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一早,秦家人吃完早饭就忙活开了,秦爷爷和秦江都换上了新衣服。 瞧着他们出门,村里人个个都问,听说是去部队看秦双双,还听说她生了三个娃娃,个个惊叹不已。 “真的?双双生了三个娃娃?两儿一女?天呐!太神奇了,我活一把年纪第一回听说生三个的。” “对呀!我也是头一回听说,生了三个,得遭多少罪。” “这么好的福气,杨家怎么就没接住呢?” “瞧你这话说的,有福之人不入无福之门,双双的福气太大,不是谁都能接住的。” “没错,听说杨家儿子已经不往家里寄钱了,钱都叫他媳妇管得死死的,一分一厘都舍不得往家里寄。” “上次我在镇上碰到了杨婶子,她说起这事唉声叹气的。” “要是她听说双双生了三个孩子,更要长吁短叹,羡慕不已。” “那也没用,谁让她管不住自己的儿子呢?好好的路不走,偏偏要走那荆棘丛,没事找事。” 秦爷爷和秦江秦木三人带着东西一走,秦双双生三胎的事就跟一阵风似的四处乱刮,没多久就刮到了杨天河家。 他老妈听了,不住地长叹,吃午饭时跟他老爸念叨:“双双生了,生了两儿一女,天河媳妇的肚子到现在还没动静,该不会不能生吧?” 杨天河的老爸愣了一瞬,不确定地回答:“应该不会吧?年纪轻轻的,怎么会不能生?你别胡思乱想,也许他们有自己的计划呢?” “唉!天河这辈子都叫那女人给毁了,我从来就不看好她。”杨天河的妈言语间全是对陈珠珠的不满,“文工团的又怎么样?副师长的女儿又怎么样?不懂得孝顺父母,不知道做人,长得再好看也是白搭,何况还没有双双好看。 自打两人结婚以来,一个月十块钱都不给了,这是摆明了不要咱们。就这样的儿媳妇,谁娶谁倒霉。” 杨天河的爸放下碗筷,安慰媳妇:“好了,别生气了。老大有老大的苦衷,咱们指望不上就不指望。路是他自己选的,儿大不由娘,咱们能怎么办? 好在生得多,没了他,底下还有两个。咱们过咱们的日子,他的事就不要过问了。” 杨天河的妈听了,眼眶泛红:“我就是心底难过,双双是咱们从小看着长大的,多好的孩子,多有福气,为什么天河就是看不上? 他到底嫌弃什么?我听说双双考上了国家老师,以后也是吃商品粮的人。还生了三个娃娃,那是一般人能有的福气吗? 老大就是傻呀!被那女人迷住了,什么规矩道理都不讲,以后的苦日子有得他熬。” 杨天河的老爸吃完饭,拿出旱烟装了吸着:“那也是他自找的,他不管咱,咱也别去管他。由着他去,好赖都是他自己的事,怪不了谁。” 夫妻俩坐下默默叹气,心底对杨天河很是失望。 其实杨天河对自己也很失望,每天听着隔壁的欢声笑语,逗弄奶娃娃的声音,他心里很烦躁。 有时候干脆待在办公室不回来,要不就去丈母娘家吃饭,等要睡觉了再回来。 陈珠珠跟父母又和好了,夫妻俩都回家吃饭,丈母娘心里不乐意,脸上并没有表现出来。 隔壁沈老爷子的笑声实在魔性,他听了很不得劲。 他的笑声成无形中的巴掌,每一下都狠狠地扇在他脸上。 他和秦双双,陈珠珠,沈晨鸣的事全家属院的人都知道,谁看他都像是在看一个笑话。 有时候他也觉得自己就是个笑话。 错把砂砾当珍珠。 事情已经成了这样,他能怎么办? 只能逃避,能逃一时算一时。 听说他们出了月子就会搬走,他在一天一天掰着手指头算时间。希望他们赶快搬走,被人当面比来比去的日子,实在难熬。 陈珠珠似乎没有这种感觉,每天还是那样高高在上,目中无人。家属院的嫂子们没几个愿意搭理她,她也不搭理别人。 文工团里她也还是台柱子,表面上没啥两样,心里怎么想的就不知道了。 秦爷爷和秦江秦木来的时候没有打电话通知沈晨鸣,秦木带着爷爷和老爸到了海城,接着去长途车站坐车到了镇上。 秦江来过一次,知道怎么走,一路上很顺利。 刘淑英认识秦江,看见他领着人,提着大包小包来到了店门口,就知道他们是妹子的家里人。 特意从老家赶来看望妹子和三个孩子的。 赶紧出来迎接:“叔叔!你们来了!来来来!上家里吃点东西再去部队,都午饭后了,肯定饿了。” 秦江笑着点头:“也行,我们是饿了。” 秦木把秦爷爷扶着坐在凳子上,点了三碗馄饨,掏出口袋里的钱要给,被刘淑英拦住了。 “你是我妹子的哥吧!到了嫂子这儿就算是到家了,吃啥都别客气。我拿妹子当亲妹妹看,她的家人就是我的家人,拿钱也太见外了。” “这......不太好吧?吃东西怎么能不给钱呢?” 秦木拿着手里的十块钱,无助地看了看秦江,他老爸来过,应该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刘淑英拦住秦木递钱的手:“没有什么不好的,嫂子这店是和妹子一起开的。 她的家人又不是天天来,就算天天来吃,店里也供得起,何况你们还是偶尔来一次。听嫂子的,把钱收回去。” 秦木听了,没有再推迟,看得出来,这位嫂子说的都是真心话。 只是他没想到这家店妹妹也有份儿,妹妹这是给自己找了多少条路子。嘿嘿嘿!他的妹妹果然与众不同。 瞧着这一排十二间整整齐齐的店面,秦木心底很是自豪。这是妹妹租地盖的,他是妹妹的四哥,应当自豪。 看了一会儿,秦木安排好爷爷和老爸坐下来吃饭,不但有馄饨,还有汤粉,他去邮电局那边打电话。 沈晨鸣接到电话,得知秦爷爷和老丈人,四舅哥来了,赶紧开车去镇上接人。 李媛知道了也很开心,家里来人了,肯定给女儿带了不少东西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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