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八零,闪婚柔情铁血硬汉_第173章 学不会也得学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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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国富自始至终脸上都带着笑,儿媳妇的为人他早就看在眼里,放在心里。
  听说那些店面租期五十年,三年不收店租,看着像是吃了亏,其实赢来了一批稳定的长期租户。
  每个月每年都有钱收,有啥生意比这好做?
  儿媳妇年纪不大,目光长远,头脑精明,实在难得。
  所有的人都把钱交了,一个个坐在那里,相互说话。
  秦双双瞧了瞧大家,吸了吸鼻子:“感谢嫂子们对我的热情,钱我收下了,但话咱也得说清楚。
  店面的租金说了免费三年就一定免费三年,我说话算话。眼下我家里是遇到困难,这租金我就当提前收了。
  第四年你们不用交租金,第五年咱们按市面上的价格来,嫂子们觉得怎么样?”
  刘淑英摇头:“不行,妹子!这样你太吃亏了。知道你想照顾照顾嫂子们,可嫂子们也不能总让你吃亏。”
  邱美琴深吸一口气:“妹子!我们都知道你是一个唾沫一个钉的人,有你这句话,嫂子我就已经感激不尽了。”
  “是呀!就因为你给了嫂子们定心丸,我们才敢放开手脚干。”冯霞霞笑着搂了一下秦双双,“要是一开始就有压力,我们都不敢,怕亏钱。”
  贾媛媛笑着打趣:“妹子!店租免费一年已经够恩待嫂子们了,再说一个月十块钱真心不多,随便卖点啥就有了。你别有心理负担,这钱不是嫂子们施舍你的,是你该拿的。”
  柳叶儿最是开心:“妹子!你给我出的主意都不止这么点钱。老实跟你说吧!我一个月生意好的时候能挣好几百呢。”
  陈香妹肯定了她的说法:“没错,妹子!一个月十块钱的店租已经很便宜了。也就你乐意当老师,要是跟着咱们做生意,随随便便一个月都能挣不少。”
  “瞧你说的,妹子有文化,不当老师可惜了。”刘淑英乐呵呵地笑着,“灵山中学今年考了那么多大学生出去,要不是妹子的英语教得好,说不定一个都考不上。”
  “对对对,有位大学生的家长来我这里买东西时说了,他儿子要是英语没考上七十二,根本上不了大学。”
  “是,那天有个家长还打听来着,说是想找妹子去给她家女儿补英语呢,我说妹子怀娃了,去不了,她就走了。”
  听嫂子们说个个都挣到了钱,秦双双真心为她们高兴。女人只有自己强大起来,才不会被人瞧扁。
  李媛在边上给军嫂们道谢:“谢谢各位军嫂的理解,我家双双最近手头的确有点紧,收到这一笔,女婿的营养费就够了。”
  尤云娥笑着说道:“看你们跟我儿媳妇相处得这么好,我真的很高兴,谢谢你们来看望晨鸣。”
  刚来的吴莹莹抢先开口:“那是妹子先对我们倾注了真心,别看她年纪小,脑子活泛,不管指点我们干啥,都能挣到钞票。”
  邱美琴笑了起来:“我第一笔大生意还是妹子介绍的呢,那时候学校要去海城参加英语比赛,妹子提议统一服装,一下子卖掉了好多鞋子。”
  冯霞霞举手:“我的也是,二十多套运动装全在我手里买的,我也挣了一笔。”
  贾媛媛:“妹子从来不会瞧不上我们蠢笨,给我们指点迷津,我们都当她是亲妹子。”
  聊起这事,刘淑英就想起当初自己借钱的情景。
  “可以这么说,没有妹子,就没有咱们的今天。当初我去摆摊,全都仰仗妹子提点。收摊后的东西全放在她学校的宿舍里,要没妹子这么帮助我,根本没有今天的早餐店。”
  何晓娟是跟着吴莹莹一起来的:“过不久,我和吴嫂子,王嫂子也要去镇上摆摊了,我们三人卖的东西也是妹子教的。”
  大家好奇了起来,个个看着秦双双。
  陈香妹问:“妹子!你教她们做的啥?”
  众人屏住呼吸,生怕错过妹子的回答。
  “我教嫂子们做的是卤料。”
  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没听说过这样的吃食。
  “卤料?那是什么?”
  “是呀!头一回听说这玩意儿呢,怎么做的?”
  尤云娥摆了摆手:“别问了,很复杂。”
  李媛在刚才大家问的时候就接到了女儿的眼神,她去屋里将切好的卤料端了一大碗出来,还拿了好几双筷子。
  “来来来,都尝尝,这是我们今天做的。”
  嫂子们也没客气,一个个拿着筷子吃了起来。
  吃完,个个都不由自主地睁大了眼睛。
  “妈呀!这东西也太好吃了。吴嫂子!何嫂子!以后你们做了我肯定买。”
  “嗯!我也买,好吃,太好吃了。”
  吴莹莹也尝了尝:“原来这就是卤料,何嫂子!以后咱们做了肯定生意不错。”
  何晓娟有点担忧:“听说做起来很复杂,也不知道咱们能不能学会。”
  刘淑英很有魄力地告诉她:“学不会也得学,这是个长久的生意,妹子肯定有自己的独特配方。你们既然要学,就好好静下心来学。不管能不能挣钱,都得把手艺学好。”
  “对的,妹子把压箱底的东西都教给你们了,学不好说不过去。”
  “学不好以后我们就吃不到这么好吃的菜了,拜托你们,一定要好好学呀。”
  沈晨鸣瞅着被人赞不绝口的卤料,他也有点想吃。那东西真的越吃越上头,越嚼越香,也不知道丫头是怎么琢磨出来的。
  沈国富在一旁咧开嘴笑:“你小子有眼光,娶的媳妇不错,一般人真比不上。”
  沈晨鸣与有荣焉,傲娇地抬了抬下巴:“那当然了,我这么厉害,我媳妇绝对不能差,这叫夫唱妇随。
  当初逼着我选你同事的女儿,现在回头看看,可有一个能比得上丫头?”
  “啪!”
  沈国富给了沈晨鸣一下,没打多重,就轻飘飘地比划了一下,听着声音很响就是。
  “你还好意思说,当初你死活不谈恋爱,二十多了身边连只母蚊子都见不着,我能不着急?我都怕你对女人不感兴趣。”
  “对女人不感兴趣对啥感兴趣?男人?”沈晨鸣恶寒地打了个冷战,“把我想得那么恶心,不找女人是心中早有了。”
  沈国富没好气地瞪着儿子:“你不说你心中有人,谁知道?又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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