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梅尔为族灵魂,与王爷遍访家家,告不必忧生命之危。 族人知公主以身换安,敬感无量。 荣耀、种族、面子,皆为虚妄,存活乃真。 黄昏时分,达梅尔虽倦,回苏烨帐篷。 篝火前,澹台梦甜及轩辕玉儿悬锅炖肉,香气四溢。 “郡主,来坐,吾煮肉汤待你品尝。” 澹台梦甜热情邀请。 “妙哉!妹妹竟能治厨?” 达梅尔诧异坐侧。 “郡主莫视此汤凡哉,汤中十香并蒸,吾保汝一尝难忘。” 澹台梦甜自豪不已。 “香而不俗,原来是香料所致。此物于草原为贵,仅贵族方能享用。” “昔吾幸至吉森城,特采此料,是是时学得汝等言语。”达梅尔微笑诉说。 “此料在吾朝,家家必备,西山民之手,种满香草。” 轩辕玉儿接言。 “然,吾族游牧而生,不得方寸可耕,故此珍品难得。” 达梅尔苦笑。 “郡主,待吾族入朝后,此料定能运至草原,使草原百姓亦尝美味。” 轩辕玉儿安慰。 “玉儿姐言,草原若随朝廷,言语之隔,习俗之异,生存之法,观念之碍,均为难题。” 达梅尔将今日所见所闻,娓娓道来。 “吾主早有预谋,将建学院于沃拉巴克,教授朝廷官语……” “至于民族习俗,朝廷将尊重保护,设法律明定权益……” 轩辕玉儿详解。 “此皆苏烨之谋?” 达梅尔疑惑。 “不错,主上更思划分草原疆土,使部落安土重迁,无战乱之忧。” 轩辕玉儿补充。 “苏烨,计谋如此深远,真有此善意?” 达梅尔复惊疑。 “噫,吾主策略如此,固非虚言!” 轩辕玉儿称誉。 “吾亦感十六字策深妙,土地明定,草原无战,百姓安居。” 澹台梦甜欣然。 “帝权下,土地明确分封,保障各部落所需,若有窥视,朝廷定会严惩,此亦成结束战乱之策。” 苏烨详述。 美郡主知帝军之强,分封非虚,内战可息。 “此十六字计,竟能易草原面貌,大儒真乃奇才也!” 轩辕玉儿再赞。 “吾亦觉策妙绝,土地既定,草原无战,不复生离死别。” 澹台梦甜喜道。 “朝廷法制,护部落安宁,若有侵犯,帝军必严惩,内乱自息。” 苏烨朗声。 美郡主心知,帝国之力,分封有据,保障各部落,内战之言,非虚。 “十六字妙计,易突厥局,大儒真乃千年奇才!” 轩辕玉儿笑颂。 “吾亦深感其妙,土地既定,草原无战,百姓安居。” 澹台梦甜赞同。 “朝制之下,土地明晰,部落各安天命,若敢窥视,朝廷严惩,战乱自消。” 苏烨详言,望向达梅尔,语气温和而坚定。 美郡主深知帝国之力,分封非虚,内战可息,不复生离死别之苦。 “十六字良策,可谓草原新生,大儒真乃当世奇才!” 轩辕玉儿再次颂扬。 “吾亦认为其妙,土地定疆,草原战争自息,百姓得安宁。” 澹台梦甜赞叹。 “朝之法制,保护各部落,若有冒犯,帝国严惩,战乱自绝。” 苏烨阐述,目光定定望向达梅尔,言辞中透露着不容置疑的决心。 皇朝计划在四周建立五个中心城市,其中沃拉巴克就是其中之一,负责管理东部广阔的草原地区…… 至于文化习俗,朝廷会制定相关法律,保护突厥族的传统文化。各部落可自我管理,朝廷不干涉内务,确保他们拥有自治的权利…… 由于突厥族民主要靠放牧为生,粮食和衣物常常短缺,朝廷可以用粮食和衣物与他们交换牛羊马匹,这样既可以增进双方的贸易往来,也能促进经济发展…… 苏烨细致地解释了这一切。 达梅尔听后内心澎湃,眼里闪烁着对新生活的渴望。 玄武天朝土地广阔,粮食充沛。如果能把多余的粮食卖给突厥族,他们的生活问题就能迎刃而解了。 只要人民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朝廷想要管理这片地区就不成问题了。 “苏烨,你真的愿意帮我们解决吃穿问题吗?” 达梅尔问道。 “当然,突厥族人将来也是玄武天朝的一分子,我自然会保障你们的基本生活需求,这一点你可以放心。” “玄武天朝粮食充足。你们一个羊可以换到半个月的粮食,一头牛能换到足够一个四口之家一个月的粮食,有什么好担心的?” “我们这里还有很多便宜的蔬菜水果,等到时候运到草原上,你们就可以尝试更多的美味了。” 苏烨笑着回答。 事实上,牛羊肉虽然珍贵,但换取粮食和蔬菜水果很划算。如果双方加强贸易,那肯定是双赢的局面。 “郡主,将来朝廷的香料也能成为突厥人家家户户的调味品,享受美食了。” 澹台梦甜说着,递给达梅尔一碗热气腾腾的肉汤。 那香味四溢,吸引了郡主和士兵们的目光。 这些天他们一直在吃烤肉,只撒了点盐,吃多了自然就觉得没有味道了。 草原上的吃法很简单,没有碗,只用大土罐子盛食物,但是能喝到肉汤,大家已经笑得合不拢嘴了。 “郡主,你看,你们这儿连碗都少,我们朝廷南方有很多制瓷作坊,如果把瓷器运来,你们族人就能吃得更好了。” 澹台梦甜笑着说。 “是的,以前我们也买过一些瓷器,不过只有富贵人家才享受得到,用来招待客人的。” 达梅尔有些无奈地说。 有了玄武天朝的支持,突厥人的生活肯定会有很大的提升。 达梅尔的心情明显动摇了,她不由自主地望向苏烨。 此时的苏烨,已经放下了大学士的身份,正在和士兵们一起喝马奶酒,亲切地交谈着。 这位英俊潇洒的男子,本来就没有什么不讨人喜欢的地方,现在更是散发出一种难以抗拒的魅力。 达梅尔的想法开始改变。 她以前总觉得自己的哥哥能够改变草原的命运,但现在看来,他还不如苏烨一半的能力。 这个曾被她视为恶魔的男人,仅凭几句话就能让草原焕然一新,真是难得一见的天才。 即使成为他的女人,对她来说也是一种幸运。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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