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持续了十多分钟,直至警察来了,警告无效后,房门被撬开那一刻,血腥味扑面而来,我强忍着胃里的翻江倒海,踉踉跄跄进了门。 一眼就看到了躺在血泊中的女人,脸被打得青紫,嘴里鼻子里都汩汩往外冒着血,全身软趴趴的倒在地上,像是被折断了四肢的娃娃。 我的眼泪再度涌出来,我看着张浩那张脸,冲了上去,想和他做个了断,被身后的年轻警察拦住。 “女士,请您消消气,和这样的人动手不值得!” “我们现在帮您拨打救护车的电话,您跟随您姐姐去医院,好吗?” 年轻警察的声音很温柔,我点了点头,踉跄走到姐姐身边,跪坐下来,我不敢抱她,只能看着她一直在哭。 救护车来的很快,张浩被拘捕,嘴里还在叫嚣着。 “顾曼!你等老子从警局出来,打不死你!都怪你害得老子丢了工作!” 被体制内开除,是犯了重大过错的人才会遭遇的事。 张浩在公司安守本分,我没想到莫凌天的势力居然已经蔓延到体制内了,居然让体制内的领导开除了张浩。 难怪莫晴被养的骄纵跋扈,目中无人,就是因为有一个犯了天大错,都给她兜着的莫家! 姐姐被送入病房抢救,我在医院的走廊,坐了好久好久,一直维持着一个姿势,腿麻了,全身都麻了,腰疼得动一下都疼,我一点都没有察觉到。 直至我面前出现了一双熟悉的修长双腿,那双意大利手工定制的小牛皮鞋,再熟悉不过,即便不看脸,我也能一眼认出来这双大长腿的主人。 我缓慢地直起身体,脸上的泪水已经干了,凝在脸颊上,有点紧绷,莫凌天欺霜赛雪的英俊面孔映入我的眼帘。 这张脸即便看过无数次,还是会一次次的被惊艳到,一如那年夏天大学开学典礼,作为优秀企业家的莫凌天,上台发言,璀璨夺目,即便隔着一段距离,也让我狠狠地一见钟情,错付一生。 我喉咙滚了滚,嗓子眼疼得几乎说不出话来了,“你到底想要干什么?” “九十万足够你支付所有医药费和康复费,签了和解同意书,这样的事以后不会再发生。” 他的语气和神情一样淡漠,我唇瓣微微一动,没有声音的笑了一下。 “如果我不签呢?” 他手插兜,脊背挺得很直,看着我的时候甚至没有低头,只是淡漠地垂了一下眼皮。 “你是个聪明的女人,后果你很清楚。” 我不知道自己怎么签的字,也不知道他怎么离开的,兜里的手机震动了一下,原来是银行的短信,九十万的汇款说转就转。 记得曾经我念书的时候,要交九百的学杂费,姐姐不分白天黑夜打工一个月,家里省吃俭用,才凑齐了这九百块。 我用力咽了口唾沫,盯着那行数字,悲怆的笑了。 顾曼最终被抢救了过来,全身大面积的受伤,粉碎性骨折,头骨也受到了撞击,输了很多血,从手术室出来以后,就一直昏迷不醒。biqubao.com 好在几天后橙橙的身体有了好转的迹象,脑电波有了感应,用不了多久可能会有转醒的希望。 过几天是莫宏基的生日晚宴,丁磊给我发来微信消息,说很想念我,公司群里一片怨声载道,赵娜的要求非常严格,要求晚宴办得华丽,所以现在秘书部每天除了忙公司的工作,还要抽出时间办晚宴的事,全都忙成狗了。 我扫阅了一眼手机的信息,这段时间莫凌天和金悦十分高调,先是一起出席了电影节,又是牵手出席新电影发布会。 金悦虽然只是女二号,却成为了全场的焦点,因为她身边站着的男人,是南城最有权势的男人。 两人高调现身潮牌店购物,逛街,吃饭,甚至共同吃一个甜筒。 莫凌天豪掷千金给金悦在水上湾买了一套高层豪宅,临近西湖,可谓是风光优美。 两人也时常被拍到牵手出入豪门,莫凌天经常呆到深夜,第二天金悦拍戏又被拍到一身吻痕,双腿软走路都要人搀扶。 公司群里所有小姑娘全都八卦沸腾了。 “莫总真强悍啊,一夜七次郎啊?和小说里面描写的一样啊!” “啧啧啧!看看小女友这一身的草莓,莫总真是斯文败类,狂野系!” “我真好奇莫总有多大,搞得我现在开会都忍不住偷偷盯裆,确实蛮大的……” 我仔细回忆了一下前世和莫凌天的床事,他的确很大,未经人事的小姑娘可能会被折磨到哭。 收拢了思绪,我给姐姐和橙橙请了两个专业的护工,这几天几乎都泡在美容院,刚结账出来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前呼后拥的女人,定睛一看居然是金悦。 她今非昔比,浑身名牌的加持,都说红气养人,财气更养人,她已经不是那个为了一千多块钱保养费而手头拮据的女孩了,有金主捧,美美的做金丝雀,莫凌天的附属金卡随便她刷,莫氏投资的电影电视剧随便拍,还有谁的生活能比这更惬意? “顾柔姐?” 金悦站定,摘下架在脸上的金框墨镜。 我刚结完账,收回会员卡,挑眉笑笑,“好巧。” 金悦眼底闪过一丝妒恨,论清纯我比不上她,但是论颜值,我还是自信略胜她一筹,尤其这几天在美容院保养过,整个人都像是在发光。 “听说姐姐你最近都不去公司了,还有钱美容吗?这里做一次脸可不便宜,三四千呢。” “之前姐姐请我,我今天也给姐姐买单吧。” 金悦说着就拿出了莫凌天的那张附属金卡。 我瞥了一眼,轻笑了声,“你拿着花吧,毕竟这钱也不好挣。” 这家美容院的店员和我熟络,听出来我话里的意思,都捂嘴偷笑。 金悦哪里听得懂,还一副大方的样子,“我男朋友宠我,不会心疼这点钱的。” 莫凌天有家室,你这算哪门子的女朋友,顶多算是个小三儿。 我心情不错,懒得和她费口水,“不必了,我还有点存款,能自给自,没你这么好命,能花男人的钱。” 我正要出门离开,迎面遇到了一个眼熟的人。 苏晓晓见到是我,挡在我面前,拦住了我去路,“哟,这不是莫氏的秘书部部长吗?怎么现在不见你去莫氏上班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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