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到她出事,都没见过父母,也不知道他们得知她死了,有没有一丝丝难过。 逢年过节,父亲节母亲节她也给他们发红包,不知道他们会不会记得她。 前世一直没找男朋友,很大一部分原因就因为这个,她不相信爱情。 更不相信男人。 “丫头!你在看什么?来来来!吃饭了。” 沈晨鸣端着饭菜回来,摆上,招呼着她。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看到了那对正在吃饭的老夫妻,心尖一暖。 “丫头!以后我们老了也跟他们一样,时常出来吃点好吃的。” 秦双双的目光停留在沈晨鸣的脸上,微微一笑,随即发问:“你真的要娶我?确定不是脑子发热?” 沈晨鸣脸色一沉,语气严厉:“秦双双同志,我的态度很严谨,没有跟你开玩笑。明天拿了杨天河的补偿,咱们马上回你家去。 我还有五天假期,赶紧将咱们的事给办了,以后你随军,跟着我来部队。” 这语气,完全不是在商量,而是在命令。 秦双双本来要反驳,仔细一想,这事最好不要反驳。 全大队的人都知道秦双双来部队看望杨天河了,没办法,她去大队开介绍信时很多人都看见了。biqubao.com 这会儿回去要是没带个男人,绝对要被人笑话死。 她倒是无所谓,就怕家里的爷爷和爸妈受不住。从原主的记忆中来看,秦家是个善良敦厚,家风清正的人家。 她被杨天河退亲的事传回去,往后再找好人家怕是不容易。 沈晨鸣是杨天河的营长,各方面都吊打那个渣男,带回去也算拿得出手。闪婚就闪婚吧!总比没人要强一些。 八十年代初,女孩子要是过了二十三四还没嫁出去,妥妥的大龄剩女。 是沈晨鸣自己上赶着要娶她的,可不是她想骗婚,拒绝了,以后再想找他这样的怕是难。 冲他这条件,还是勉为其难答应了吧! “这么快?你不用再考虑考虑?”秦双双善意提醒,“结婚可是一辈子的事,你了解我吗?” “小丫头!我有什么不了解的。你人就站在我面前,我一看就了解了。”沈晨鸣给秦双双夹了一块红艳艳,颤巍巍的红烧肉,示意她吃。 要在以前,这种红烧肉她只吃瘦的部分,可来了这里,原主家很少有人做得出这么香喷喷的肉来,她也馋了。 没客气,夹起来咬掉一半,肥而不腻,咸中带甜,肉香味在口中弥漫。 “嗯!好吃,我喜欢。” 秦双双眯起眼睛享受,看在沈晨鸣的眼里就是一只偷吃了鸡的小狐狸,他又想摸她的脑袋了。 只是不敢,怕被小丫头嫌弃,拿起筷子,再给她夹了一块肉,放进她的碗里。 “好吃就多吃点,不够可以再要一份。” “不能要了,晚上不能吃得太油腻。”秦双双夹了一筷子冬瓜塞进嘴里,招呼沈晨鸣,“你也吃呀,别光顾着给我夹。” 沈晨鸣“唔”了一声,给自己夹了一块:“丫头!我都想好了,咱们明天下午坐车去你家,后天一早到县里。 买了东西就去你家提亲,大后天结婚,完了马上办手续随军,跟我一起回部队。” “一定要这么赶吗?” 秦双双觉得这人结个婚比打战还急,弄得她心里毛毛的,有种被眼前男人算计了的赶脚。前世她三十四都没嫁出去,穿过来没一天就要闪婚,感觉不踏实。 “对,不赶不行,我等不及。” 沈晨鸣吃饭很快,筷子就着碗边左一扒拉,右一扒拉,几乎三分之一的饭就进了他的嘴,再塞一口菜,嚼几下咽了,又开始扒饭。 第一次看人这么吃饭,秦双双都看呆了,比看吃播还带劲。沈晨鸣要是去做吃播,保证分分钟粉丝过百万。 这男人实在长的养眼,颜值高不说,还一身的腱子肉,做吃播,绝对带感,让直播间女粉丝个个变成尖叫鸡。 没等到小丫头回话,沈晨鸣抬起头,见秦双双花痴地盯着他,诧异地问:“你在看什么?我脸上有饭粒?” 秦双双一愣,顿时朝他翻了个白眼:“你能不能不要开口说话破坏气氛?” “不能,我在跟你说话呢,我不开口怎么说?”沈晨鸣夹起一块红烧带鱼放进秦双双的碗里,“我只有五天的假期,要是错过了,就得等到年底才能结婚。 年底太冷,办喜事不合适,咱们这趟回去就办完,赶是赶了些,赶一赶就好了。这五天主要是去你家里办一顿酒席,我家里年底回去再补办。” 从吃播梗回神的秦双双终于意识到了一个更严重的问题,她对眼前的男人一无所知。 “你还没告诉我你的情况呢,我要好好了解一下才能决定要不要嫁给你。” 听言,沈晨鸣夹菜的手一顿,嘴角微微一勾,带起一个风情万种,铁汉柔情般的迷人微笑。 “小丫头!心眼还挺多,听好了。我叫沈晨鸣,京都人,家里有爷爷奶奶,爸爸妈妈,还有两个姐姐,我是家里最小的。 两个姐姐都结婚了,大姐生的是两个儿子,一个十四岁,一个十二岁。 二姐生的是一儿一女,儿子大,十一了,女儿小一些,九岁。 我还有两个大伯,三个姑姑,一个大姨,一个舅舅。我妈是外婆家的老二,我爸是家里最小的。其他的七大姑八大姨等到了京都再跟你介绍,最亲近的人就这么多。” 听完,秦双双好奇:“你家里这么多人,为什么没谁跟你催婚?” “催了。这不要等你吗?咱们的事当年回家我就跟爷爷奶奶,爸爸妈妈说过了,他们都能理解。 谁让你那会儿小呢?他们再怎么催也没用,我只要一说你还没长大,他们就没辙。 这次回去,爷爷奶奶交代了,让我过年一定去你家里看看,要是你还没嫁人,咱们就得结婚,明年正月初二回京都补办婚礼。 要是你嫁人了,我会马上回部队请组织上帮我介绍一个女同志结婚。” 秦双双都听傻了:“合着我是怎么都逃不掉闪婚的命?”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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