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人的动作都很麻利,很快,地上的猪饲料就都装到了袋子里。 “铁牛,你去把这些饲料,都拉到常乐村的宅子里。一趟送不完,就分两趟。” “好的,大小姐。” 铁牛离开之后,沈菲帮着二妮争着袋子,俩人继续装化肥。 二妮和沈菲的鼻子,都围了一块布条,这化肥也是非常刺鼻子的。 “小姐,这东西是毒药吗?怎么这么刺鼻子。” 沈菲点头,“这东西确实是有毒,咱们碰完这东西之后,都要洗手才行。” 二妮有些害怕,之后的动作都小心起来。 沈菲觉的好笑,“放心,只要不吃在嘴里,就没事。” 沈菲这次只是买了高效硫酸钾复合肥,她那边的土地比较贫瘠,要是没有足够的肥料,她的秋菜可能长不好。 这种肥料含有多元化养分、更能够增产,而且里面含有多种微量元素,改善土壤,提高产量。 沈菲还指着这批秋菜赚钱呢,因此俩人就算都累了,也没有停下。 就这样,沈菲三人,用了一个上午的时间,终于把饲料和肥料,都运到常乐村。 中午,吃过午饭之后,沈菲就来找李嬷嬷了。 “嬷嬷,你想不想出去走走?” 李嬷嬷看着沈菲,还很奇怪,“走走?去哪里?” 沈菲想去村里,但她不放心把小福宝放在家里。 小福宝不在她眼前,沈菲是不安心的。 “嬷嬷,我想去村里住几天,所以想把你和崽崽都带过去。” 李嬷嬷来到沈家之后,就听过沈菲奇怪的举动。 从前,只要是她出家门,一直都是背着孩子,一起离开的。 “好,去村里散散心也好,小姐稍等,我这就去收拾东西。” 沈菲看李嬷嬷不排斥,也很高兴。 沈菲又来到了沈玉的房间,“沈玉,我打算去乡下住几天,你要去吗?” 沈玉摇了摇头,“阿姐,我留在家中看家吧。” 家里也还有好多粮食呢,全都出去,被人偷了怎么办。 “那好,你先在家中休息,我去村里看看咱们的菜长得怎么样了,还有看看咱们家的猪崽。” 沈玉点头,这毕竟是家中今年唯一的进项,能不能有收成还难说呢。 “好,阿姐,你也小心。” “嗯,放心吧,没事,对了,你也不要着急,等我把地理的事情忙完了,就去给你寻摸书院。” 沈玉笑眯眯,"好,我听阿姐的。" 李嬷嬷的动作很迅速,很快就收拾好了小福宝的衣服和日常用品。 就是奶娘都准备好了,也要一起带着去乡下。 没办法,沈菲好久没有喂孩子了,奶水没了。 小福宝只能喝奶娘的奶水,好在,这小子,还真不挑。 “李嬷嬷,都收拾好了吗?” “嗯,大小姐,咱们可以出发了。” 于是一行人直接上了马车。 铁牛坐在车沿上,就想离开。 突然发现门口来了一辆马车,堵住了路。 唐芝凌拉起车帘子,问道:“你们这是去哪里?” 李嬷嬷听出了是唐芝凌的声音,也拉开车帘,“三公子来啦!我们要去村里住几天。” 唐芝凌知道沈菲在长安城周围是有土地的,于是开口道:“走吧,我也和你们一起去看看。” 沈菲也看到了唐芝凌,没有拒绝他跟着。 于是两辆马车,一前一后的离开了嘉慧坊。 唐芝凌和沈菲俩人都没有觉得俩人见面有什么问题。 现在唐国公还是死咬住不放,不肯松口,不同意唐芝凌娶沈菲。 但是京中有关唐芝凌看上一个寡妇的事情,已经流传到大街小巷。 在有心之人的推波助澜之下,无论是官宦人家,还是长安城的百姓,都知道了唐三公子的事情。 这些人,在茶余饭后,都在议论这件事。 唐芝凌也不在意,毕竟嫡母也不会给他选什么好人家的姑娘。 这可愁坏了唐国公。 他亲自找了自己的几个老伙计,每次刚刚提起唐芝凌,那些人都是躲的老远。 或者就是装作听不明白,和他打马虎眼。 次数多了,唐国公就明白了,那些人是看不上唐芝凌。 唐国公就算有气,也没有办法。 只是,现在俩父子还在僵持着,谁都没有服软。 唐芝凌有的时候,会来沈家,看看小福宝。 而且小福宝有李嬷嬷带着,唐芝凌非常放心。 两辆马车一前一后的走在街道上,孙恒看着这两辆马车走远,没有追上去,而是回到了沈家的宅院附近。 孙恒是没想到,这个女儿这么厉害,竟然还能攀上国公府的公子。 上次沈菱香放假回来,就和孙恒夫妻说了沈菲的事情。 孙家现在越发落魄了,他们才回长安,本就没有积蓄。 原本以为能依靠大房,借助窦家和陆家的姻亲,能够帮助孙家。 孙恒那时候没有提出分家,也是想要借助孙彬的光,可是一个月前,孙彬被人打成了重伤,现在人还没有好呢。 而且孙彬被陆家强迫和离,只是孙彬咬牙不肯,两家就这么僵持着。 孙恒现在也是知道依靠大房无望,他只能另想办法。 他也曾经想过找沈菲,但是找了好久,一点消息都没有。 现在的消息,还是听亲生女儿菱香告诉他的,他在国公府蹲守了好几天,终于等到唐芝凌出门了。 才找到沈菲在长安城的住处。 孙恒看到了这处宅子,心里很高兴。 没想到,这丫头,自己就有这么大的宅子了。 看来和大房分家,也不是不行,到时候直接搬到这里来住。 自己是梦夏的爹,她怎么也不能把自己给赶出去。 孙恒又前后左右的瞧了一眼这个小宅子,然后高兴的回去分家了。 沈菲还不知道,有个麻烦,正向她靠过来。 她此时高兴的逗着自己的胖儿子。 “崽崽,出门开不开心?” 小福宝挥动两只小胖手,嗷嗷的叫了两声,好像在回复沈菲的问话。 小福宝别看人不大,三寸丁的大小,这小嗓子,可是亮的很。 就是隔壁马车的唐芝凌都听到了。 他听到小福宝的叫声,也是露出了老父亲的微笑。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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