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莽夫,绝不摆烂!_第281章 退婚!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方云看着祭酒,道:“您一直在这游山玩水呢?”
  “当然,不然在学宫里做什么?”
  “当活雕像给人参拜?”
  “无趣的很。”
  祭酒笑吟吟道。
  小武安侯有些羡慕:“一步学宫,一步海阔天空,有这样的神奇法术,我也选择四处游玩,反正不会耽误事儿。”
  祭酒却将一杯茶递过来,说道:“还年轻就没冲劲儿了?”biqubao.com
  小武安侯干笑一声:“我也就随口一说,有这法术,只怕我爹立刻要用来打仗了。”
  “你当你爹不知道这里有?”
  “他求我多少次了,我都没答应让他用。”
  祭酒笑道。
  小武安侯一愣:“您为何不愿意?”
  方云喝了一口茶,道:“若非有外部敌人压着,你爹、还有其他大权在握的王侯,还不知道要被皇帝折腾的造反几个。”
  小武安侯也不傻,只是出身武将之家,下意识的第一反应总是想要踏平天下。
  方云这么一说,他才反应过来。
  狡兔死走狗烹,向来是君王爱做的。
  小武安侯顿时闷闷不乐起来。
  方云眼见着废话聊完,当即转入正题:“祭酒,您可知三道融合之法,该怎么解决?”
  祭酒似乎早就料到方云会这样问,直接说道:“我不清楚,不过我可以告诉你怎样去找答案。”
  “哦?您说。”方云精神一振。
  “打遍天下无敌手!”祭酒笑道。
  小武安侯表情古怪,这话听着可不像是读书人说的。
  倒像是个武疯子在教人。
  方云则是揣摩着这个方法。
  他很清楚,祭酒不是让自己真的去打架,争个什么天下第一的虚名。
  这最终的目的,恐怕是让自己去见识三道修者之中的顶尖高手。
  在和三道顶尖高手的相互博弈之中,逐渐的将三种力量融会贯通,就能自然而然的将三道融合!
  方云露出明悟之色,道:“看来我应该参加这次的文会……不对啊,我参加个屁的文会,跟您聊聊不就行了?”
  祭酒可不是谁都能当的,必然是名震天下的文学大家!
  更何况这位老祭酒能被称为儒道巨头之一,知识底蕴自然极为深厚。
  听到方云的话,祭酒笑道:“见多才能识广,你跟我一个老头子较劲,顶多是超越了我,可那又有什么意义呢?除非你真的只是想要做个天下第一而已。”
  方云拍拍自己的脑门:“着相了。”
  ……
  文会。
  这里是在学宫为数不多的宫殿之中。
  这座大殿分为三处。
  分别是诗词、文章、对辩。
  所谓诗词,自然就是比谁写的诗词比较好。
  这里也是人最多的地方,观看者人也多。
  毕竟人们都比较注重诗词。
  用文人自己的话来说,就是诗词简练却蕴含至理,很是伟大。
  但其实呢,只是因为诗词简短,比文章容易流传,更容易让名声响亮,获得更多的浩然正气。
  其次就是写文章的偏殿,这边人也只是稍逊于诗词偏殿。
  因为一篇文章如果写好了,那不光是名声大噪的事情,还能用来著书,甚至纳入科考科目,那便是能成为天下读书人老师的机会!
  最后就是对辩,这个偏殿主要靠嘴,其实就是辩论。
  因为这里辩论说着说着就容易吵起来,很是混乱,所以很少有人愿意来这看,除非是来看热闹的。
  但这里却是天武王朝言官们最喜爱的地方,在对辩中表现出色,会被纳入言官机构或者外交部门。
  此时文会早已经开始,主持文会的老师早已经准备好题目了。
  文会,聚集的是全京城的文人,更是有整个王朝的读书人都在关注。
  所以在这种时候出的题目,那要么是极其文雅,要么是忧国忧民。
  方云在跟祭酒聊天的时候。
  这里已经出过两次题目了。
  第一场是以文雅为中心思想,做一手风花雪月的题。
  因为准备的充分,甚至很多人直接押对了题目,所以提前写好了很多诗词。
  尤其是小文昌侯,更是早早就准备好关于文雅的内容,直接当场连写三首风花雪月的诗句!
  虽然大家都知道,他肯定是提前写好的了。
  但这文风和造词遣句都是小文昌侯的习惯,所以肯定是他写的没错,而且儒家也不太可能敢找人代笔,所以既然是小文昌侯写的,只要够好,所以大家也都给喝了个满堂彩。
  除了小文昌侯,稷下学宫其他人自然是也都十分惊艳的。
  比如在学宫有小诗王称号的‘杜志章’,一首‘春夜游湖有感’,不光写出了山水景色,还将男女之情寄托山水,忧郁才子小帅哥的形象深深烙印在人们心里。
  别说同窗们喝彩不已。
  就连躲在一片纱帘后面观看的公主、郡主们,也是喜欢的紧。
  毕竟少女嘛,对于会撩的诗人总是毫无抵抗力的。
  也就是一些武将世家出身的女孩们,不太感冒。
  尤其是飞樱郡主,更是对这首诗面无表情。
  还有诗骨颜乐,一首‘冬梅傲雪’,将一身文人不屈傲骨彰显的淋漓尽致,让在场无数众多文人自叹不如。
  不少人猜测,他可能会去从军。
  因为他已经开始习武,淬炼身体。
  这让很多武将之女,都纷纷侧目,有些心动。
  同样出色的,还有诗豪柳溪,万丈豪情动人心魄。
  诗狂赵乾渊。
  七绝妙手李魁。
  诗鬼万涛。
  ……
  学宫天才甚多,所以第一关诗词,自然是不难的。
  只是人们自信满满的做完诗词,却不见最让他们感兴趣的方云。
  之前方云去找祭酒,他们都是知道的。
  但想着估计有事儿要问,再加上方云脾气暴戾,也没人敢去叫人
  可第一场都赛完了,还不见他回来。
  这让人们很是失望,也有些嘀咕。
  这家伙该不会是怕了吧?
  但碍于圣旨,又不能不来,所以假装找祭酒,实则拖延时间?
  人们心里这样寻思,却谁也没说。
  万一真有事儿来不及呢,自己这样催促,反而落入下乘。
  干脆,人们全心全意准备第二场。
  第二场,自然是为国、为民。
  很多人又押对了题目,所以侃侃而谈,名作层出不穷!
  甚至这一次,更加激烈。
  在第一场诗词争斗中,还能排进前三的小文昌侯。
  在这一场愣是被挤出前五名!
  而获胜的,自然是准备去从军的诗骨颜乐。
  他一首从军行念完,不光透露出凛冽战意和凌云之志,更让诸多武将世家出身的郡主不由自主长身而起。
  她们,动心了!
  就连飞樱郡主也是眼中闪过激动之色,一把抓住旁边长公主的手,颤声道:“我……我要请圣上收回圣旨,这诗骨颜乐才是我心之所爱!”
  长公主心一颤,低声呵斥道:“放肆!坐下!”
  飞樱郡主银牙紧咬,倒是也坐下了,但一双美目还是死死盯着颜乐。
  她已经决定了,待会儿方云出现,逼着他退婚!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本文链接:http://m.picdg.com/167_167952/73396177.html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