把钱不当钱,估计今晚能让这些小妞发一笔。 刚刚吃饭的时候,餐厅的服务生差点想叫他爹了,直接拿出一碟红钞塞过去。 刘伟真不知道他这个宽大的袍子里面,到底藏了多少现金。 这些个土豪王子,完全就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 从小到大,不知道有多少人追着伺候,除了吃喝玩乐,好像也没什么事做。 除非想争一争继承家里的王位,不过当不上也不影响他们的生活,毕竟一个国家国王只有一个,但是王子不说太多,五十个还是起码是有的。 像哈曼这样的身份,还好是偷偷溜出来玩的,不然的话,估计是要找领事馆在前面开车了。 次日,刘伟和林晚悠又来到了瑞京洲际酒店等哈曼,林晚悠看见刘伟,就一直憋着话想问。 一直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那眼睛里藏了一堆的问题。 “你想问什么?” “学长,你昨晚,你昨晚?” 林晚悠还是开不了口。 “你啊,男人在外面的应酬,你就不要多问了,憋在心里吧。” 刘伟直接把她给回绝了,还是好好当你的翻译吧,他已经有些后悔了,应该找个男翻译,这样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打了个电话给哈曼,对方让他去他的房间。 在酒店服务员的带路下,他们走进了3号楼。 一路上听服务员介绍,这里还真接待过不少外国大佬,比如那个英格兰的王子啊,贝克汉姆啊,国内的话,以前蒋中正还住过,建国的时候市长也在这办公等等,可谓是历史丰富,刷新了刘伟的认知。 到了哈曼住的地方,大门打开了,哈曼正在吃早餐,是他的人带过来 哈曼吃的东西都是清真一系列的,所以昨晚刘伟找饭店都是找那种能做清真食品的,他们会提供清真食材单独制作,需要提前预定就可以。 毕竟像魔都这种国际化大都市,每年国外来的游客多如牛毛,更不用说上点档次,能接待外宾的酒店了,瑞京洲际酒店更是单独有为之准备。 “伟,哈哈,原谅我自己吃早餐了,我怕你吃不习惯我的口味。” 哈曼抱歉的说道。 “没事,不要和我见外,你吃吧,等会我们出去玩。” “今天你要带我去哪里?” “去了你就知道了~” 刘伟卖起了关子。 哈曼也不问了,客随主便,让他们俩在客厅稍坐一会,并从冰箱里给他们俩拿出了两个瓶子,递给了刘伟和林晚悠。 “这啥,大早上就要喝酒吗?” 刘伟疑惑的问道。 “不是,伟,这是水,你们休息下,我去吃完。” 说完,哈曼就抱歉地回他的餐厅继续吃早餐,不能浪费食物。 林晚悠翻译完,两个人都很懵逼,两人面面相觑,这瓶子造型都不像个水瓶啊,你跟我说是水,金灿灿的瓶身,看着是洋酒还差不多,比他看到的黑桃a还要更加炫酷。 “exousiagold” “黄金力天使” 林晚悠念完,好奇的掏出手机查了起来。 “啊!” 不知道查到了什么,她有些紧张的递给刘伟看,有些语无伦次了。 “学长,你看,你看,这个水,这个水......” 刘伟看了一眼,也是被哈曼这种土豪的行径给打败了。 大爷的,你们这些土豪啊,喝一瓶水要2万多美刀,价值我们的十几万元,这种日子就有点过分了啊。 假设一天喝一瓶,一年365瓶的话,就是差不多800万美刀,将近6000万软妹币了。 小奋啊,这回你也甘拜下风吧,你喝的那个斐济水,在哈曼面前连弟弟都不是。 那些个中东国家,据说石油储量是多少亿吨,一桶石油卖80刀,哈曼这种王子喝的水,也就价值几百桶原油而已,他们国家的水本来也比石油还贵,好像也只有他们能喝的起了。 “学长,这个瓶子都是24k金的,里面还有黄金提炼的东西,这个人太土豪了!我都不敢喝这个水了。” 林晚悠三观已经震碎,根本不懂土豪的世界了。 刘伟虽然有钱,但是还不至于到这种地步,两块一瓶的水他也照喝不误。 “没事,哈曼给你喝的,你就放心喝吧。” “我,我能带走吗,我能珍藏起来吗?” “不要这样啦,等回去我去买来送你。” 刘伟摇了摇头,可不能让哈曼小瞧了。 “好吧!” 林晚悠惋惜的拿起瓶子,小口小口的品尝起来。 等哈曼收拾好要出门的时候,她悄悄的把瓶子放进了自己的包里,像宝贝一样放着。 刘伟则拿着瓶子笑着对哈曼说道。 “哈曼,你们那的人太土豪了,连喝水都要带黄金啊。” “我们国家水少,这种水好,要多喝,可以长寿!” 哈曼认真的解释道。 今天刘伟的安排是带哈曼坐游艇去江上转一圈,到崇明岛那边吃点海鲜。虽然魔都没有比较出名的那种海港码头,但是也是靠海的城市,那边岛上还是有渔民去捕鱼的。 等上了游艇,林晚悠又有些不开心了,什么嘛,上面还有那么多女的,这个学长真的是,到哪里都不能少了女的吗? 这就冤枉刘伟了,为了款待哈曼,怎么能不叫点游艇宝贝随行。 这么大冷天的,难道几个大男人坐游艇喝酒打牌,那有什么意思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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