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星火的事他跟老沈早就知道了,只不过老沈一直没说,他也没问。从这些照片来看,余星火应该是已经提出了离婚。 “赞!” 钱国军对着空气竖起大拇指,那个信封出来,把照片全装进去,放进抽屉,一会儿老沈回来再交给他。 想着家里大姨子夫妻俩也在闹离婚,钱国军给他媳妇打了个电话。 “媳妇!是我,你那边说话方便吗?给你提个醒儿,你大姐的事可以去请教一下老沈的媳妇,人家可厉害了。 听我的,明天去京都大学找她,我帮你问问她啥时候去学校。你大姐那么闹腾是没用的,得掌握你大姐夫的软肋。 什么?他没有软肋?那怎么可能?是人就不可能没有软肋。是,我是没查出来,那也不能代表他没有。行行行,明天你去问问老沈媳妇,带着你姐一起去。” 放下电话,钱国军陷入了沉思。 他那个连襟真的很奇怪,半年前突然闹着要离婚。他大姨子不同意,两人一直在闹腾。 连襟是商业局的局长,平日里为人低调,极少出啥风头,是个中规中矩的人。他们夫妻俩有一个儿子,读初中。 刚开始闹离婚,大姨子就拜托他查了连襟的所有社会关系,没发现外头有女人。也没发现他收受贿赂,更没发现其他恶习。 就是偶尔出国考察,一去十天半个月的。大姨子不想离婚,连襟铁了心要离,夫妻俩那一通闹啊!整个家族都不安生。 每次大姨子哭啊,寻死啊,他媳妇都在一旁焦急揪心,时常陪着一起哭。 弄得他心情都跟着不好,又不能说什么,毕竟大姨子是媳妇的亲姐,说多了觉得太过分。 可他也怕啊!他媳妇娇滴滴的一个小女人,每次回家,看着他总是不自信地问:“老钱!你会不会也有一天要跟我离婚?” 妈呀!都快把他搞崩溃了。 还不敢大声说话,得轻言细语地哄着:“媳妇!我不会的,我一天天忙得很,没谁能瞧得上我。你放心!放一百二十个心,我保证不能跟你提离婚。” 媳妇还是不信,哭着说:“你要是敢跟我提离婚,我一定死给你看。” 听听,多让人无语。大姨子夫妻俩闹离婚,把他媳妇给整得快要成神经病。 他真的好想赶快解决他们的事,越快越好,要真把他媳妇弄出神经病,他找谁说理去? 秦双双从沈晨鸣的单位离开,去秦家接三个孩子,姑姑出了这样的事,不能放她一个人在家里。 一个人太冷清了,脑子会控制不住地胡思乱想。 万一出点啥事,爷爷估计得跟着去。 李媛看女儿突然来接三个宝,还看见了沈优优,就知道她家肯定出啥事了,只是不好问。 毕竟有些事不是他们能问的,把三个宝的东西收拾收拾,就让他们跟着走了。 三宝很不乐意:“妈妈!为什么现在就要回去?我还没玩够呢?” 二宝擦着额头上不断冒出来的汗:“妈妈!回去还带我们出去玩吗?” 大宝看了二宝一眼,没说话,小小的人儿蹙着眉头:“妈妈有事,你和妹妹别光顾着玩。” 沈优优从副驾上回头,瞅着后座上的三个孩子,越看越有趣。 “三宝!你在外婆家都玩了什么?” “玩了好多,有抬轿子,木头人,抓石子。哥哥们搭轿子,我坐轿子,可好玩了。”说起这事,三宝的眼睛里都是光亮,笑得眉眼弯弯。 二宝抢着告诉沈优优:“我们玩木头人的时候,我跑得最快,哥哥们全都追不上。” 大宝在一旁拆台:“什么追不上,哥哥们是不想追你,给你留着面子呢。你多大?哥哥们多大?人家会跑不过你一个小孩?” “噗哈哈哈!”沈优优被逗笑了,问大宝,“那你在外婆家都玩了什么?” “我没玩,我喜欢看书,有书为伴,我很开心。”大宝的脸上全是满足的笑容。 妈妈很理解他,给他买了好多好多的书,他已经知道自己的特长是什么了,过目不忘。 凡是看过的书都能记住,听过的声音,见过的风景都能记住。妈妈好像也知道他的特长,但是妈妈不想让他这么早暴露出来。 给他报了很多很多的兴趣爱好课,他认真地去学,发现学习起来的确有意思。既然他有个不一般的特长,那一定要好好利用,把好玩的,自己感兴趣的都学起来。 等到有一天想用了,随手就能拿出来,惊艳所有人。 沈优优伸手摸了摸大宝的脑袋:“你这孩子,爱好真特别,居然喜欢书,将来是不是要当个书虫?” 三宝纳闷:“二姑奶奶!书虫是什么?长什么样?跟我大哥一样吗?” 二宝争辩:“肯定不能跟大哥这样,书虫书虫,那就是条虫子。大哥是个人,不是虫子。” 大宝却解释:“二姑奶奶是在比喻,比喻爱看书的人是书虫,不是真的虫子。” 沈优优拍拍秦双双的肩膀,小小声地问:“大宝的智商有没有去做过检查?他是不是比二宝和三宝都要聪明?” 从后视镜里看了看三个孩子,秦双双本来不想当着他们的面讨论这个问题,可沈优优问了,不说似乎不大好。 就很小声地告诉她:“我和晨鸣不想把大宝特殊对待,在我们眼里,他跟二宝和三宝是一样的,只是他比较热爱看书和学习,仅此而已。” 沈优优忽然就懂了,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大宝还小,不能让他觉得自己跟旁人不一样,会增加他的心理负担。 “你们的决定是对的,孩子小,不能让他觉得自己很特别,否则会成了伤仲永。双双!晨鸣能娶到你,生下三个这么可爱的孩子,是他上辈子烧高香了。” 秦双双笑:“错了,姑姑!是我上辈子烧了高香才能嫁给晨鸣,生下三个活泼可爱,聪明伶俐的孩子。” “是吗?哈哈哈!你要这么说,那我们老沈家可就占便宜了。”沈优优打心眼里喜欢秦双双,这大侄媳妇太会说话了。 她喜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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