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车队本来就拉风,路上难免有人会多看两眼。 这要是看着看着,突然车里伸出一把枪,不把路人给吓尿,反手就是一个110. 或者旁边开过来一个车,司机正悠闲的单手操控方向盘,突然斜眼一瞥,对面车里冒出一把枪,直接吓的人家方向盘失灵,那真的就是吃不了兜着走了。 “摸摸得了,晚上找个没人的地方,让巴图给你放两枪。” 刘伟安慰到。 “哥玩过这个,在国外经常打,很熟的。” 王奋吹嘘到。 “行行行,你熟的很,那就给我玩玩。” 这才是刘伟想说的,他也想过过手瘾。 “巴图,这里面没子弹吧。” “没呢,没装,不用怕。” 刘伟还是有点心虚,这大家伙一个弄不好,自己就交代在这了,听到巴图的确认,才继续放心的仔细各个地方看了看。 放到手上掂了掂,还试着扣了扣扳机,心里隐隐有些小期待。 没玩一会,还是把枪还给了巴图,对于这东西还是有些害怕的心理。 “巴图,草原上真的有狼吗?” 刘伟好奇的问道,只是道听途说过,草原上会有狼,还有以前有本很火的书叫啥《狼图腾》,讲的也是草原之狼的故事。 真狼他没见过,色狼见过不少。 想着老家土狗的样子,凶起来咬人也厉害,但是没那么害怕,带个棍子就不敢上前了。 “有的,刘总,草原上的狼,从古代就有,到现在还一直存在,常常跟着牧民迁徙移动,它们主要是以捕食草原上的黄羊野兔旱獭这些小动物,但是经常会有狼群缺吃的,就会到处去偷袭牧民的羊群,趁夜拖走。” “草原狼会攻击人吗?” “那肯定是会的,这畜生饿的时候才不管你是不是人。经常有听说牧民被袭击的,最恐怖的一次,据说是在民国的时候,有一个200多人的队伍,在草原上遇到了狼群,最后被咬死了60多人。” 巴图给他们俩讲了一些关于狼的信息,但是这个200多人被狼群咬死60多人,感觉就有些扯淡了。 “不会吧,200多人,那得多大的狼群,狼群一般不就几十只最多了嘛,还敢袭击这么多人的队伍,不应该时候寿星公上吊嘛?” 刘伟没法相信这个,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哈哈哈,刘总,这是长辈们流传下来的,咱也没见过,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不过这狼会袭击人是真的,在我们草原上有句话,狼搭肩莫回头,回头就要把命丢。” “为啥莫回头?” 王奋好奇的问道。 “因为人回头了,脖子就露出来了,这狼就方便一口咬在脖子上,然后嗝屁了。” 刘伟给解释了下。 “是的,刘总说的对。” 巴顿点了点头, “那要是遇到狼怎么办?” “这要分遇到孤狼还是狼群了,狼群里会有狼王,那是会领导的,有点脑子,它会指挥狼群各种战术。” “我曹,这不跟遇到小部队一样。” 王奋吐槽了一句。 “是的,遇到这种狼群,最好是找个能背靠的地方,然后生火,制造火光,只要有火光,它们大多不会靠前。然后在气势上千万不能弱,尤其不能转身就跑,因为在狼看来,转身就跑,那就跟吓坏的小动物一样,是它能轻而易举捕杀的猎物。” “再说,狼跑的速度比人快多了,人也跑不过狼的。” “遇到狼的时候,爬到树上有用吗?” 刘伟想到了一个点, “有的,刘总,狼不会爬树,所以遇到狼,爬到高大的树上,等到天亮就会安全了。” 巴图继续给他们讲一些关于狼的知识,让两人大为好奇,饶有兴致的听着。 临近中午,车子开到了一个小镇上,或者都不算镇吧,只有几十个蒙古包集结在一起的地方,可能是牧民们的小聚居的地方。 “王总,刘总,我们在这吃个饭吧,越往草原走,越难遇到了人了。” 巴图询问了下他们两人的意见。 “啊,你做主就好,这边你熟悉,我们跟着你就行。” “行,那我下车去问问,让牧民帮我弄点吃的。” 巴顿打开车,先下去打点。 没一会就回来了, “王总刘总,牧民答应了,等会就杀羊准备,我们可以先到蒙古包里休息。” 几人下车,附近的牧民都看过来,他们很少遇到有这么多外人来草原内的,王奋和刘伟四处打量的时候,也被牧民们打量着。 “老乌,叮嘱他们把车锁好啊。” 巴图嘱咐了一声。 巴图领着他们进了一座蒙古包里,女主人已经在小桌上摆上了一些吃食,旁边的炉子已经烧上了热水。 几人坐下以后,女主人端上几个精致的银白色的小碗,放了些东西,然后冲上了开水,端到他们面前,说了一句话。 巴图翻译了下, “请你们喝茶的意思。” 只见巴图的右手无名指沾了沾奶碗,第一次弹向天空,第二次弹向地上,第三次弹向了火炉,然后喝了一口。 众人见状,也纷纷像他一样,弹了三下,再喝。 “这是蒙古的礼仪,刚刚三下,是敬天敬地敬主人的意思。” 几人坐了会,蒙古包里无聊,就走出蒙古包,正好看到男主人正在杀羊,好像还不止一头。 “杀这么多,我们吃的完吗?” “刘总,这个我让他多杀两只,是为路上准备的,万一晚上我们遇不到牧民,就只能自己在路上弄来吃了。” 巴图在一边解释道, “嗯,你这经验很足啊,你安排好就好,我们就是好奇,多看看。” 几人看着杀羊也无聊,就和牧民的孩子玩去了。 躺在草地上,望着蓝天,三人瞎聊,调侃王奋前几天的小羊羔。 “怎么没看到这附近有年轻的姑娘?” 王奋有些好奇, “都21世纪了,年轻人当然是读书去了,要么进城上班,应该很少有人会跟着父辈放牧的。像在我家一样,我也不种田了,这不是出来混了。” 刘伟按着自己的理解给他解释了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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