蓉城是个千年古城,追溯历史的话,起码能往前秦起。 这边的历史文化还是比较厚重的,治水的太守,桃园结义的三兄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孔明...... 到现代,一直被人们称为生活最快乐的城市。 那首唱蓉城的歌,让刘伟去了玉林路看了小酒馆,感觉这边夜晚生活有点小资而且悠闲。最吸引人的莫过于蓉城的市中心区域,繁华集于一体的太古里。虽然已经是冬天,但是挡不住美女们火辣的身材,时不时在街上漫步一些高颜值的,虽然不知道是不是科技与狠活,但是纯欣赏的话,还是很养眼的。 刘伟呆了两天,一个人有些乏味,让老周回公司交接了任务,刘伟私人给了他一些红包,让他喜笑颜开。当即脱口而出: “老板,我请你去跳莎莎舞呀~” “跳舞?跟你个大男人?你......” 看着刘伟一脸嫌弃的样子,老周赶紧解释道。 “这莎莎舞可是一个特色,不是跟我跳,舞厅里面有好多异性,你随便挑着跳,很开心的。” “没啥好玩的啊。” 老周失望的摇了摇头,这老板不会享受啊。 刘伟也摇了摇头,舞厅这玩意,在他的印象里只有十几年前的迪斯科,那不是早就消失嘛。 莎莎舞没能引起刘伟的兴趣,买了些特产之后就赶了个飞机,回了魔都。 回到海景花园,家里没有人。 刘伟在河马上买了些食材,今晚请杨菀吃火锅。 等杨菀回家的时候,一进屋就闻到了一股火锅的香气,立马跑到厨房。 看到厨房里那熟悉的身影,直接抱了上去。 “你怎么悄悄回来了,也不告诉我。” 刘伟捏了捏杨菀的鼻子。 “告诉你了,还怎么给你惊喜呀,快去换衣服,我们今晚吃火锅。” “讨厌,还好我鼻子是真的,不然要被你捏坏了。” “咦,你身上还有不真的地方吗?让我检查检查。” 刘伟说完就要使出龙爪手,右手已经结痂,但是能看到上面的黑红的痂。 杨菀本来想躲开,看到刘伟手上的痂。 心里一疼,握住了他的手。 “你的手怎么了啊?怎么受伤了,疼不疼啊。” “没事,不疼了,就破了点皮,那地方比我们老家大山还陡,滑了一下,手撑地上了。” 杨菀轻轻抚摸了下刘伟的手掌。 “你以后不要去冒险了,你要是想献爱心,你就直接捐就好了嘛。可以派其他人去。” “哈哈,小时候经常上山砍柴呢,这算啥。没事啦,快去换衣服,我们就吃饭了。” 刮了刮杨菀的鼻子,把她推出了厨房。 火锅的食欲最终让杨菀折服下来,两人沉浸在了美食里。 刘伟没能在魔都待两天,只是抽空去慰问了下李晚晴,就又赶回了首都。 王奋给他来了电话,说上次的陷害事件已经查出了眉目,加上第二期的赛马活动又要准备开始了。 刘伟没有回俱乐部,下了高铁,就被接到了他们俱乐部在市里的会所。 王奋他们都在会所里,就等着刘伟了。 会所是为了方便会员报名和咨询等等,后来在室内也斥资租了个地方,作为俱乐部在市里的前沿阵地,也变成了王奋经常过来光顾的地方。 “你浪回来了,我们可都等着你呢。” “浪毛线啊,我去了趟川西,前两天刚回来。” “你怎么那么热心公益事业呢?捐点钱就行了,还要自己去跑一趟。” 王奋疑惑道。 “这个吧,以前穷,没那么多想法,现在不是有能力了,就能帮的帮一帮,赚那么多钱自己又花不完,能帮别人改变困境,其实也挺好的。” “就你节操高,尼玛我都惭愧了。” 王奋感慨,两人应和。 “咳,你就扯吧。我这急冲冲从魔都赶来,不是来听你夸我的。” “对对对,说正事。” 林鑫给刘伟倒了杯酒,然后王奋开始说道。 “前几天,那个接头人抓到了,审了以后,供出来了,是离咱们这不远的一家高尔夫俱乐部搞的鬼,因为眼红咱们招的会员,认为我们在和他们打对台戏。” “对台戏,什么鬼?他不是高尔夫吗,跟我们马术有什么关系?” “咳,那傻逼,觉得我们招的都是优质会员,和他们是冲突的,所以就这么仇视起来了。就想趁我们起不来的时候,先给我们招点黑,最好是让我们办不起活动。” “这样子,对方知道我们已经知道了吗?” “不清楚,但是他的人被抓了,估计也会猜的出来吧。” “什么来头?竟然敢惹你?” 这才是刘伟疑惑的地方,王奋作为首富之子,这不是一般的人啊,就是政府都不会轻易碰他。 “一个暴发户,做了点投资倒腾了点钱,然后在四九城拉拢了几个二代,就觉得自己牛逼了。他压根我看不起我,觉得我就是个败家玩意,做不成啥,但是没想到我爸给我站台,拉了不少大户过来,所以逼的他们出阴招了。” “哈哈哈,你遇到对手了啊。” “对手个屁,我都还没干嘛呢,他就开始出怕了。” 王奋呸了一口,压根看不起对方。 “看不起你,看来是个大暴发户啊。” “应该有点资产,叫袁宝,好像也和你一样,做金融投资的,90年代就开始入市了,所以现在积累了点身家,估计能有几十亿。” 王奋把自己知道的情况都说了出来,然后问到。 “现在这个高尔夫俱乐部等于是对咱们宣战了,你们说怎么办?” “要不我请人去查查他们公司的账?” 秦聪提了个建议,他似乎有那变的关系。 “找人给他整点麻烦不?这种人现在可不只是看不起你王奋了,还有我们几人,那就以牙还牙。” 林鑫嗤之以鼻,找麻烦的事,还不简单嘛。 “他们最近有没有什么动作?” 刘伟问了一嘴, “暂时没有,不过以这个人的性格,估计也不会那么轻易放弃的。” 王奋想了想,自己让人调查过来的资料,显示这个人这些年赚钱的手法有些狠辣。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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