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的几天,沈菲也没有出去,而是一直留在家里。 她不出去的原因是,是刘婶子做菜也挺好吃的。 刘婶子是南方人,做菜更的沈菲的喜欢。 沈菲上辈子也是南方的,喜欢酸甜口,也喜欢辣的。 因此对于长安这边的食物,都感觉过于平淡了。 沈菲其实很想一些辣的,但由于她在给小福宝喂奶,没办法吃的太辣的。 主要也是在长安城,还没看到有辣椒这个东西。 刘婶子在知道沈菲的情况之后,就给她做了适合她的饭菜。 这让沈菲在家里老实了好几天。 李姑姑现在已经成了沈菲内管的管事了。 毕竟外面的事情是刘三全管着,内院的事情,就不能是刘婶子,这方面的风险,还是要避免的。 李姑姑对于沈菲也不一样,不仅是她第一个买来的下人,俩人中间还有沈玉呢。 李姑姑对沈玉可是很好的,现在沈玉已经是她认的弟弟了。 沈菲把家中的琐事都交给了李姑姑。 现在,马家的三父子,已经去了常乐村,那边的田地就需要他们先照顾了。 李姑姑见到沈菲已经收拾妥当,开口问道:“小姐,你要出门吗?” 沈菲后面背着孩子,“嗯,我出去溜达溜达,在家好几天,也有些没意思。” 李姑姑点头,“小姐,让二妮和你一起出去吧,再把铁牛带上。” 沈菲想了想,没有拒绝,“好,那就带着这个俩人。” 二妮知道要和小姐出去,也是喜滋滋的,“小姐,你想去哪里?” 沈菲也没有目的地,“哪里还没想好,你知道长安城,哪里有好玩的地方吗?咱们可以过去看看。” 二妮也摇了摇头,她过去也是辗转了好几家,而且还是内宅。 于是俩人齐刷刷的,把目光转向铁牛,“铁牛,你知道吗?” 李铁牛被两个姑娘这么齐刷刷的盯着,有些不好意思。 特别是看到二妮圆圆的脸蛋,他爹说了,像二妮这么有福气又圆润的女娃,不多见呀。 李铁牛今年才17岁,那身板长得就很魁梧了,力气特别大。 沈菲很少管前院的事情,因此她也不知道,李铁牛和二妮这俩人多能吃。 现在俩人吃饭,都已经不用小碗了,改用小盆了。 沈菲还不知道家里可能会产生的小火苗。 李铁牛挠了挠脑袋,“有意思的地方,我听说长安城里的少爷和小姐,喜欢去看打马球。” “打马球,在哪里?”沈菲非常感兴趣。 她在现代只看过踢足球,那时候看的也是很过瘾呢。 李铁牛看着沈菲,嗫嚅道:“在靖恭坊那里,有一个非常大的马球场。” 沈菲很感兴趣,她虽然不会骑马,但可以看人家比赛也不错。 “好,那咱们就去这里,铁牛你去赶车。” 铁牛也很想去看看,他从来没进去过,“好的,小姐,我这就去。” 沈菲和二妮俩人,兴冲冲的一起上了马车。 二妮对于沈菲出门,什么时候都带着崽崽,已经见怪不怪了。 就是李姑姑也不会主动提起这个话题,大家都心照不宣的。 都是自己心里明白是怎么回事。 她们只能说,自己会努力做的更好,争取能让主子信任。 沈菲坐在马车里,也在想着心事。 她觉得自己也是整天没有事做,也不太好。 还就最近,家里的银子也花了不少,原来有9千两银子,买宅子用了三分之一。 剩下又买了人,搭建房子,交了赋税,供这些下人吃喝,还要每个月发点月钱。 些都是一笔花费,沈菲觉得自己也不能坐吃山空。 要发挥家里下人的能动性,每个人都转起来。 沈菲拉开车帘子,看着外面,吩咐道:“铁牛,咱们得速度不用那么快,我想看看街道上的热闹。” 李铁牛把马车的速度放慢了一些,沈菲看的更清楚了。 二妮也好奇的看着另一面,“小姐,你在找什么,我帮你看着点。” 沈菲看到二妮的肥肚子,觉得也可以给她找个活,不能让她再胖下去了,“二妮,我有个任务给你。” “什么事,小姐,你吩咐吧。” “我想让你帮我看看,长安城的吃食铺子,哪里的最红火,都有彩色,你帮我打听好了。” 二妮的双眼顿时爆发出亮光,“小姐,你要带小的一起去吃嘛?” 就是赶车的铁牛也竖起耳朵,想知道结果。 沈菲摇了摇头,“不是,我觉得咱家也得找点进项。” 二妮听到沈菲这么说,立即收起了大肚子,想到自己吃的那么多,可不能坐吃山空,有个买卖才是正事。 “小姐,你放心,准保打听明白的。” 沈菲看了一路,心里已经有了一个计划,长安城如此繁华,那有钱又有权的人家必不会少。 想要赚这些人的钱,就得费费脑子,不能蛮干。 马车晃晃悠悠,终于到了靖恭坊。 沈菲几人下了马车之后,也是感慨,这里面不愧是有钱人来玩的地方。 从外面停的马车就可以看出来,来这里的人,真是非富即贵呀。 在古代,根据马车,就可以看出这家人的底蕴。 沈菲坐的马车,自然就是最普通的马车,上面的车棚子,样式都非常简陋。 沈菲背着孩子,带着二妮等人,直接往马球场的门口走去。 沈菲没有来过,不知道这里,是否需要买门票。 于是只能是四处瞧,“铁牛,这里需要买门票吗?” 铁牛也只是听说过,没有进来过,自然也不清楚,“小姐,小的也没来过,您在这么边等我着我,我过去打听看看。” 沈菲点点头,“行,你去吧,我们就在这边等你。” 铁牛虽然身体健硕,看着人也老实,但人还是很机灵的,和他的样子很不相符。 沈菲正四处看呢,突然一个男人,出现在自己的旁边。, 沈菲吓了一大跳,这个男人是直接被人踹飞过来的。 男人哀嚎出声,“你们竟敢这么对我。” 男人的声音沈菲有些熟悉,她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他。 还真是意外呀!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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