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伟一下子成了焦点,大家都看向了他,不约而同的起来迎接。 “来来来,快坐。” 班长把刘伟带到了主位,让他坐在那,这规格,还是刘伟在同学面前第一次享受。 伸手不打笑脸人,这是大家的好意,刘伟也就坦然的坐在主位。 “大家都坐都坐,不要这么客气,都是老同学了。” 话刚说完,结果转头一看,颜玲已经抢到了刘伟旁边的位置,这就有点尴尬了。这时候开口叫她走,似乎有点打人脸,刘伟狠不起这个心,可是又觉得有点膈应。 众人看到颜玲抢在刘伟身边,都意味深长的看了一下,一副我懂的表情。难怪今晚打扮的这么不一样,想唤起刘伟的旧情。 颜玲看到自己的小计谋得逞了,内心很是欢喜,心里盘算着今晚怎么把刘伟给拿下,最好是能被刘伟给带走,那就完美了。 宴席开始,班长站起来起了个头,说了下开头词。 “各位同学,今天是我们毕业四周年的日子,加上大学四年,我们一共认识了八年了,能成为同学,是我们的缘分。很高兴今天大家都能到场,现在我们都已经踏入社会,希望大家记住我们的四年同学之情,互帮互助,一起成长。” “好!!!” 一群人响应起来。 “来,为了我们的同学之情,干杯!” “干杯!” 众人举杯,对喝了一下。 过了一会,宴席上开始互相走动,刘伟成了被敬酒的对象。 班长几人拿着酒杯来到刘伟身边。 “刘伟,我们都看到了学校发的新闻了,你是我们班的骄傲,我们敬你一杯。” “客气了,客气了。大家都是好样的,我只是做了件平凡的事。” 刘伟站起来,这班长大会说话了。以前刘伟也是班干,就是那种边边角角的委员,比如劳动委员、生活委员,纪律委员、宣传委员、文艺委员、卫生委员、体育委员、生活委员、心理委员等等,至于学习委员,那刘伟是担任不了的。 “你这人啊。就是太低调,太内敛了,我要是你,不知道得张扬成什么样了。” “哈哈哈,哪里哪里,来大家喝一杯。” 不管熟不熟的,都来和刘伟敬酒。有些女生也端着红酒前来,甚至馋起了刘伟的身子,怂恿着喝交杯酒等等。 一边的颜玲实在看不下去了,起身也端起酒杯,看向刘伟。 “刘伟,我也敬你一杯可以吗?” “哦?敬我什么?” 刘伟玩味的看着她,从颜玲坐在他身边以后,刘伟一直没搭理她,话也不说一句,让她很尴尬。 “我...我以前错了,你能原谅我吗?” “有句话怎么说来的,曾经的你对我爱搭不理,后来的我...” “刘伟,我真的知道错了,以前我还小,那时候不懂事,我现在明白了,你才是最好的那个,是我眼瞎了,猪油蒙了心了。” 刘伟无语了,这刚喝进去的酒都要被颜玲弄的要吐了。 “别别别,你赶紧找你的主席去。” 颜玲都要哭了,难道要老娘在这么多人面前哭给你看嘛。 “伟哥,来,我们喝酒。” 罗辉及时的来到刘伟身边,挡开了颜玲,拉着刘伟去找他倾心的同学。 毕业以后,有些女生工作就开始学会打扮了,可能是衣品穿搭也上来了,人出落的比在学校的时候更标致,是另一种不同的美。 这不,罗辉这个单身狗蠢蠢欲动,因为他看到了一个同学,出落有致,就想上前搭讪,所以来拉着刘伟去给他当僚机。 李莎坐在座位上,手指不停地绞着,她现在很纠结。 纠结啥呢,纠结要不要过去和刘伟他们打个照面,看的出来今晚刘伟是同学会的中心,现在虽然说不上有什么关系,但是如果能混个面熟,以后说不定能找他。 也不能说李莎现实吧,工作这几年,还是看到了很多人情世故,人自然也会变成熟了很多。 当还在学校的时候,很多人都觉得,工作只要靠努力,靠奋斗,就会脱颖而出,某一天就会走上人生巅峰。 月薪1万,对他们来说,都是一种能力上的侮辱,他们将来可是年薪百万的高管。 但是走上社会之后,才发现,这个社会光靠努力,是最基本的东西,最不缺的也是努力。选择和机会,才是更重要的,尤其是当你上面有人的时候,做起事来也会游刃有余。 李莎也是外地来的,毕业后留在了魔都,这几年在魔都打拼,知道那种辛苦和付出不成正比的回报。她和刘伟没有交恶,那时候读书的时候,还是点头之交,偶尔说过几句话。 当李莎还在纠结的时候,耳边突然传来一个声音。 “李莎同学,过来和你喝杯酒,不介意吧。” “啊?” 李莎愣了愣,她完全没想到刘伟会主动来到她这,还找她喝酒。 “我...我....” 李莎反倒有些结巴了, “怎么了,是不能喝酒吗,那你喝果汁吧。” “好。” “这是罗辉,我室友,你应该认识的,咱们一起喝一杯。” 李莎拿起果汁站起身,和他们俩碰了一杯。 “大家都是同学,以后要是有什么困难,可以找我,找罗辉也行,他是我公司的大将。” “啊,谢谢,谢谢你刘伟。” “还有我呢,我也可以帮你哦。” 罗辉忍不住插了句话,再不说话,就要被刘伟抢完风头了。 “那也谢谢你罗辉。” 李莎现在头脑有点懵,她没想到自己还被刘伟记住,还特意过来和她交谈,还答应可以帮她,而她都还没开口,自己运气这么好的吗? “你们俩先聊聊,我去和别的同学碰一下。” 刘伟在适当的时候选择了离去,僚机的任务已经完毕了,接下来就看罗辉自己发挥了。 等刘伟走后,罗辉反倒紧张了。 “那个,我们先加下微信吧。” “哦哦,好啊。” 罗辉赶忙掏出手机,加上了微信,总算实现了第一步。 ”我记得你们家是胶东的吧,那是不是有海,很漂亮。” 李莎率先开口,打破了僵局。 “啊,对对,我跟你说,我们那海可漂亮了......” 两人开始攀谈起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7_167988/734199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