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婶儿抱着大宝,逗得他“咯咯咯”地笑,她也跟着笑,笑着笑着就红了眼眶。 原先她也怀过孩子,只是被人打得没留住,之后再不能生。 听说秦双双生了三个孩子,他们很想去部队看看,实在是店里忙,走不开。 大家合伙干生意这么久,什么样的为人都很清楚,觉得秦双双这人能处,久而久之就把她当做了自己人。 店里开张啥的,两小姑娘也不来查账不来看,由着他夫妻俩折腾。不管怎么折腾都没意见,装修的时候钱不够,说一声,马上就送来。 也不问问他们是怎么装修的,怎么花了那么多,王云丽偶尔来一趟,带着男朋友来吃饭,都是自己掏钱,绝没想着占饭店的便宜。 秦老师更是,根本不来看一眼,挣钱亏钱都是他们夫妻俩凭着良心说话。 当然,人家这么信任他们,他们也不可能胡来,该怎么样就怎么样。 难道他们一把年纪了还不如小姑娘自觉? 每天的收支进出都写得清清楚楚,生怕到时候两个小姑娘看不懂,连一斤瘦肉可以分成三盘来炒都写得明明白白。 今天买了多少食材,能做多少菜,买了多少盐巴味精酱油,估计能用多久,账本上都写得明明白白。 他们夫妻俩的工资也没领,都是预支,等着秦双双来了,叫上王云丽一起好好算一算,再一次性领完。 钱都在他们夫妻俩手上呢,算好了就大家分掉,明年再挣再分。 孩子来了,他们俩心生欢喜,抱着不肯撒手。 逗弄了好一会儿,许叔才去打电话。 王云丽刚好在家,听说秦双双来了,欢呼着放下电话,拉着裴玉,带上买好的新衣服赶来了店里。 “啊!大宝!二宝!三宝!大姨来了!” 王云丽一看见三个奶娃娃,欢呼雀跃地奔过去,看看这个,亲亲那个,最后抱住了三宝。 秦双双坐月子期间她去过一次,匆匆忙忙地,稍微坐了坐,送了点东西就走了。每次去都是蹭张德文的车,也不敢多待,怕耽误他的上班时间。 那会儿三个孩子好小,整天都在睡觉,抱在手里也没啥意思。 不像现在,三个奶团子奶呼呼的,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眼睫毛长而卷,像是小刷子一般刷来刷去,把她的心都刷得软乎乎。 裴玉也开心,她跟秦双双没见过几次,可心底对她的感激比啥都深。女儿自从和她认识,整个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还找了个好对象,以后肯定幸福美满,当妈的无非就盼着孩子能过得开心快乐,婚姻幸福。 以前她不知道多担忧女儿的未来,遇见秦双双后,所有的问题迎刃而解。 觉得这孩子是她女儿命里的贵人,也是她的贵人,女儿是孩子们的大姨,那她就是孩子的外婆。 抱着大宝,她亲了又亲:“哎呀!总算是见着我们家的宝贝们了!外婆给你们买了新衣服,一会儿叫爸爸妈妈带回去过年穿。” 李媛知道裴玉是王云丽的妈,也知道她们的关系,笑着替孩子们道谢:“那就谢谢外婆了。” 裴玉不以为然,拉着李媛的手:“谢什么,是我该谢谢双双,还有你,你教了个好女儿。我很喜欢双双的,为人处世稳重大方,实在难得。” 沈老爷子和秦爷爷坐在一旁瞧着,脸上带着笑,他们不是很清楚秦双双跟裴玉之间的关系,听她自称为孩子们的外婆,那就是亲戚。 甭管怎么来的亲戚,反正是自己人就对了。 既然大家都是自己人,那就不妨开心乐呵。 许叔和许婶儿去厨房炒了几个菜,大家难得聚在一起,准备好好喝两杯。 裴玉和王云丽已经吃过饭了,本来要推辞,许叔笑着打趣:“丽丽!今天这顿不用你掏钱,就算是咱们三庆祝一年来的辛苦聚餐,都算店里的。” 王云丽听完呵呵呵地笑:“许叔!你要这么说那我可就不客气了,必须得坐下来陪你们喝一杯。” 秦双双提议:“打电话喊张德文一起来,你要喝醉了,有他照应,我也放心。” “行,我打电话去喊。” 王云丽将三宝交给秦双双,打电话去了。 许叔招呼沈老爷子和秦爷爷:“咱们先来,后来的一会儿不够吃再加菜就是。” 两位老人没推辞,人家热情相邀,那还客气啥。都是一家人,不分彼此。 裴玉拉着李媛坐在一起,两人聊得都是家长里短,倒也合拍。王云丽打完电话回来,又把三宝抱了过去,跟秦双双咬着小耳朵说话。 就剩沈晨鸣一个抱着二宝坐在那里没人找他说话,难怪丫头要喊张德文来,原来是怕他孤单没人陪。 他要开车,不敢喝酒。一大家子,老老小小都坐在他车上,不能有半点马虎。 张德文来得很快,接到电话开着车就来了。 难得跟秦老师聚一聚,再忙也得过来。 沈老爷子已经很久没跟这么多人坐在一起喝酒聊天了,特别开心,跟许叔和秦爷爷三人高谈阔论,十分满足。 别看秦爷爷一辈子生活在农村,聊起以前那个艰苦的数月,他也能说得头头是道。 三人一人讲一段自己的往事。 沈老爷子讲的是怎么打仗,怎么躲避敌人的枪炮子弹,避免伤亡。 秦爷爷讲的是怎么寻找猎物,怎么才能找到猎物的踪迹。 许叔说的是怎么炒好菜,招待好客人,遇到口味刁钻的客人该怎么应付。 不管谁在讲,其他二人都会陪着附和,然后端起酒杯碰一个,抿一口,来啊来,吃啊吃,请啊请。 说到高兴的地方,三人还哄堂大笑,别提多开心,真正的酒逢知己千杯少。 裴玉和李媛一人抱着一个娃,也聊得火热,大部分都是裴玉在说,李媛在听。 沈晨鸣和张德文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他们虽然熟悉,彼此并不是很了解。不过是有人作伴聊天,不显得那么孤单,突兀。 王云丽和秦双双聊得最欢,全场只有许婶儿一个人进进出出地忙活。 她脸上带着开心的笑容,仿佛家里来了儿孙一般,再忙再累也心甘情愿。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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