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菲吃完了晚饭,然后又梳洗了一番。 小福宝已经睡着了,小喜依然在床边看着。 沈菲有事情要安排,就开口道:“小喜,你在这里照看小福宝。” “是,小姐。” 沈菲走出房门,吩咐道:“二妮,你去把刘三叔和李大叔请到前院的书房,我有事吩咐。” 二妮晚上吃了好多大肉包,正在院子里消食。“好的,小姐。” 等刘三全和李军俩人来到书房的时候,沈菲已经坐在上首喝茶了。 刘三全现在是关着外面的一切事情,但是这段时间沈菲很放权,事情也很少过问。 刘三全有拿不定主意的事情,有的还是找沈玉去定夺的。 李大叔更是没被沈菲主动找过。 沈菲那段时间确实是很偷懒,什么事情也没有过问。 刘三全和李军不敢轻视沈菲,虽然这个家早晚是少爷沈玉的,但是大小姐的安排也要听。 沈菲从来没有在这些下人面前说过沈玉不是她亲弟弟。 因此家里的下人,并不清楚沈菲和沈玉俩人的真实关系。 但是今天李姑姑的态度,让沈菲知道,很多事情,确实是要说清楚才好。 自己无所谓,但是崽崽不同。 刘三全和李军俩人主动打招呼,“大小姐!” “大小姐好,不知道找小的们过来是有什么吩咐?” 沈菲轻轻的敲击桌面,上下打量两人,“你们来了也有一段时间了,觉得家里怎么样?” 刘三全和李军互相看了一眼,俩人眼中都有一些疑问。 不知道沈菲有什么问题,为什么这么问。 刘三全人更圆滑一些,“大小姐您待人宽和,在家里,自然是好的。” 李军也点头,“是,很好。” 沈菲点头,“那就好,有什么不便的事情,都可以报到我这里,少爷的腿受伤了,很多事情,可以不用请示他了,还有少爷以后也要以学业为重,你们有事直接找我就好。” 刘三全和李军又互相看了一眼,“是,大小姐。” 沈菲继续开口,“刘叔,你说一下常乐村的情况吧,还有马家三父子在那边是什么情况吧。” “是,大小姐。 常乐村的房子已经完工了,剩下的钱属下已经给了赵师傅,房子现在还在晾晒,等房屋的墙面干了,就可以出入住。 除了原定的五间房子,工人们又在后院,建了一排屋子,供家里的下人使用,那处的房屋小的直接是建的泥土房,因此结算的时候,多付了20两银子。 主院大小姐的房间已经布置妥当,床和柜子都已经打了新的。” 沈菲很满意,虽然她不一定会过去住,但是自己的房子,房屋还是要有的。 “好,非常好,刘叔你做的不错。”沈菲表扬道。 刘三全对于沈菲的表扬很高兴,至少从前的主子,很少这么积极正面的表扬。 只不过,过去的主子虽然嘴上不说,但会打赏钱财。 如今的主子,只是纯表扬,干巴巴的是嘴上说说。 但他在大小姐的神情上,可以看出她是真心地。 另一个原因是沈家人口简单,没有打骂,小儿子和小女儿,在家里受到的待遇也不错。 刘三全已经不跳了。 “还有家中的田地,按照大少爷的吩咐,已经在村中雇佣了一些村人,把土地都翻了一遍。如今正是要种植冬小麦的时候,咱们是不是要种冬小麦。” 沈菲摇了摇头,“不用,我有想种的东西,种什么东西,我会过去指导。” 刘三全:“.......” 大小姐会吗? 他不觉得大小姐会种地。 “大小姐,这田地是不是要重视一些,如果......如果种的不好,恐怕会没有收成,一年就白忙活了。” 沈菲:“.......” 她这是被质疑了。 不过也可以理解,“那就拿出10亩地给我做实验,其他的地块,种植冬小麦吧。” 沈菲从前见过惠恩师姐做实验,她还被拉过去帮忙育苗。 她觉得自己依葫芦画瓢,也能种出来。 趁着入冬之前,沈菲觉得可以种植一些青菜。 毕竟到了冬季,青菜就变成了抢手货。 刘三全见到沈菲坚持,就不再坚持了,“好,小的明日带大小姐过去看看。” 这边事情结束了,沈菲又看向李军,“李大叔,我这边有个事情需要您做。” 李军已经闲了有一段时间了,白日没事,他就会溜达的去常乐村,看看能帮上什么忙,晚上才会回来。 “小姐,请吩咐。” “是这样的,沈玉在那个学堂,有个同窗叫李福生的,他爹好像是个小管事,你帮我去查查他家的底细。” 李大叔毕竟曾经是走镖的,不仅见过世面,会功夫,更会察言观色。 沈菲不的不承认,沈玉的眼光不错。 李大叔点头,“是!” “李大叔,查一下那家的底细,还有查查他们背后,有没有大人物做靠山,先不要轻举妄动。” “是,小的明白。” “那好了,你们先下去吧。” 刘三全和李军下去之后,沈菲站起身,打算去看一下沈玉。 沈菲还是从空间里拿了一瓶药剂,然后打开,倒在了碗里。 碗中呈现出诡异的蓝色。 沈菲直接带着那碗药,去了沈玉的房间。 沈玉此时也是和李姑姑说着话,“姑姑,你今日......今日太忽视阿姐了。” 李姑姑也有些懊恼,她太着急少爷的身体了,把大小姐和小少爷给忘了。 往日沈菲回来,都是李姑姑去接待,顺便帮着沈菲照顾小福宝,帮着她给小福宝洗澡等。 “少爷,我刚刚过去,小福宝已经收拾好了,而且大小姐已经安排了小喜一直照顾小福宝。” 沈玉叹息一声,“算了,就这样吧。” 沈玉知道,这件事情不能怨姑姑。 但是对于阿姐而言,没有把家里的主子,放在第一位,那就算是背主。 毕竟他和姑姑俩人,吃的、穿的、用的、住的,都是阿姐付的银子。 李姑姑也有些懊恼,但是她不后悔,“少爷,大小姐是个宽容的人,她不会介意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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