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菲并不知道,她一直心心念念的镜子,给了肖贵妃一次暴击。 让她意识到自己现在是多丑陋。 她现在的日子美滋滋的,除了养胎就是看娃。 沈菲发现,小福宝这孩子真是非常非常的聪明。 怎么说呢,上辈子沈菲自己就是天才儿童,那是小小年纪,就可以跳级的存在。 别人不到三十岁能拿到博士已经是很了不起的存在了。 可是她二十岁的时候,就得到了。 在学习知识上,沈菲一直都是很自信的。 可是,如今面对小福宝的时候,沈菲不自信了。 原因无他,主要是沈菲发现,她这个半吊子,好像教不了小福宝。 沈菲最开始是教小福宝学拼音,这些小福宝还学的非常认真。 老老实实的认真听沈菲讲,沈菲那时候,非常有成就感的。 可是等沈菲把拼音全都教完之后,逐渐开始学习认字的时候,沈菲竟然发现,崽崽可以无师自通。 沈菲看繁体字的时候,经常是连蒙带猜的。 实在不行,就念半边的习惯,一下子被小福宝发现了。 沈菲没想到这么尴尬的事情,会发生在她的身上。 此时,小福宝正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看着沈菲,“这字是灝字,拼音是hao,四声。” 沈菲把拼音教给小福宝之后,他已经能非常熟练的使用了,现在也能用拼音给沈菲科普了。 沈菲:“........” 有点丢脸怎么回事? 沈菲这时候非常尴尬,脸上火辣辣的,下不来台,怎么办? 沈菲直接把书往地上一推,“算了,算了,今天就到这吧!” “这一天总是教你认字,也是累个半死!” 小福宝:“........” 小福宝无语的看着沈菲,她们才学多大一会呀。 而且这就这么一会功夫,娘亲教他的十个字,能错五个的概率,他也是实在忍不住了,才开口提醒的。 沈菲肚子大了,站起来不是很方便,于是喊道:“彩霞,快扶我起来。” 彩霞急忙走进来,也是好奇,夫人不是说不要打扰她教少爷识字吗?怎么才一刻钟,就结束了。 彩霞心中有疑问,手上的动作却是没停下,急忙把沈菲扶起来。 沈菲装模做样的看了小福宝一眼,轻声道:“崽崽,你自己看书吧,出去走走。” “彩霞,快走,咱们去大厨房看看,今日有什么好吃的。” “是,夫人!” 沈菲脚底抹油一样,溜的飞快。 留在原地的小福宝,叹了一口气。 伸出小胖手,把沈菲教他识的书都收了起来,然后摆放整齐的收好了。 唐芝凌下职回家之后,就发现家里的气氛有点奇怪。 发现平日都是黏在一起的娘俩,竟然分开了。 他来到沈菲面前,好奇的问道:“怎么了,怎么没见小福宝。” 沈菲想起下午丢的丑,就和唐芝凌抱怨,“唐芝凌,我今天丢大脸了。” 唐芝凌觉得好笑,直接捏了一把沈菲的脸蛋,“怎么了?和我仔细说说。” 沈菲把身子靠在唐芝凌身边,嘀咕道:“唐芝凌,我发现小福宝是神通呢,他的记忆力超级好呢!” 唐芝凌早就发现了小福宝的早慧,“哦?” “我今天教他认字,发现我不认识的字,他都认识了,你说厉不厉害?” “哎,我今天太丢脸了,竟然还比不上一个小孩子,嘤嘤嘤........” 沈菲在现代也是高材生,现在被个一岁多的小屁孩给碾压了。 虽然认错字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是对方是她的崽崽呀! 她这老母亲的脸,还要不要了。 沈菲想到这里,就觉得丢脸急了。 唐芝凌听到是这样,不在意的道:“哎,是这事呀,我早就发现了,小福宝认字非常快,我教他的一边就会了。不过,既然小福宝这么聪明,是该让谭先生正式教一教他了。” "会不会太早点,崽崽还小呢,现在就启蒙?"沈菲怀疑的看着唐芝凌,“我觉得,还是要给崽崽快乐的童年的,四五岁的时候启蒙,才合适吧?” 沈菲现在教小福宝,也就是当母子间的互动。 既然学认字不行,她可以讲物理化学呀! 讲一些化学小实验,还是非常不错的。 至于启蒙学那些八股文,实在是太早了点。 唐芝凌却不觉得,“不早,既然小福宝聪明,就要早早的开始学,防止他像我一样。” 沈菲:“.........” 沈菲好奇的看着唐芝凌,她觉得唐芝凌这心里要不得呀。 这是自己没有淋过的雨,一定要让儿子淋一下才行呀! “呵呵呵,我感觉不用了吧!崽崽还小呢!” 沈菲继续给小福宝争取。 谁知道唐芝凌说道:“快点把崽崽教导出来,以后我就不用努力了,我现在上职,也是很吃力,看那些狗屁文章,都不懂是什么意思,不明白好好的话不说,干嘛要咬文嚼字的。” 唐芝凌身边的人,那可都是科举考出来的人。 那些人可都是天南海北,汇集到京城的青年才俊。 科举的时候,不是这个府的魁首,就是那个省的禀生。 再不然就是历届的状元和探花啥的,唐芝凌面对着这些人的时候,也是亚历山大呀! 好在,他现在是三品的侯爷,有这个支撑着,别人也不敢当面笑话他。 但是,文人说话的艺术,也是有很多方式的。 他们可以把一些骂人的话,讲的就像是夸奖的话一般。 过去谭卓没来的时候,别人这么讽刺唐芝凌的时候,他根本听不出来。 现在还是听了谭卓的解说,才知道人家具体的弯弯绕绕。 “不管怎么说,我绝对不能让小福宝输在起跑线上。”唐芝凌发狠的道。 沈菲:“........” 你这起跑线也太早了点吧! 算了,崽崽,你就等着你爹的关爱吧! 我能帮的已经帮过了。 这时候,知道唐芝凌下职的小福宝,来到父母的房门前,就听到了这个噩耗。 不,不要呀,宝宝不想呀!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7_167964/734066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