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家的金库底下有密道,这件事谁都不知道,还是他无意之间发现的。 密道很隐秘,一般人根本看不出来。 这位公安同志年纪不大,顶多三十岁,他哪里能看出什么,不过是做做样子罢了。 钱国军又问了一些事,沈晨鸣在金库里转了一圈又一圈,瞧着不像是在勘察,倒像是无聊随便乱转。 在一处放金砖的柜子边上,他发现上头勾着一根布料丝,看了眼这个柜子的编号是二十五。 看那根布料丝的位置,应该是人的腰部,但是他没有出手去捡那根布料丝,只是看了一眼,便移开了眼睛。 二十五号的柜子在角落里,不注意看根本不会发现那上头挂着的布料丝。 那是一根靛蓝色的布料丝,应该是衣服上刮下来的。这种颜色的布料时常拿来做中山装,或者是别的款式的上衣。 从金库出来,钱国军和沈晨鸣跟卜新辉告别,两人开车离去。 卜新辉的嘴角一直保持着微笑,看着他们走远才回银行。 车上,钱国军问沈晨鸣:“老沈!有没有什么发现?” “没有。”沈晨鸣摇摇头,看钱国军失望,把心底的想法说了出来,“我总觉得卜新辉这个人很不简单。你让人盯着他的家人,每一个都盯着。” “卜新辉家有十多口人,每一个都盯着,是不是太过分了,再说咱们又没啥证据,怎么盯?” 沈晨鸣也知道他这个主意并不是什么上上之选,没有证据就盯着人家,似乎也不合理。 “我就是有种直觉,卜新辉很有可能知道金库里的钱去了哪儿。” 钱国军没有说话,沈晨鸣的直觉是挺准的,可不能每次都凭直觉吧?卜新辉有五个孩子,老大是个儿子,出国了没在家,其余的四个都在。 加上他老婆,儿媳妇女婿啥的,那么多人怎么盯? “要不咱盯着卜新辉和他老婆?”钱国军提议,“盯着他全家是不可能的,咱们没有这么多人。何况这个猜测有风险,也不知道要盯多久。” 沈晨鸣想了想:“那就专门盯着卜新辉的老婆吧!卜新辉不用盯,盯着也没用。” “行,我回去安排人,明天开始执行。” “不能今晚就执行吗?” “没办法,人手不够,都撒出去干别的活了。” 沈晨鸣没有再坚持,他也知道特级刑侦科人手紧张,不能随心所欲地要求。 “那就明天开始吧!” 回到队里,看看时间不早,开着车回家了。今天算是正常下班,到家刚好吃晚饭。 三个孩子看见他个个都喊爸爸。 他们喊得越来越顺,也越来越清晰。 三宝最霸道,看他吃完了饭就扶着凳子走到他身边,伸手要抱抱。 二宝也想过去,被沈国富拉住了:“爸爸上一天班很累很辛苦,你别去了,爷爷抱你也是一样的。” 大宝窝在秦爷爷手里静静地看着,也不争抢。 秦双双和尤云娥,李媛忙着手里的事,李媛和尤云娥收桌子,擦桌子,洗碗。秦双双收衣服,叠衣服,抱着去楼上放好又下来。 晚上孩子睡着,夫妻俩热情澎湃地做了一番运动,躺在床上说话。 沈晨鸣先开的口:“遇到一个奇怪的案子,银行金库被盗,丢失了十个钱箱,大约五十多万。 今天去查看金库了,没发现门锁被撬,也没发现有别的盗洞,你说奇怪不奇怪?就跟见鬼了似的,那些钱无缘无故消失不见。” “还有这么诡异的事?”秦双双很好奇,“以你的经验也看不出这起盗窃案是怎么回事?” “我怀疑那位行长监守自盗,可惜证据不成立。金库的钥匙根本不在行长手里,而是放在一个单独的保险柜里,要拿钥匙,必须经过三个人签字同意。” 秦双双若有所思,微微点头:“如果真这样,那位行长也不可能拿到钥匙。” 沈晨鸣又给秦双双抛出一个消息,不知道为什么,他很喜欢跟丫头探讨案子。其实这是不允许的,他这么做等于犯了错误,可他管不住自己的嘴,就是想聊聊。 “那家银行的金库是行长家的,在旧社会,他家就是开银行的。后来因为历史原因,家里人一部分去了国外。 银行转为国有制,他们家留下的人进了银行工作。这么多年都相安无事,最近突然开始发作,我怀疑那位行长有金库的备用钥匙。就算没有,他的嫌疑也是最大的,这是我的直觉。” 撑着头,秦双双感兴趣地问:“直觉?你的直觉准吗?为什么非得是他呢?说说看。” 沈晨鸣转过身来,与她面对面,蹙眉深思:“卜新辉有机会接触到金库钥匙,想复制出来也不是不可以。 旧社会的银行金库,修建得十分牢固,毕竟那个时候乱,不牢固容易被人哄抢。 但他们也会在金库里留一手,就怕有啥紧急情况,金库的门打不开。当然这都是我个人的猜测,并没有证据证明。 有时候我就在想,这家银行的金库是不是也留了一手?卜新辉本来就是这家银行的后人,他是不是知道这留下来的一手在哪儿?” “照你这么分析的话,那你和你的人除非没日没夜地盯着那位行长,不然不会有收获。”秦双双撇了撇嘴,“可这是个笨办法,很容易被人发现。” 沈晨鸣笑了笑:“我不盯着那位行长,我派人盯着他老婆。要是出现啥异常情况,一定能找到蛛丝马迹。” “你还挺鸡贼。”秦双双也笑,伸长脖子在男人脸上亲了一口,“没错,盯着她老婆,肯定能有收获。 对了,你得搞清楚那位行长是不是很喜欢他的老婆,要是不喜欢,有些事也不会告诉她。” “呀!这个我倒是忘了问。”沈晨鸣回亲了亲秦双双,“谢谢老婆提醒,你说得对,虽然他们是夫妻,要是关系不好,不一定会把自己做的事告诉她。 除非两口子关系不错,这样他们才会同心同德,共同进退。希望我的猜测都是真的,我的直觉很少出错。”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7_167978/751668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