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在王奋家装了两个小时,终于把要捐赠的文物都打包好。 从肯辛顿大街到大使馆,大概5公里左右的距离。 “我送东西去大使馆,你们就不去了吧,在家等我们好了,回来下午就去古德伍德。” 刘伟和王奋去送货,林鑫和秦聪姜雯丽留在别墅等他们,人去多了也没啥用。 因为心里还惦记着蒙特卡罗的事,所以他们俩出门也还是带了不少人,加上货车一共四辆车。一辆保镖车开道,他们坐在第二辆,货车第三,最后还跟了一辆伦敦这边的安保公司的人。 人在异乡,毕竟还是要小心一些的好,虽然没有跟小鬼子打过交道,但是这九年义务教育告诉自己,那些小鬼子没几个好人。 车从肯辛顿出发,路线是从诺丁山走女王道前去大使馆。 刘伟和王奋坐在一辆车里,瞎聊着一些琐事,周宇和王奋的一个保镖坐在前面,其中一人开车。 “飞机你安排好了吗?” “好了,明天下午,两架,相隔半个小时走,你看你先还是我先。” “你先吧,我垫后。” “搞得好像出征一样,这地方我可是呆够了。” “听说你初恋在这,不去见见吗?” 刘伟突然想起了王奋的八卦,王奋很小就被送来伦敦读书,所以在这边发生了很多趣事,后来都被小报记者八卦到了,网上各种版本,但是这个初恋版本是挺有趣的。 据说当年王奋来这边读书的时候,喜欢上了一个和他是老乡的女孩子,但是那时候能送来这边读书的家庭条件都不太差,而老王为了让儿子能吃吃苦,就走了穷养儿的路子,他也没告诉王奋家里情况如何,只是定期给一笔稍微能够应付生活的费用。 而王奋喜欢的女孩子,那个年龄的时候属于是比较耀眼的,当王奋鼓起勇气和他表白的时候,因为是老乡,经常接触比较多,对方同意了。 这个情况就让王奋很是开心啊,攒了一个月的生活费才给对方送了条项链,还没有人家手上的一个包贵,不久,王奋就被甩了,因为女生喜欢去shopping,在知道王奋的家世以后,果断的甩了他。 用女生的原话就是,“我想要lv包包,你却买不起,所以我们不适合。” 这可把王奋打击惨了,一边质问女生不要那么虚荣,他很喜欢她,一边又没有能力给对方更好的。 老王要是知道自己的穷养儿让儿子受尽委屈,不知道该怎么想。 “算了,听说她已经嫁给了一个这里的人,都已经结婚生子了,见她干嘛。” 王奋望着窗外,怅然若失,然后摇了摇头。 “哈哈,让她知道你其实是这个样子的,让她后悔得拍断大腿。” “那又有什么用,都回不去了。” 难得看到王奋这种惆怅的样子,刘伟突然想起了自己大学时候的舔狗行为,估计王奋的初恋现在和颜玲的心态应该差不多吧。 刘伟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这家伙,拍了拍他的肩膀。 “女人嘛,这世上多的事,之前那些女人总说三条腿的癞蛤蟆难找,两条腿的男人多的是,现在换到你了,你可以大声的说,会上树的母猪难找,但是年轻漂亮的女人多的是。” “这都能被你说的头头是道!” 王奋把思绪收回,现在女人对他来说,确实唾手可得,只要他招招手,大把年轻漂亮的小姑娘会往身上扑,但是他已经没有了那种白月光的感觉。 正当两人调侃的时候,突然车里的对讲机响起来了。 “老板,老板,我是4号车,我们发现有两辆轿车一直在跟着我们。” “收到!” 两人听到了对讲机里的话,面面相觑,难道是小鬼子追来? “这大白天的,伦敦的治安还行的,不用担心,咱们这么多人,等会就到大使馆了,那边有警卫。” 王奋宽慰道,他这个城市生活了很多年,虽然犯罪率挺高的,但是这边不像丑国那样,它对枪支管制还是挺严格的。 从肯辛顿到大使馆的这段路大概要开10分钟就到了,现在他们已经在女王道上,大概3公里左右到了牛津道,不过女王道的是两个大公园挨着,肯辛顿公园和海德公园连在一起,现在是冬天,这条路有些空旷。 “提醒一下大家,加速赶过去。” 刘伟对前面的两个保镖嘱咐了一声。 “好的,老板。” 周宇拿起对讲机,对几辆车对话,吩咐大家把车速再加快一些。 刘伟有些担心,于是问王奋。 “会有武器吗?” “应该不会吧,这里枪支管理很严格的,很少听说过枪击时间。” “他们有黑帮吗?” “有,我听说有毛子帮,还有阿尔帮。” 联想起那些国外的大片,这就让刘伟的胆气有些泄气了,万一小鬼子请了黑帮的人,那可真是有点不好搞啊。 “老板,我们的车是防弹的,4号车他们有武器。” 开车的保镖对着两人说到,让他们安心一些。 正在这时,车子突然来了个急刹,刘伟和王奋两人没注意,两人身体往前撞了上去。 “怎么了?” “老板,一号车急刹了,前面好像有拦路的。” “宋山宋山,怎么了?” 周宇拿起对讲机问道。 “前面有个卡车拦路,我们过不去了。” “你们小心点,大家戒备,戒备!” 他们几人身上只有警棍和喷雾,如果对方下车拿喷子过来,那就麻烦了。 奶奶的,这国外以后还是少来了,这英格兰还说自己是文明之地呢,这刚来两天就觉不安全了,这大白天的就被劫道了。 “周宇,我掩护你们,你快带老板从公园开过去。” 前面辆车的宋山声音响起,周宇转过头看了看旁边的公园,只是一米高的铁栅栏围着,用车子应该能撞开。 “走,去公园里。” 开车的保镖点头,立即轰起了油门,然后往右边打了方向,朝着公园冲进去。 “哐啷”一声,栅栏被劳斯莱斯撞出了缺口,车子朝公园里开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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