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晨鸣不觉得秦双双是在说大话,而是相信她真的可以做到。他的小丫头对教育孩子很有一套,跟别人家的妈妈不一样。 计划生育,一家就一个娃,个个捧着,宠着。 他们家有三个,从来不宠,该干什么干什么,三个孩子小小年纪就学会了自己吃饭。用丫头的话说就是“自己的事情自己干。” 这个观念很好,他当初还怕孩子们会被溺爱,会被宠坏,现在一点都不用担心。 “是!我相信你一定能管好他们的。” “管不好就交给社会去管,没有经过社会毒打的孩子,正视不了自己的不足。只有在社会上历练过,才会懂得生活的不易。” 沈晨鸣看了眼秦双双,笑了:“你的思想观念与众不同,咱们家的三个宝宝肯定会一个比一个优秀。” 秦双双难得的傲娇了一把:“那当然,我的孩子,肯定不比别人差。做不了社会精英,那也不能给国家添乱。就平平常常,普普通通,很好。” “噗哈哈哈!”沈晨鸣笑喷,伸出手摸摸丫头的脑袋,“刚刚看你那么霸气,我还以为你会说三个宝将来必定是社会精英,没想到最后拐了个弯,成普普通通了。” 拍开他的手,把乱掉的头发整理好,秦双双依然傲娇:“普普通通不好吗?我觉得挺好的呀!能平常普通,开心到老就是最大的福气。” “好,好,很好。” 两人一路上说说笑笑,很快到了家。 李媛递给秦双双一封信:“傍晚送来的,看看是谁写的,不会是家里来的吧?” 秦双双接过,看了一眼,告诉她:“不是家里来的,是管嫂子写来的,我看看写了啥。” 找了张凳子坐下,秦双双拆开信封,三宝迈着小短腿,摇摇晃晃地走过来,钻进她拿信的手中间站着。 也不说话,乌溜溜的大眼珠子好奇地看着妈妈手里的信纸。 二宝也过来了,扶着她的腿,伸手要去抓妈妈的手,被尤云娥一把抱走。 告诉他:“妈妈在看信,不能打扰。” 大宝安静地站在一旁,没有过来,沈国富抱着他呢。 秦爷爷和沈老爷子坐在一旁聊天,尤云娥和沈国富没下班,他们俩带孩子。等他们一回来,他们俩就等于“下班”了。 孩子用不着他们看,有爷爷奶奶,爸爸妈妈看,他们这两位太爷爷可以坐在一旁好好休息。 看完信,李媛问:“都说了什么?” 一句不经意的询问,屋里的人个个竖起耳朵听。秦爷爷和沈老爷子连聊天都不聊了,全都看着秦双双,等着她回答。 “学校的李校长要用我的录音给学生们播放,管嫂子问我能不能行,李校长还说要让我给学校弄几套高中的试卷,不管是高一的还是高二高三的都行。 再就是嫂子们对我的问候,说现在的生意越来越好了,刘嫂子要买房,问我能不能买,买哪儿合适。” “刘嫂子想买房?你说的是刘淑英?”李媛在部队家属院待的时间长,对家属院的情况也熟悉,“她要买房了?看样子这几年她那小店开得不错。” 秦爷爷和沈老爷子对部队家属院的嫂子们也不是很熟悉,到底他们是男人,没怎么跟女人打过交道。 听说她们要买房,还是打心眼里佩服。 秦爷爷:“那位刘嫂子是个会做生意的,为了一碗泥鳅面,不惜大晚上来家里学习。” 沈老爷子:“她那男人也不错,咱们住的房子给他了,没想到现在还要买房,不错,不错。” 沈晨鸣停好车,上了个洗手间回来,听见家里人的谈话,觉得刘嫂子的想法很不错。 有钱存银行,真不如买个房子。 银行的利息不高,买房子说不定将来会升值。以前他也没关心过这些,回到京都后,特别是进了特级刑侦队,接触到了许多核心的东西,逐渐看清了一些政策。 国家要改革,住房是重中之重的重点。 投资它绝对没错。 他们手里没啥钱,要是有的话,也许会选择买点住房和商铺。 “刘嫂子买房的主意是你出的?”沈晨鸣把女儿从秦双双怀里抱过来,“你啥时候跟她讲的这事?” “要来京都那会儿,她问我有钱了买啥好,我就跟她说了一句,没想到她这么快就要买。” 三宝一走,大宝马上来到她身边,钻进她怀里。 秦双双抱着大宝,在他脸上亲了一口:“她写信问我买哪儿合适,我一会儿写信建议她买海城一中附近。” 尤云娥诧异:“为什么?” “名校附近的房子都是学区房,按照片区,孩子的户口落在房子里,以后读书就会在附近的学校。” “学区房?这名字新鲜,第一次听说。”尤云娥觉得秦双双不愧是大学老师,说出来的话就是让人耳目一新,“咱们家三个宝几年后也要读书,咱们是不是也要买一处学区房?” “不用。爷爷给的房子里有一处就是学区房,以后三个宝在二小读书。”秦双双趁机告诉家里人,“那地方我去看了,等孩子们上学了,我就让我爸妈去那里开家小吃店,顺便照顾三个孩子。” 秦爷爷愣住了,不相信地问:“双双!你说的是真的?” “是呀!爷爷!我从不乱说话,就是这么打算的。爸妈还年轻,他们不用掺和到哥哥们的生意里去。 开家小吃店,不用交房租,每天悠哉游哉,既有事情做,还能帮我照顾孩子。” 沈老爷子赞同:“那地方挺大,到时候咱们全都住过去,忙完孩子就忙着店里,干不动了打个下手。 老秦!双双的主意好,咱们俩老骨头还能搭把手,总比一天天的混吃等死强。” 秦爷爷顿时眉开眼笑:“是是是,有事情做,一天天的时间也好打发,无所事事太没劲。咱们就这么说定了,等孩子们大一些,咱就去。” 尤云娥不同意:“双双!你妈要是走了,那我怎么办?我没伴了,会很孤单的。” 沈国富不乐意:“怎么没伴了?我不是伴儿?”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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