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泄了一会儿,余星火冷静下来:“是我错了,在儿子面前,不要跟他说太多,就说咱们过不下去了才离婚的。 以后我会去学校看儿子,一个礼拜看望一次,每周五下午我接他放学,跟他聚聚。” “这事你跟儿子商量,我无所谓。”沈优优打开车门要走,随即像是想起了什么,回头瞧着余星火,“说起儿子,善意提醒你一下,你跟那女人生的儿子,十有八九不是你的。 不信可以去做生物学检测,最好偷偷摸摸的,你家里的女人很不简单。按照你的喜好来到你的身边,你觉得是巧合吗?还是多留个心眼吧。 谁让你是我儿子的父亲呢?何况我们在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就当是我多管闲事了。” “优优!是不是晨鸣查到了什么?” 余星火脸色大变,家里的女人,冷静过后,他不是没有怀疑过,只是被美色裹住了小脑,一时半会儿没想这么多。 “这跟晨鸣没啥关系,你就当我羡慕嫉妒恨吧!我只是善意地提醒你,有些事情,不能光看表面。”话说完,沈优优打开车门走了。 余星火看着她走向秦双双,两人一起上车,离去。 二十来年的婚姻就这样结束了,余星火趴在方向盘上,浑身的力气像是被人抽空了一般,连点火启动车子的力气都没有。 眼泪无声落下,这一刻,他彻底后悔。 他不该轻易说离婚的,更不该来办手续,这下好了,妻子儿子都离开他了,他成了孤家寡人一个。 细想了一下沈优优的话,余星火也觉得那女人的出现太过巧合。那次他去参加一个招商会,苏莹莹是招商会的接待员,正好是服务他们这些人的。 初见她容貌清丽,青春活泼,十分健谈,两人似乎有缘,很谈得来。 她没问自己是谁,也没打探他的任何消息,就像是两块随波逐流的浮萍,短暂相遇之后又分开,各奔东西。 一个多月后,他出门办事,无意之中遇见了她。她被两三个混混纠缠不休,是他出手把人赶跑了。 她被吓坏了,抱着他一直哭,哭得肝肠寸断,梨花带雨。 瞧着怀中瑟瑟发抖的女孩,他把她带到了招待所,要了一间房。 询问过后才知道,她是在校大学生,来这边找兼职工作,被几个混混缠上了,要将她抓走。 “余局长!今天要不是遇见你,我或许就被他们带走了,我好怕呀!你能不能在这里陪陪我?” 到了招待所,她一直说害怕,缠着他,不让他走。当时他心猿意马,鬼使神差地留了下来。 后来他喝了一杯她递过来的水,感觉身上那股子若有似无的欲望更难控制了,随后稀里糊涂的就跟她发生了关系。 现在想来苏莹莹一定是在水里加了什么,不然那天他为什么会那么疯狂?当时没仔细想,此后想想,哪儿哪儿都是破绽。 苏莹莹却羞涩地告诉他:“我不后悔今天的行为,一切都是我自愿的,你别有心理负担。我也不会破坏你的家庭,更不会让你负责。” 说完这句话,她就走了,走得毫不犹豫。瞧着床单上的那抹红,他脑子里一片空白。 根本没想过背叛沈优优,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事情就成了这样。 又过了一个多月,苏莹莹打电话来约他,见面她就说:“我怀孕了,怎么办?我不想把这孩子弄掉,允许我生下来可以吗?我不会因此要挟你的,我只是来告诉你一声。” 当时她约自己见面的地方是个小茶馆,为了避嫌,门没关。她的话刚说完,进来了万宇公司的老板钱大森。 “哟!余局长!幸会幸会!居然在这里见到了你这个大忙人。怎么愁眉苦脸的?莫不是遇上啥事了?没关系,遇上啥事告诉我,能解决的都帮你解决。” 他还没说话,苏莹莹却惶恐不安地站了起来:“我们没事,我先走了,你们聊。” 余星火也没说什么,看着苏莹莹的背影,觉得她还挺懂事,不让他在外人面前为难出丑。 心里觉得她真的是个很好的女孩。 后来她的肚子越来越大,她说一个人去医院做产检会被人笑话,就让他陪着去了几次。不知道为什么,他心里就对这个孩子充满了期待。 很想她能给自己生个女儿,最后生下来的是个儿子。钱大森知道他囊中羞涩,给了一栋别墅,还给苏莹莹请了保姆,每个月给生活费。 他说这都是他自愿掏的,跟他没关系。 苏莹莹被送到了别墅里,他稀里糊涂就过起了金屋藏娇的生活。 钱大森的确没有为难他做什么,只是他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审核的程序加快而已。 但他也知道,钱大森不会无缘无故花大价钱帮他养女人和孩子的,一定是还没到用他的时候,到了那一天,他想躲都躲不掉。 这样不行,他也得为自己留点后手。今天沈优优提醒了他,苏莹莹来到他身边的确有点奇怪。 辰辰到底是不是他的儿子,他也要弄清楚。 想来想去,他觉得还是用点手段比较安全。 开车去了一个卖电子产品的店里,花高价买了三个很小的录音笔。一个放在卧室里,一个放在客厅,还有一个用来替换。 毕竟这种录音笔待机时间不长,没有替换,拿不到自己想要的证据。 他是当过兵的人,很多东西不是不懂。 沈优优既然特意提醒了他,那肯定是沈晨鸣查到了什么,只是他已经不是沈家的亲戚,人家没有义务告诉他实话。 能提醒他已经很好了,到底是二十来年的夫妻,也许在沈优优心里,他还是她的丈夫。 他宝贝了她那么多年,不可能她心里没有自己。 余星火买好东西,回到别墅,趁着苏莹莹带着儿子在外头,将录音笔暗地放好。 能不能有收获,等过两天就知道了。 他希望苏莹莹最好不要骗他,如果她真的欺骗了自己,那他一定不会坐以待毙。 从来他就不是一个善良的人,不管谁骗了他,都不会有好下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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