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菲上午把孩子都送走了,就只剩下了三胞胎,立即感觉清爽了不少。 从前一个孩子的时候,看的像是她的眼珠子一样。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自从有了六个娃之后,沈菲也没了从前的紧张感,也放心把孩子们放出去了。 沈菲想到了沈玉这个认下来的弟弟,就想起了另一个名义上的弟弟。 那个弟弟好像对原主还不错的,或许可以帮一把,孙家的条件不好,不知道会不会送他继续上学。 于是吩咐道:“明月,你去长青巷,去看看孙展祥,他要是想来,就带他到荣王府一趟。” 明月听到吩咐之后,立即动身去了孙家。 这几年,和孙家联系的人,都是明月。 明月到孙家的时候,孙展祥和孙展城正在帮助小窦氏干活。 孙展祥见到了明月,立即就跑了过来,“明月姐姐,你来了,是阿姐要来看我了吗?” 孙恒夫妇发配到了岭南,孙家的两个孩子被分给了孙彬和孙旭家,一家一个。 孙彬要了有出息的孙展鹏,而去年孙展鹏中了进士,人已经到外地当县令去了。 于是窦老太和孙彬也跟着孙展鹏一起走了。 孙彬之前还谋了一个官职,但是因为窦老太把司妙兰的太子妃搞没了,司家出手,把孙彬又变成了白身。 还有肖家暗中出手,想把窦老太太打发的远远的,于是就从中出力,帮忙给孙展鹏谋了一个外地县令的职位。 孙展鹏去上任,直接就把大房一家都带走了。 至于孙梦菱,也跟着哥哥走了,她在京城的名声坏了,到了外地还好找一点。 于是,京城长青巷就只有孙旭一家了。 至于孙旭为什么没有跟着老大一家离开,是小窦氏死活不走。 这一次她忤逆了婆婆老窦氏,无论窦老太骂的多狠,她都没走。 小窦氏已经打好主意,抱紧沈菲的大腿。 她是不会离开京城的。 明月的身影才出现,小窦氏就扭着肥硕的身子过来,“明月姑娘来了,快里面请。” 这几年,沈菲都是派明月来看孙展祥,并且偷偷给他送些钱财。 而孙展祥和孙展城只差了两岁,两人明明是堂兄弟,但是好的像是亲兄弟一样。 沈菲送过来的东西,孙展祥也分给了弟弟。 明月冲着小窦氏笑了笑,“婶子,这是我们王妃,给祥哥儿的。” 小窦氏在围裙上擦了擦手,然后才接过包裹,“晓得了,嘿嘿!” 小窦氏的心地不坏,过去就是有些懒,喜欢偷懒,但是对孙展祥也当亲儿子一样照顾了。 不管日子怎么样,兄弟俩没有厚此薄彼,打人的时候,也是兄弟俩一起打。 陈氏离开的时候,孙展祥才7岁,现在孙展祥已经11岁了,是个半大少年了。 小窦氏已经成了他亲娘。 “明月姐姐,来喝茶!” 明月笑道:“茶我就不喝了,祥哥儿,我们王妃想见你,让你去王府一趟。” 孙展祥一下跳了起来,“真的?太好了!” 9岁的孙展诚急了,“明月姐姐,我可以去吗?我也想看阿姐!” 明月点头,“两位少爷都去!” 小窦氏的眼睛一亮,“好好好,都去。” “你们两个,快跟我去换衣服,王妃上次送的布料,我都给你们做好了,这次去得穿的好点。” 小窦氏粗鲁的一边抓一个儿子,快步往屋里走去。 孙展城一边走,一边喊道:“娘,你轻点,我都疼了!” 小窦氏不改在北地学的大嗓门,“呸,你一个大小子,这点力道都受不住,哼!动作快点!” “娘,我们换衣服,你出去!”孙展城嚷道。 “呸,你这俩小子,小时候没少光腚,现在还讲究起来了!” “娘,你出去,我和弟弟换衣服!”孙展祥也催促小窦氏离开。 小窦氏把门一关,“哼,穷讲究!” 说完就扭着身子,来到明月身边,小心的讨好道:“明月,王妃说没说,叫这俩小子,有什么事?” 明月严肃的摇头,“王妃的事,我们下人怎么知道。” 小窦氏碰了一个软钉子,也不恼,还是笑道:“是是是,我多嘴了,嘿嘿。” 很快,两少年就换好了干净的衣裳,“明月姐姐,咱们走吧!” 于是,明月就带人离开了。 中午的时候,孙旭做工回来之后,发现妻子正哼着小曲,显然是很开心。 “今天有什么高兴事?” 小窦氏看了丈夫一眼,笑道:“你猜祥儿他俩去了哪里?” 孙旭确实没看到俩孩子,“去了哪里?” 小窦氏兴奋的道:“王府来人了,给送了些好东西,这次还把两孩子接过去了,不知道有啥好事。” 孙旭也笑起来了,感叹道:“梦夏那孩子,是我看着长大的,从小就是个勤快的,心底还这么好,挺好,挺好!” 孙旭和孙彬不一样,脑子没有孙彬灵活,所以窦老太有什么谋算,都不找孙旭商量。 所以孙旭并不知道窦老太和沈菲的过节。 而小窦氏又是个藏不住话的,窦老太是小窦氏的姑母,侄女什么脾性,她最清楚了,更不会和她说些机密的事。 所以这两口子,也算是孙家的傻白甜。 沈菲也没有为难过两人,两人对沈菲也还有滤镜。 小窦氏听到丈夫称呼王妃梦夏,立即打了一巴掌在他的胳膊上,“瞎说什么呢,那孩子哪里是梦夏,那是荣王妃了。” 孙旭摇头,“你不懂,这没养在身边的就是不亲,梦菱还是展祥的亲姐姐呢,也不是没给展祥寄过东西嘛!” 小窦氏也不喜欢孙梦菱,“那丫头心眼多着呢,自私的很,可没有王妃仁善。” 沈菲并不知道小窦氏对她的赞誉,她正笑呵呵的看着两个小少年。 “祥哥儿,你如今都长这么大了。” 孙展祥是原主带着长大的,因此好久没见沈菲,还是很亲近,“阿姐,我长大了嘛!你看看,我要有你高了呢!” 沈菲笑着点头,“是呀,就是城哥儿,也大了!你们在学堂念书,念的怎么样?” 沈菲想到空着的书院,打算把这俩人送进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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