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终于来了。 刘伟只需要考两门,管理综合和外语,在一天内考完。 让周宇开车送他到了震旦大学的门前,刘伟依稀觉得自己像当年刚来魔都的那样子,望着大学的校门感慨,心生豪迈。 感慨终于从山的那边,走到了国内第一繁华的地方。不管怎么样,也是千军万马杀过来的,那时候带着雄心壮志。 高考虽然是最公平的一种选拔方式,但是信息差会让很多人到了大学就分流好了。 你为牛马,我为公仆。 像他这样比普通人家的孩子还普通的,专业没选好,毕业后,能了找一份工作糊口,就已经是不错的了,工资如果能达到平均线,那已经是小康了。 对于普通人,读书的尽头,其实真的是考编吧,只有铁饭碗,才真的能让一个人走向或者得到安稳的生活。 因为如果身边没有人能看得清形势,没有人提示,没有人带路,靠自己去摸索的人,大多数都是在这试一把,那试一下。最后黄金的十年被蹉跎掉以后,耗尽了所有的激情,也迎来了35岁的中年失业坎,啥也没有,啥也没得到。 只会被家庭和嗷嗷待哺的儿女,逼迫着走向了出卖体力的工作。 某些比较有福利的单位,其实要进去的方式和得病的方式是一样的,不是血统传播,就是母婴传播,再不然就是性传播。 某省的周公子曾经有句名言,“我怕你会读书吗?想进我这个单位,研究生都要排队”。 刘伟提前交了卷,写作确实需要花点时间,没能很早出来。 漫步校园,回忆就很容易代入到自己读书的时候。 等到下午考完,他直接去公司看杨菀去了,才告诉她,今天自己考试去了。 想了想,好像今天是研究生招生考试。 “考研吗?” “对啊,小菀菀,以后我们就是校友了。” 杨菀目瞪口呆,就没见过这家伙看书学习的,考的什么鬼试。 “啊,那你快叫学姐。” “美得你,还想当学姐呢。” 杨菀扑过来,两人扭在一起,最后刘伟被迫投降,喊了一声学姐,杨菀才放过,果然女人啊,好不容易有个翻身骑头上的机会,一点都不会放过。 首都那边催的紧,刘伟休息了一天之后,带着周宇和宋山就赶往了首都。 三个大男人霸占了商务座的前面,周宇和宋山第一次坐在这种类似头等舱的地方,惊讶得不行,有钱人果然太会享受了,如果是他们俩自己的话,硬座他们都愿意去熬。 刘伟在自己的位置拉起了隔档,随便他们俩看电影去了。在首都注册的投资公司,各种审批和私募基金登记备案都已经完成,全都交给江柏言去弄的,江柏言觉得自己都要分身乏术,谁叫他们都是老板呢。 刘伟认购了两亿,王奋认购一亿,林鑫和秦聪各自认购五千万。 这支基金投资者基本就是他们四人,一共四亿,用来和袁宁的私募进行比拼,至于怎么下手,刘伟还没想好。 回首都还得看看,那边的线人带来什么线索,才能决定,商战也和战场也是一样的。 到了首都,三人还是打车去的万马奔腾俱乐部的会所。 好歹也是个亿万富豪,刘伟这出行的派头一点都没有。 到了晚上,王奋也来到会所,几人到了专用的包厢里面, 王奋神秘兮兮的告诉刘伟,等会给他带了个好的消息, 几人在包厢里等了会,有个人来敲门,进来了一个穿着西装,带着眼睛的,三十来岁的男人,对着王奋说道微微鞠躬。 “王少总。” “嗯,给你介绍下,这是刘总,投资公司的创始人,前段时间不在首都,今天刚回来,正好让你过来认认人。” “刘伟,这是宋坤,我们万通那边一个很优秀的基金经理,我可是把他挖来给辅助你了。” “刘总好。” 刘伟伸出手,和对方握了下。 “前段时间不在,辛苦你了,今晚就当是个你办个简单的入职宴,可不要介意。” “不会不会,谢谢刘总。” 宋坤看起来很谦卑的样子,微微一笑。 他是海外留学回来的金融硕士,在华尔街干过两年,后来回国进了万通,干了几年,总算分到他自己管理一只几十亿的基金。 没想到他在踌躇满志,要大干一场的时候,被上头拉去谈话,选派过来帮助王家大少管理基金,本以为也是个好差事,没想到这基金才四亿,只有自己在万通那边的十分之一,他觉得有点大材小用了。 “这个公司以刘总为大,我们几人都是小股东,你的薪水暂时和万通一致,后面会根据你的表现进行调整的,你放心,不会亏待你。” 王奋给宋坤提了个醒。 “明白,我一定好好帮助刘总管理好基金。”biqubao.com 王奋叫人开了一支罗曼尼康帝,酒倒好以后提给了宋坤。 “来,这杯酒,就当时给你接风了。” “感谢各位老板!” 五人杯子碰了下,一饮而尽。 饭后,王奋跟林鑫秦聪玩去了,留下了宋坤和刘伟讨论基金的事。 刚刚王奋又补了一句刘伟的介绍,把宋坤惊住了。 ”你记住,刘总可不是小白,现在中升杯期货实盘大赛第一名,可就在你眼前哦。“ 宋坤的脑海回荡起这句话,感觉自己有点狗眼了。 宋坤把线人那边传递过来的资料都和刘伟详细讲了一遍,刘伟重点记下了现在袁宁的公司重仓的股票。 “这几只股,观察下这几天的走势,找个合适的位置,全部建仓。” “啊?刘总,不需要去调研下吗?” “不用,这次我希望速战速决。”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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