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事来迟了,不巧你刚演讲结束。” 朝我和莫凌天走来的中年男人,一身中山装,身材瘦削,气质儒雅,如果不知道他的身份,真的很难猜出来,这位就是恒荣地产的执行董事长。 他就是程玥的亲生父亲,程商言。 我嘴角的笑容瞬间消失了,抿唇垂下了眼眸。 “你们聊,我去外面等你。” 我起身要走,莫凌天摁住我肩膀,然后侧身看向程商言。 “程叔叔,改天有时间再聚。” 我诧异了一下,程商言特意找来,肯定是有话跟莫凌天谈,莫凌天言下之意,是婉拒程商言了。 就连程商言脸上也露出了错愕的表情,很快程商言看向了我,保持着脸上的笑意。 “这位是?” 我心头一跳,在听到程商言问出来这句话,我就知道莫凌天会怎么回答了。 我不想自取其辱,起身朝程商言伸出手,“程先生你好,我叫顾柔,曾经在莫氏任职。” 程商言扬眉,“哦?原来你就是顾柔?” “程先生认识我?” “当然,你当初在港城代表大会上,当众煽闹事者巴掌,可是我们商界的一桩美谈。” 程商言笑道,“怎么从莫氏离职了。” 又看向莫凌天,“这么有能力的下属,你们莫总也舍得放人?” 莫凌天垂眸看了我一眼,忽然意味深长地说了一句,“没放人。” 他指的,当然不是离职,而是离婚。 程商言这样的老油条,自然不可能听不出莫凌天话里的意思,深深看了我一眼后,和莫凌天简单攀谈了几句,便离开了。 今天莫凌天的态度,让我感到很意外。 他不仅没有在程商言的面前冷落我,反而还婉拒了程商言了约会。 回到梧桐大道,我一边泡澡一边跟于慧聊起今天发生的事。 宋清明和于慧呆在一块,于慧开的录音,我刚说完,宋清明就尖叫了。 “他爱上你了!百分之百爱上你了!” 于慧捂住宋清明的嘴巴,“柔柔,你听到没,阅男无数的宋清明都这么说了,你还不信吗?” 我失笑了一下,“可能只是日子久了,有了点感情吧!” “你还是不信?莫凌天愿意开始为你花钱就说明一切了,如果莫凌天真的回心转意,好好过日子也很好,毕竟莫凌天这样的男人,不好找了。” 我说起莫凌天过去做的事,于慧语重心长劝我:“其实每个男人心中都有个初恋白月光,我老公那么普通,读书时也有暗恋的女神,前阵子同学聚会,女神变成大妈了,我老公瞬间幻灭,跟朋友喝酒再也不提他女神了。” “如果真的是日久生情,那么意味着,你在他心里也是有分量,他对你产生了感情,日子只会越来越好。” 宋清明也说,“是啊柔柔,莫凌天在我们这些人看来真的很优秀,方方面面,和他一个年级的男人,有的一个月还没他一分钟赚得多,你管什么白月光什么程玥啊,都不是你的对手。” “这点我承认,那个程玥逃婚几年了,说不定都变成大妈了。” 两人语重心长劝我,我心里虽然感动,却并不认同他们的话。 前世莫凌天身边的女人那么多,最后还是迎娶了程玥。 白月光的杀伤力就是这么强,她什么都不用做,只需要站在那,莫凌天就愿意把全世界都给她。 我泡好澡换上睡衣,就听到楼下有橙橙的欢呼声。 我下楼,发现橙橙站在一台粉色的迈巴赫面前,高兴地欢呼雀跃。 虽然只是迈巴赫的s车型,一两百万出头,但内饰和车漆都是少女粉色,里面还摆满了迪士尼的玩偶。 橙橙眼睛亮亮,抱住莫凌天狂吻。 “小姨夫真的送了我一台车车哎!我好爱小姨夫哦!让小姨给小姨夫生一堆小宝宝!” 这小屁孩,才四五岁就会那我做人情啦,真是个小人精。 橙橙见到我,兴奋朝我跑来,在我面前刹住车,不敢扑到我怀里了,温温柔柔抱住我。 “小姨,你好幸福哦!小姨夫真的是个好棒的小姨夫,比我爸爸好多啦!” 四五岁的孩子,什么都懂。 我揉揉橙橙的小脑袋,“跟小姨夫说谢谢了吗?” “当然!”橙橙又跑过去,搂着莫凌天说了好多个谢谢。 橙橙太兴奋,以至于十一点多才睡下。 我起身关了灯,掩上房间门,见到莫凌天在楼下办公,我走下去。 “太破费了,橙橙只是一个小孩,一两百万的车送给她,她也开不了。” 男人高挺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银框眼镜,放下了笔记本电脑,朝我伸出一只手,“过来。” 我从善如流,坐到他怀里,脑袋靠在他肩头,他身上淡淡的费洛蒙气息扑面而来,我一阵心驰荡漾。 他捏住我下巴,指腹摩挲我的肌肤,“我答应过的事一定会做到。” 我失笑,“我知道。” 莫凌天一只手落在我的小腹上,掀开我的上衣,手掌贴在我小腹的皮肤上。 他的手掌很热,温度蔓延我全身。 “以后有了我们的孩子,他也会是个幸福的宝宝。” “……” 我一噎,心跳乱了几分,“我,我还没怀孕了,八字还没一撇,你想得也太早了。” 莫凌天沉沉笑了声,“去睡吧。” 过了两天我带橙橙去看望我妈,我姐也来了,见到杨华,在悉心照料下,状态比前些天好太多了。 只是身上的伤痕还没好。 顾曼气的咬牙,“舅妈这个市井泼妇,之前答应得好好,问我要三千块,后面一直坐地起价,有一个月我给了她一万多,就把我妈照顾成这样!” 我没敢把舅妈狮子大开口要十万块的事说出来,怕顾曼气出乳腺癌。 “以后妈在这家疗养院住了,你放心吧。” 顾曼得知了这家疗养院是莫凌天的资产,对莫凌天赞不绝口,说的话和于慧宋清明说的如出一辙。 我无奈,出了疗养院,打算带姐姐和橙橙去吃饭,没想到一个陌生电话打了进来。 是南城的本地号码,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了起来,“你好?” “顾小姐?”那头是程商言温和的笑声,“有时间出来吃个饭吗?这边开了一家正宗的法餐。”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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