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笑了,见笑了~” 刘伟一脸贱笑的样子,让程靓希好想掐一把。 “他说的应该是他们那个江畔大学吧。” “那是什么?大学?马杰克还办了大学?” “你不知道?” 对于刘伟的反应,程靓希很诧异。 刘伟只能无辜的摇头。 程靓希只能给他讲了下自己知道的信息。 这江畔大学也不是真的大学,他就是马杰克弄的一个类似于研究性学习的地方,叫做江畔创业研学中心。 是马杰克和九位商业大佬一起成立的,相当于是他自己打造的一个小圈子,而马杰克就是校长,以后培养出来的人就都是他的学生,他在某种意义上就能成为一个商业领袖。 虽然不是大学,但是呢在马杰克他们的资源配置下,邀请了一大堆的著名学者或者著名的企业家前来讲学,总体上在人脉搭建和深入学习还是有很好的地方的,自然也是吸引了全国的青年才俊。 想要申请这个江畔大学的名额,那么要求的条件至少是有一家三年的公司,年收入3000万,这是基础的条件。最重要的还要有江畔大学的指定的推荐人推荐才行,这个就是自己最先的人脉基础了。 “额,这不就是去给马杰克当学生吗?” 刘伟懂了,这马杰克还真是好为人师啊。 “对啊,你不知道我都想去,可是我没有找到推荐人。” “我不去,我不去,我可不想给他当学生,我和他平起平坐,凭啥去给他矮一辈。” “你呀,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程靓希有些遗憾,她挺想去的,能进去那个地方,会给自己家里的生意带来很大的帮助。但是她现在对刘伟的认知似乎又多了一个,可是又看的不全,这个小男人到底是个什么样级别的人存在呢。biqubao.com 晚上吃完饭,把程靓希送到了楼下。 “小弟弟,真的不上去坐坐吗?” “孤男寡女的,你就不怕啊。” “我有什么好怕的,还怕你这个小弟弟不成,就是我一个人在这无聊啊,想让你多陪我一会。” 额,你才小,你全家都小,还来激将我。 “行,我去坐一会。” 这种时候,谁怕谁孙子,刘伟把车停好,看看跟她上去能怎么样。 上了楼,刘伟有些好奇,她既然以后经常来魔都,干嘛不去买一套房子得了,或者租一套房子,怎么就喜欢住酒店。 门关上,程靓希在前面躬下身,把高跟鞋脱下来,准备换拖鞋。刘伟站在身后,这姿势有些不雅,但是又忍不住看了眼,黑丝包裹着的小腿,这屁股圆润的弧度,真是过分啊,故意的吧,你就不防着点外人。 “你要不要喝点什么?红酒还是茶?” 程靓希住的是套房,有独立的客厅,等刘伟坐下,她便问道。 “肯定是喝茶啊,喝酒了我还怎么开车。” “那就不开了呗~” 额,大姐,我不开车难道我要留下来吗,住你这里,然后就一张床,我睡沙发还是睡床,怎么老是考验我。 刘伟被她弄的口干舌燥,立马先去冰箱拿了一听可乐。 “少喝点可乐,会杀......” 话到嘴边,程靓希差点脱口而出,这才意识到后面的字,脸蹭的一下子红了。 “我去换衣服,你自己先看会电视吧。” 说完,赶紧溜去了卫生间。 刘伟点头,然后掏出手机看了看,和杨菀聊了会天。 没一会,卫生间门打开了,程靓希已经脱掉了丝袜,换上了一身睡衣,向他走来。先是去泡茶,刘伟只能看到她的后背,幸好不是光背吊带裙,不然要出事。 等程靓希端了茶盘过来,弯着腰把茶杯递到了他面前的茶几上,刘伟一抬头,脑子瞬间哄了一下,这视觉冲击也太过分了吧。 弯着腰的程靓希,胸前没有一点遮挡,庞然大物汹涌而出,很大很白,甚至还看到了一丁点的红。 看到刘伟没有说话,程靓希看了他一眼,然后顺着他的眼睛,突然意识到了什么,手中的杯子差点没放稳,赶紧起身捂住了自己的胸前。 “好看吗?” “好看!” “啊,什么,什么,我什么都没看到啊,这茶真香!” 刘伟惊慌失措的端起杯子准备喝茶,结果这杯子烫得他的嘴差点起泡,赶紧放下,然后拿起冰可乐冰敷。 “傻样!” 看到刘伟这慌乱的样子,程靓希娇嗔了一句,眉目中春情涌动。 “那啥,希姐姐,我先回去了啊。” 刘伟慌了,赶紧起身,他现在想跑。 这位姐姐,你不能这样啊考验男人啊,这样子可让我怎么应对,谁能经得住这样的考验。 不能惹啊,兔子不吃窝边草,这还要上两年学呢,以后可咋相处。 “诶,你别走啊,我又没说你啥。” 程靓希气的不行,白给你看了,你还要跑,什么嘛。 “不行不行,太晚了,我先走了,希姐明天见。” 刘伟着急啊,冲到门口,头也不回的拧开门跑了。 “砰!” 门已经关上,程靓希都有些错愕看着,怎么就跑了呢。 今晚这个情况,如果再发展下去,那应该是会......., 她对刘伟心生好感,倒也不会拒绝,不然刚刚也不会叫他上房间了,至于可能会发生什么,她也知道,但是她心里没有拒绝,反而有一些期望。 好了,现在人跑了,煮熟的鸭子飞了。 失落的程靓希走到窗前,看向楼下,直到那个男人开着车走了,她才收回目光。 在卫生间里缓缓的脱下了睡衣,看向镜子的自己。 “应该不难看啊,难道没有吸引力吗?” 那白皙的长腿,坦平的小腹,也没有下垂,无处不释放着一种女人的魅力。 可惜燃起了火的刘伟逃之夭夭,不然今晚这个画面就是他能看到的了。 此时的刘伟,火急火燎的开着车,疾驰在路上,他跑去找秦梦妍去了,此时唯有她能灭自己的心火。 还是太年轻了,这么一会就把火给勾起来了。 一路上,刘伟的脑海里一直在回放着那个大白,一遍一遍,挥之不去。 尤物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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