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老夫人虽然不知道这个庶子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听到那丫头随她处置,也就松口了,“好,就让她跟到京都。” 孙恒讨好的笑道:“好好好,多谢母亲。” 孙恒和陈氏回到自己的草堆旁,脸上的笑意也没有了。 他瞪了一眼窦老夫人,心中暗骂道:“你个老虔婆子,你等进京的,要是财产归还,我还敬你是我的母亲,否则,哪凉快哪待着去吧。” 孙恒的姨娘在发配的路上没有熬过去,窦老夫人却是身体硬朗的很,好好的坚持到了北地。 孙恒每每想到这里,就恨老天没眼。 孙家一共是三房,大房和二房都是嫡出,更是窦老夫人的亲生儿子,孙恒在孙家,没有老侯爷的宠爱,自然要在两兄弟的手底下讨生活。 索幸在北地,大家都是流犯,不分嫡子和庶子,那都是一视同仁,都要干活。 孙家也过了几年的平等生活。 但,现在不一样了,这次回京之后,这嫡庶的身份,可是很讲究的。 孙恒也是又开始在窦老夫人面前讨巧卖乖,赔小心。 陈氏这时候,靠近丈夫,小声问道:“夫君,你说那死丫头的孩子,到底是谁的?” 陈氏也是好奇好久,从查出沈菲怀孕之后,就问过沈菲孩子的父亲是谁,可是那丫头只知道哭,啥也问不出来。 孙恒想了想,“咱们在北地的边境,胡人也常来侵袭,没准是胡人的孽种。” 陈氏也是见过胡人的,那些人长的都是人高马大的,可是那丫头生的崽子,像个小猫一样,一点也不强壮。 哭声倒是响亮。 陈氏眯了眯眼,“这个死丫头,偏偏出了这档子的事,倒是让她连累了咱们家的名声。” 孙恒没有反驳陈氏的话,如果没有接到朝廷大赦的消息,一直生活在北地也就算了,把那丫头赶出家门,让她自生自灭。 可是现在情况不同了。 哎,希望快点进京才好,才能解决了这丫头。 现在还需要留她一口气。 “不着急,等回京就好了。” 陈氏想到终于要摆脱那贫苦的生活了,心里就一阵火热,“夫君,都听你的。” 此时,林宇寰虽然手里拿着书,借着微弱的火光看书,但实际上是一个字也没看进去。 知道沈菲在隔壁生孩子的时候,他还很担心,现在知道她生了一个男孩之后,脸色又难看起来。 原主和林宇寰的亲事,是在北地定下的。 那时候两家都是罪犯,谁也别嫌弃谁,正巧两人年纪相配,于是就在原主10岁的时候,给两人定的亲事。 本想等原主及笄之后就成亲的,谁曾想几个月前,原主竟然查出怀孕了。 林家原本就是书香门第,虽然现在是流犯,但也是要脸的。 于是两人就快速的退亲了。 退亲之后,原主也被赶出家门,可是原主的生命力还是很强的,坚持活到了生产。 林宇寰对原主的感情很复杂,有怜惜亦有仇恨。 林母看到林宇寰拿着书一页没动,出声道:“寰儿,天黑了,别看了,伤眼睛。” 林宇寰急忙把书放下,刚刚差一点就把书烧了,“是,母亲。” 天色见黑,雨下的又大,这时候,陆续就有人来破庙避雨。 主庙现在已经聚集了很多人,因此这些外来的人,没有地方去,只能跑到偏殿。 沈菲抱着孩子,躲在角落。 新来的几伙人,看到沈菲母子俩,还有点惊讶。 不过看到房中的血迹,就猜到了什么。 有的人也直接找到了角落,坐下来躲雨。 这时候,沈菲就见到一个穿着有些讲究的妇人,走了进来。 她看到地上的血迹,皱了皱眉头,低声喊道:“平安,过来收拾一下。” 小厮平安立即从主庙窜了进来,“好的,方姑姑。” 平安的动作很迅速,外面正巧下着雨,因此打水也很方便。 很快,平安就把破庙内的血迹打扫干净,方姑姑见此,满意了几份。 她这才走进主庙,然后沈菲就见到她,扶着一位病重的年轻公子走了进来。 沈菲抱着孩子,看到那个走路都喘的男人,也很不理解,这都病成这样了,还出门做什么。 老老实实的在家待着算了。 沈菲有些同情的看着年轻的公子。 可能是沈菲的视线太过灼热,或许是年轻公子的眼睛很锐利,他一下就发现了在墙角的沈菲。 发现是个脏污的女子,视线收了回来。biqubao.com 他拿出帕子,轻轻的抵住鼻子,“血腥味有点重。” 方姑姑小声回道:“公子,是那边那位小妇人生产的场所,只能先委屈您在这里避避雨,你的身子可不能在淋雨了。” 这个破庙,是周围唯一可以避雨的地方。 年轻公子点了点头,然后指着沈菲那边,“扶我到那边去吧。” 年轻公子正是唐芝凌,国公府的三少爷。 沈菲的位置,就是距离血迹最远的,也是破庙里,没有漏雨的好地方。 沈菲看着这个男人一步一步的靠近,还仔细打量了一下他。 等他慢慢走进,沈菲感觉有点熟悉。 可是自己应该不认识他呀。 难道是原主认识他,要不然怎么解释。 沈菲仔细在脑海里翻找记忆,还是一点思绪都没有。 方姑姑在草地上铺上了柔软的虎皮褥子,唐芝凌缓缓的坐下。 他倒是也没有嫌弃沈菲,而是直接坐下闭目养神。 沈菲不知道,她此时的样子,真是狼狈不堪,凌乱的头发,有的已经贴在她的小脸上。 沈菲今年才14岁,身量还瘦小,此时她穿着破烂,而且怀中还抱着一个同样是破布包着的小婴儿,真是好不凄惨。 就是叫花子都比她富有。 唐芝凌睁开双眸,就看到了一双湿漉漉的眼睛看向他,他的心就是一震,这双眼睛,他是不是见过。 不,应该不会。 沈菲有些羡慕的看着唐芝凌的衣服,还有他屁股下的虎皮褥子。 在心里感叹,这衣服要是能给崽崽就好了,她现在真是穷得叮当响呀。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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