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玉也觉得奇怪,但是他没有深究,毕竟每个人都有秘密,就包括他。 “李姑姑,沈姐姐的事情,咱们就不要管了,只要她不说,咱们就不要问了。” 李姑姑点头,“好!” 众人晚上吃过晚饭之后就睡觉了。 第二天一早,沈菲吃过早饭之后,就提了两盒糕点带着沈玉去了长安县的县衙,来找王主簿来了。 王主薄通过衙役的通传之后,走出来,就看到了沈菲。 沈菲急忙走过去,“王叔叔,我来看你了,这是我特意起早给您买的糕点,您尝尝。” 沈菲笑着眯起眼睛,看着就很讨人喜欢。 王主簿已经知道沈菲昨日去了常乐村,说起来,常乐村的村长和他还有着亲戚关系,他们都是王姓的族人。 对于他帮助沈菲分了田地,而沈菲没有及时过去,王主簿多少有些不舒服。 有一种,主动帮人忙,还不被重视的感觉。 “哦?你是有时间了。” 沈菲怔愣片刻之后,甜甜的解释道:“叔,你都不知道,我那次进城的时候,也才生产4天。 哎,我也是命苦,生产的时候还是在破庙里,本想在您给我分了田地之后,马上就去常乐村的,可是身体受不住,生病了,也是养了一个月,才能起身。 这不,我昨天就去了村里,村长大叔人非常好,已经把田地分好了,这不我今天就是来感谢您的。” 王主薄听到了沈菲的解释,又觉得自己是多心了。 于是接下沈菲手里的糕点,“哦,那就好,我还以为你不满意我给你划的田地呢!” 沈菲连忙摆手,“叔,那哪能呢,我满意的不得了。” 沈菲兴致勃勃的和王主薄套近乎,“叔,你听我说哈,我去了常乐村,看到你给我分那么平坦的地,还那么一大片,我满意的不得了。” 王主薄:“......” 这丫头是什么意思,该不会在说反话吧。 沈菲继续吹捧,“那片地距离村子还近,随时都能照应着,真是太便利了,我都已经想好要种什么了,到时候有了收获,就给叔送过来。” 沈菲对着王主薄一阵嘚啵嘚。 王主薄看着沈菲真挚的小脸,终于确认了,这孩子是在真诚的感谢他。 他也终于高兴起来,听着沈菲继续吹着彩虹屁,心情真舒爽。 这个大侄女,还是有点用的,每次见了,都让人很高兴。 “......叔,你看我也就一个人,所以我就买了一个弟弟,我今天来就是想要让他把户籍落在我家的名下。” 沈菲说了一堆废话,也铺垫了好久,终于说到了点子上。 王主薄都呆愣住了,“什......什么?买了一个弟弟?” 王主薄觉得自己幻听了。 这弟弟还能买的吗? 买来的和你可没有血缘,也不是一家人呀! 这丫头的脑子,是不是有毛病。 沈菲重重点头,“是,买来的弟弟,其实沈玉原来是我买来当下人的,可是我看这孩子脑袋挺好使的,我想着让他当我弟弟吧,以后要是能考个秀才回来,我家的田地就不用交税了。” 沈菲一脸天真的说道。 王主薄:“......” 王主薄已经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这丫头简直就是异想天开。 为了不交税,还能想出这个办法,也是个奇才呀! 沈菲见到王主薄沉默良久,也没有开口,就追问道:“叔,怎么样?是我的办法不好吗?还是大禹朝不允许我买弟弟?还是......” 王主薄急忙打断沈菲胡乱猜测,他抽了抽嘴角,“允许,允许你买弟弟,就是这孩子如果落在你的户籍上,是不会分田地的,你要明白。” 沈菲点头,“没关系,我就是想让他和我是一个户籍,以后考上秀才了,也是一家人,就甩不掉我了,哈哈哈!” 王主薄:“......” 王主薄已经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他抬头看看天,觉得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今天就被他碰到一个。 这小丫头,还真不拿他当外人,啥打算都和他说了。 王主薄喜欢对别人耍心眼,但,他可不喜欢别人对他耍心机,因此沈菲这样直白的人,更讨他喜欢。 沈玉:“......” 沈玉也是没想到,沈菲在王主薄面前是这个样子,还真把他当成了自己人一样,什么话都说。 王主薄见到沈菲都这么说了,就开口道:“卖身契带来了吗?和我一起进去吧。” “好!”沈菲甜甜的应答。 沈玉的那条腿还没有好,沈菲就给他准备了一个拐杖。 王主薄见到这个小少年,还是个瘸腿的,走到沈菲面前,小声提醒道:“大侄女,你这买来的弟弟,腿还不好使,你这眼光可不咋好,身有残疾的人,是没办法参加科考的。” 沈菲装模作样的叹息一声,“叔,你说的我也懂,我这也是手头紧,四肢健全的贵呀,我这个才花了一两银子,而且我问过大夫了,这小子的腿没大碍,养养就好了。” 王主薄点头,“那就好!” 沈玉在后面一瘸一拐的走着,把俩人的话,听了个清清楚楚。 他在心里暗下决心,一定要尽快把腿养好了。 剩下的事情,办的就很顺利了。 就用了一刻钟的时间,就全都办好了。 沈菲又是对着王主薄一阵吹捧,让他笑眯了眼,更是亲自把俩人送出门外。 沈菲和沈玉俩人一起离开。 王主薄身边的小衙役开口问道:“王大人,您为什么对那个小姑娘那么好呀?” 王主薄摸了摸自己的山羊胡,淡淡说道:“图我开心。” 王主薄在县衙里,就是个小主薄,也就只有普通的市井小民把他当回事,可是那些人又都嘴笨的很,也不会说好听话。 而长安城内,大官小官云集,长安县令在那些人眼里,屁都不是一个。 更何况是他呢,出去的时候都是装孙子。 现在,好不容易出现个嘴甜,会拍马屁的人,他怎么能不珍惜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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