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一早,沈晨鸣吃完早饭去了单位,三个宝被秦双双和尤云娥一起送去了学校。 宋小梅的摊子生意很好,吃的人很多,她本来想跟秦双双打个招呼,实在是太忙了,顾不上。 反倒是秦双双远远地看了她一眼,跟她笑着点了点头,算是打了个招呼。 到了单位,沈晨鸣拿起案子的卷宗着重看了几点,带着钱国军一起走了。本来觉得这是个很小的案子,交给赵万华就行了。 查了几天,啥都没查出来,他媳妇说得没错,报案人懂得反侦察,不在场的证据做得很充分。 先是让被害人冒雨走出家门,刚好被一楼门口小卖部的大爷看见,充分制造了被害人不在家的证据。 如果走出去的那个人真的不是被害人,那事情就简单多了。 要是把雨天走出去的那个人看作是被害人,那案情就会变得很复杂。被害人走出家门,不知所踪。 这点正是报案人希望达到的效果。 “老钱!我怀疑,雨天走出去的人不一定就是被害人,咱们都被误导了。” 开车的钱国军顿了顿,随后惊呼:“如果那个不是被害人,那被害人就一定还在家里,咱们要再去勘察现场吗?需不需要通知报案人?” “不用,一会儿咱们就去找那位小卖部大爷闲聊几句,再去走访一下被害人周围的邻居。两个多月过去了,被害人家里的现场早就清理干净了。” 钱国军鼓起腮帮子,紧抿嘴唇,这个案子转过来太晚了,要是当时马上转过来,也许不会这么被动。 可案子刚发生,东城分局也不可能立即就找他们,那样会显得东城分局的人无能。必定要遇到困难,他们无法侦破,才会寻找帮助。 两人开车到了被害人所居住的小区,沈晨鸣四处看了看,这里是几年前新建的商品房,买得起的人都是家里有点钱的。 小区一共六层,每单元面积都不大,两房的五六十平方,三房的七八十平方。环境不错,绿化也做得好。 这几年京都的商品房在悄然扩张,开出了好些楼盘,买的人很多,基本上都是家底比较殷实的人买。 平头百姓也有,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少。 被害人叫卢芳,是一家证券公司的经理,算是挣得不错,不然也买不起这里的房子。卢芳的丈夫刘金华也是证券公司的,夫妻俩是同事。 这会儿搞金融的人都能叫人高看一眼,毕竟大家对这块不是很熟悉,感觉很神秘。 沈晨鸣和钱国军没有穿制服,公文包啥的全都放在车上,车子停在小区外头,走路进了小区门口。 小卖部是住一楼的人将墙壁打掉,开的一家小商店。里头卖的基本上都是盐巴味精,酱油辣椒干,啤酒白酒这种日常必需品。 其他的东西也有,没有摆在显眼的位置,这些东西摆放得最显眼。 小卖部的大爷满面红光,精神矍铄,一看就是家里日子舒坦的人。 看见他们来,立即起身相迎:“二位眼生,不是我们小区附近的人,想买什么?” 沈晨鸣摸出口袋里的零钱,递了过去:“渴了,买瓶汽水喝。” “好咧!” 大爷手脚麻利地拿出两瓶橘子汽水,开了盖,递给他们。沈晨鸣和钱国军分别接过,两人喝一口,找了张凳子坐下来,准备跟大爷闲聊。 “我们是东城分局的,卢芳的案子转到了我们手里,听说您是目击卢芳出门的唯一证人,能不能跟我们具体说说当天的情况?” 大爷瞅了瞅问话的沈晨鸣,坐下:“可以。那天卢芳出去是个下雨天,还是在傍晚,她没带雨伞,就穿了件有帽子的衣服,把帽子戴头上。 我怕她淋着雨,就想给她一把伞,喊了她好几声都没听见,像是有急事,走得特别快。后来就听他男人说她失踪了,一个晚上都没回家,不知道上哪儿去了。” 沈晨鸣看过案件的调查卷宗,大爷的话和卷宗上的基本一致,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唯一的区别就在于他今天说卢芳穿着一件有帽子的衣服,头上戴着帽子。 卷宗上没写这点,不知道是记录人员的疏忽,还是大爷当时没表述清楚。 没关系,今天他来了,大爷说得很清楚,卢芳当时是戴着衣服上帽子出去的。她为什么要挑一件戴着帽子的衣服穿着出去? “大爷!这么说你当时并没有看清卢芳的脸?”钱国军也意识到了问题的关键。 “是!我没有看见卢芳的脸,但是我认识那件衣服,她经常穿。”大爷很认真地回答。 沈晨鸣接着问:“还记得那天下雨的情景吗?下了多久?是卢芳出去时忽然下的,还是一个下午都在下雨?” 思考了片刻,大爷毫不犹豫地告诉他:“那天一天都在下雨,说起这事我想起来了。那天卢芳没去上班,在家里休息,中午来我这里买过方便面。 说下雨没去买菜,冰箱里空空的,什么都没有。她和她男人不想做饭,买方便面泡一泡就算了。” 钱国军很惊讶:“大爷!你确定?卢芳那天跟刘金华在家里休息?” 大爷很肯定地点头:“是,她来买面的时候是这么说的。” 沈晨鸣又问了另外一个问题:“最近有没有看见刘金华搬什么大物件出去?比如皮箱啊!木箱啊啥的。或者说,他有没有往家里搬这种类似的东西。” 大爷仔细思考了一会儿,压低声音:“要这么说我还真遇到了一件奇怪的事,就卢芳走的那天晚上,大半夜,我起来巡逻,看见刘金华扛着一个大皮箱下来。 瞧着那皮箱不是很大,里头装着的东西像是很重,他扛得很吃力。之后去了哪里就不知道了,你今天要不提起,我还没想起来。” 问到这里,沈晨鸣和钱国军的心里基本上都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他们敢肯定,那天大爷看见的卢芳肯定不是真的卢芳。 外头下了大半天的雨,出门怎么可能不带雨伞?这不搞笑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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