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晴给刘伟发了信息,告诉他自己教完这个学期,等放假了就正式离职了,大概七月中旬就会来魔都,刘伟当然是张开双手欢迎了。 想到这,刘伟想起来王墨估计暑假也要过来,哎,要热闹了,不对,是要人命了。 还有一个月的缓冲,应该是刚刚够。 要给徐晴找套房子,王墨应该不用,她住的时间不久。然后赶紧把基金会注册起来,只有让女人有事做了,才不会那么在意男人是不是天天陪着她。 你看她们不都是这样,陈鹿忙着拍戏,杨菀忙着管公司,王墨在支教等等,每个人都有事在做。 坐在农场的院里喝茶,农场这边,已经初见雏形,倒是有时候让人觉得回到了乡下老家一样。 洒过秧苗以后,农场一片青绿。 父母和小姨一家仍像在老家农忙一样的忙碌,每天依然在田野间务农干活,或者就是种一些绿植果树,修饰农场。 端午那天,刘伟给姨夫转了20万,让他有什么需要的话就自己去添置,这种方式也能让姨夫一家安心下来,让他们觉得在这里起码是有好日子,有奔头的。 虽然姨父当面推脱,但是在刘伟的父母劝说下,最后收下了,他们老俩口现在都是卡上有几百万现金的小富翁,自然乐意让妹妹过得也好些。 斗米恩升米仇,刘伟也不敢给太多,开了口子,万一以后欲望变了,那就麻烦了。 至于需要的大件那些,来的时候农场都有了,小货车一辆,suv两辆,为了方便进市里,全都弄的新能源车。 能让他们花钱的地方已经不多,只有种子,种苗那些小东西,刘伟就不管了。 刘灵和刘洋这段时间在农场待腻了,嚷嚷着要去打工,要去实习。 把李秀英弄的烦躁,巴不得从眼前消消失,于是同意了她们出去。 刘伟只能带着她们俩人去找杨菀,看看公司有没有啥能做的,把她们俩打发掉。 进了公司,前台立马打招呼。 “老板好!” 刘伟点了头,带着两人去了办公室。打发她们去烦杨菀,然后打了个内线电话叫了张一达过来。 泡了一壶茶等张一达,没几分钟就来了。 “哎呀,老板,好久不见啊,你都是神龙见首不见尾。” 张一达笑眯眯的打招呼。 “达哥,见外了不是。” “哈哈,在公司里,还是得正式点。” “达哥,这叫你来,有个事要拜托你。” “行,老板你吩咐就好。” 于是刘伟把自己想要成立基金会的事告诉了张一达,这办理的过程就需要有个人去弄,所以想到了经验丰富的张一达。 张一达的嘴张成了o字,惊讶于刘伟的决定。 “老板,你这个决定就有点厉害了,做非公募基金会很烧自己的钱的,你打算投多少钱进去做公益?” “先投一个亿吧。” 张一达不知道怎么接话了,他不知道一亿对刘伟到底是多还是少,但是按目前伟人投资的体量,能占10%的资金量了。 “老板,你决定就行,我去跑腿肯定没问题的,就是注册地址这些你得提前给我资料,不然到时候我要经常找你。” 这事情不复杂,多跑几个地方而已,然后等审批,公益事业,一般不会被卡。 “行,你看都要啥,我今天给你准备好。” 准备要投资曾影家公司,这个事杨菀还不知道,刘伟不知道该不该用伟人投资来作为投资方,将近10个亿的投资,如果用伟人去投,不告诉杨菀一声,这就要伤人家心了。 首都的公司含有别人的股份,这样也不太好,给别人做嫁衣,刘伟可不喜欢做这个。 “达哥,我想再注册一个公司,用来做投资的,你看看怎么注册会比较有优势。” 刘伟考虑了下,顺便就问问张一达。 “如果做成外资,那可能做投资的时候会有一些政策的便利性,但是会有行业限制,内资的话,就要看你投资的想做的方向了。” “金融和科技,国家很喜欢,也容易起爆,注册这方面的一样能得到税收方面的政策优惠,你看互联网和金融造富的速度就知道咯,但是这一行风险也大,打水漂的多。” “不过我建议你可以先在国内注册一个,然后注册资本不要超过500万,这种有利于以后如果出现亏损,承担的责任问题。离岸公司现在你可能还用不上,当然如果你需要,我可去了解一下。” 听到张一达的回答,刘伟沉思起来。 刘伟的钱现在大部分都还在银行里放着,妥妥的建行这边的大客户。他想加大投资,估计银行最不开心了,库里的钱要少。 最终刘伟决定再办个公司,用来做他个人的投资业务,和杨菀现在管理的公司区别开来。以后可以把杨菀管理的公司转股给她,但是不能把自己投资的所有业务都给她一个人。 人多了,没办法啊。 张一达没意见,他也不知道刘伟的小九九,只要刘伟决定了就行,他照做。 看着杨菀办公司的方向,刘伟有些内疚,但是他也没办法。 “达哥,这个事帮我保密哈,千万别跟杨菀说。” “放心,我懂。” “以茶代酒,谢了。” 两人干了一杯茶,张一达去准备去了。 张一达刚走没多久,他的办公室突然门突然被推开了,只见一个小丫头探头进来。 脆生生的喊了一声, “帅叔叔”。 刘伟惊讶的抬头,竟然是囡囡。 “哎呀,囡囡,你怎么来了。” 刘伟赶紧去接她进来。 “我想来看看你,我想你了,然后我求妈妈能不能带我去找你,妈妈说叔叔很忙,所以我就跟着妈妈来这边,希望可以等到叔叔。” 囡囡伤心的说道。 “乖,是叔叔的错,叔叔忙来忙去的,没去看你,你不要生气哦。” “囡囡不气,囡囡就是想你了。” 碰到囡囡的到来,刘伟干脆抛开了今天的事情,和刘佳丽说了一声,就带着囡囡出去玩了。 就当是补偿这个孩子这许久以来对自己的想念,带着她去了超市抓娃娃,去吃冰激凌,给她买衣服......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7_167988/734199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