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坑人了。”李媛有点替嫂子们不值,“人家做点活都不容易,起早贪黑地干,却拿不着钱。” “那也没办法。”秦双双喝完汤,端起碗吃饭,“不管干啥都得擦亮眼睛,不靠谱的坚决不干。” “是,丫头的话很对。”沈晨鸣给秦双双碗里夹菜,“嫂子们肯定能记住教训,以后都不会胡来。” “我估摸着以后就算她拉来了活,也没人捧场了。”秦双双吃着饭菜,微皱眉头,“嫂子们不傻,吃了一次亏,不会有第二次。” “对。”李媛很是肯定地点头,“谁也不会那么傻。” 三人吃完饭,李媛去厨房洗碗,沈晨鸣和秦双双坐着聊着天,卢晓珍来了,进门就喊:“妹子!来活了。” “真的?”秦双双随即站起来,“我跟你去看看。” 沈晨鸣也赶紧起身:“丫头!别急!我跟你一起去。” 李媛从厨房出来也要去,怕女儿走路不稳有啥事,看女婿跟着走了,她转身回去。 怎么忘了,女婿在家呢,她不用陪着也行。 “妹子!你先去,我喊人领货,这次来的活有点多。”卢晓珍笑着跑去喊人。 听说服装厂来货,原先缝鞋子的人全都赶着来了。 服装厂的车子不能开进家属院,每次来货都是停在部队门口。家属院的嫂子们聚拢在这里,领货,学习,登记。 这里就会变得很热闹。 前几次因为她们缝鞋子去了,来货都没过来帮忙,也不知道今天的货能不能分给她们一些。 送货的人还是张德文,边上多了个王云丽。如今他们两个不知道怎么搞得看对眼了,基本上张德文来送货都会喊上她。 除非不是他来送,是司机一个人送点小件来。 这次的货很多,后备箱和后车座上全都塞满。 王云丽的副驾驶座底下也全都是货,后座上的张德文更可怜,几乎淹没在货里。 秦双双刚出现,王云丽就跑了过来,一把抱住她:“双双!我好想你。” 沈晨鸣第一次见王云丽,瞧她那黏糊丫头的劲儿,心里很不舒服。当着人的面他又不好说什么,脸上的神色很是冷厉。 他是从尸山血海中走来的,身上的厉色气场浓郁,轻轻地瞟一眼王云丽,吓得她一个哆嗦,缩在秦双双的背后。 “双双!他是谁?”不敢大声问,附在她的耳朵边,很小声地问,“怎么看着好凶?” 秦双双回头看了沈晨鸣一眼,跟她介绍:“这是我男人,沈晨鸣!” 随后又跟沈晨鸣介绍:“她叫王云丽,我们合伙开饭店的搭档,好姐妹。” 沈晨鸣高冷地“唔”了一声,算是给了个回应,瞧见王云丽总扒着他家丫头不放,脸色不悦。 要不是怕丫头不乐意,他都好想将人扯开丢远。 那是他的丫头,他的,他一个人的。 怎么能被个外人扒着?就算这个外人是她的小姐妹也不行。 张德文是见过沈晨鸣的,看他回来了,心里为秦双双高兴。她就快要生了,有丈夫陪在身边更安稳。 王云丽瞧沈晨鸣的眼神里带着胆怯,小声地跟秦双双咬着小耳朵:“双双!你男人好可怕,他看人的眼神好冷,像是能把人的心底看穿,我浑身被他瞅得都快要冻住了。” “有吗?”秦双双再次回头瞟了眼身边的沈晨鸣,用手扯了扯他的衣服,“你别那么严肃,吓到丽丽了。” 沈晨鸣神色一软,不满地对王云丽说道:“你别扯着我家丫头,她怀着孩子,没办法承受你加在她身上的力量。” “啊?”王云丽恍然大悟,赶紧放开秦双双,跟沈晨鸣道歉,“对不起!是我粗心大意了。” 挑眉看了看她,沈晨鸣没说话,将秦双双往自己身边拉了拉,展示了自己不容侵犯的威严。 他的小丫头,只能站在他身边。 “好好的道歉做什么。”秦双双为了岔开话题,用嘴努了努,“你和张德文走一块儿去了?” 王云丽羞涩地低头,盯着自己的脚尖看了一会儿,红着脸点头:“是,我们看对眼了,正在相互了解,我妈还不知道。” 秦双双促狭地问:“这么说你们在搞地道战?” “嘿嘿嘿!可以这么说。”王云丽很久没见秦双双了,跟她说话时自然而然地黏糊上来,“我们先相互了解一下,觉得合适了再带回家见长辈。” 沈晨鸣伸手握住了秦双双的,眼刀子“嗖嗖嗖”地朝王云丽飞,意思是让她把手放下,不要再扯着他家丫头。 王云丽话音刚落,接收到沈晨鸣的视线,赶紧收起自己的小爪子,乖乖站好。 没办法,妹妹的男人眼神太可怕,她吓得小心脏“扑通扑通”地跳。 秦双双丝毫没发现王云丽的异样,反而八卦心熊熊燃起,:“那你都了解到了什么?说来听听。”biqubao.com 王云丽娇羞一笑,眸底发亮:“他跟我说他家是京都的,以后有可能会去京都。他的家庭情况也说了一些,还有就是他的个人情况。 他没有跟人谈过,我是第一个。我们约好了等我毕业就结婚,然后要孩子。” “啥?这都计划好了?”秦双双笑着打趣,“看不出来,你还挺心急的。既然说好了为什么还不带回家见父母?拖拖拉拉,当心被人拐跑。” 歪着脑袋想了想,王云丽觉得秦双双的话很对,她同学余璇不就想着要把张德文拐走。 私底下去找过他两次,都被他义正言辞地打发了。要是再多几次,说不定会被拐跑也不一定。 “我听你的,趁着放假,我把人拐回我家里去,以后他就是我的了。” “好男人不多见,遇上了千万不要手软,该下手就得下手。”秦双双说完,下意识看了眼边上的沈晨鸣。 当时她就觉得这男人挺好的,不但长相英俊,还是军人,不符合渣男人设。他说要闪婚都没反对,立即拿下。 果然,她眼光不错,沈晨鸣绝对是个二十四孝好男人。 “嗯嗯!你说得对。”王云丽对秦双双的话从来不反对,“晚上我就把他带回家去,不管他乐意不乐意,我先下手为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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