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氏集团有凯悦酒店百分之三十股份,南城的五星级凯悦,顶层总统套房,常年不对外开放。 莫凌天时常会带着网红嫩模来这里过夜。 我启动油门,不疾不徐跟在迈巴赫身后。 本以为司机会开去南城凯悦,没想到半途转了个弯。 迈巴赫朝着莫凌天的私人住处驶去。 停在南城壹号楼下,我听到自己胸腔里一颗心在疯狂地跳动。 那股隐隐作痛的感觉,一瞬间又侵蚀了身体。 只因为金悦长得和程玥有几分神似,莫凌天第一次带女人回了他的私人住处。 他将女人从车后座抱出来,宽大的西装紧裹着她,双臂收得很紧,步伐急而稳,转眼进了南城最贵的大楼内。 门关上,夜风阵阵,月色都显得清冷,我不知道抽了多少根烟,直至困意袭来,才驱车回了家。 第二天一早我被金悦的电话叫醒。 “顾柔姐,昨晚我……” 金悦似乎刚睡醒在浴室打的电话,声音很小,带了点起床气,不难听出还有点娇柔。 显然昨晚莫凌天满足了金悦,让她第一次它体会到了男女欢好的快感。 “进展顺利么?”我坐起身,摸过床头的烟,点燃。 “嗯……” “昨晚上他带我回家了,他说会对我负责,对我好……” 负责? 呵。 莫凌天做人不行,做禽兽倒是得心应手,诓骗小姑娘还真是老母猪带胸罩——一套又一套。 “他结婚了,你知道么?”我吐出一口烟,可能是昨晚抽太多烟,嗓子沙哑得很。 那头沉默了好大一会,才听到金悦低低啜泣,“顾柔姐,我这是不是当小三了?” “他看上去很有钱的样子,不是普通男人。” “正室发现了会不会找人来打我?” 我扯开唇角,“不会的,你放心。” 正室和你在讲电话呢。 我说,“你按照我说的做就行,跟这种男人,他不会亏待你,很快你就能还清欠我的债务。” 金悦声音微颤,有点感动:“顾柔姐,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我轻笑:“我把你当妹妹看。” 简单吃了个饭,我出了门。 今天莫凌天不会这么早去公司,香软在怀,肯定要多缠绵一会。 等我从媒体中心回公司,刚好遇到从停车场进电梯的莫凌天。 男人比以往要更神色清爽,意气风发。 轮廓笔挺的西装下,微微充血的肌肉,让他的身材看起来更为养眼。 “莫总,早。”我目不斜视进了电梯,摁了楼层按键。 我每天都穿的职业ol装,干练得体,活动也很方便,我从电梯的反光里看到,今天莫凌天多审视了我几眼。 然后我听到他冷声开嗓:“顾柔,你虽然是我的妻子,但你不要以为你是我唯一的选择。” 他这话说得挺有意思的,我从来都没成为过他的选项之一。 我顾柔是谁,是莫凌天的舔狗,是他的选项e,是planb,是第五排的第六个人,是西装的备用扣。 是莫凌天永远的备胎。 不对,我就连备胎都算不上。 顶多算一个死缠烂打了他七年时间,最后被利用干净,死不瞑目的路人甲。 我眼底泛起一层雾气,冷漠地瞥了一眼身侧的男人。 “莫总,你睡过的嫩模比我吃过的饭还多,我什么时候是你唯一的选择了?” 他把程玥放哪了? 唯一的选择,这话他自己说出来不觉得可笑吗? 早会结束,我手机静音,姐姐打来了很多个电话,微信消息几十条,都是问我有没有问莫凌天借到钱,那群人绑走了她的女儿,现在生死未卜,她每天都睡不好觉。 明天就是最后一天了,求我无论如何也要问莫凌天借到这笔钱。 我扫了一眼消息,只觉得太阳穴突突胀痛,给自己倒了一杯冰美式缓解缓解。 看来不能等了,要让金悦快点行动。 我给金悦转了一笔钱,让她晚上约莫凌天到酒店。 金悦许久才回复我,似乎睡了回笼觉刚醒,没领我转过去的钱,扣字发送过来:“顾柔姐,我能约出来吗?” “想办法。”biqubao.com 我回复了一句,就放下手机开始忙工作,等我从电脑里抬起头,拿起手机,才看到金悦的回复。 “好的顾柔姐。”然后是领取了转账的消息。 订的酒店不是莫氏集团投资,是一家很有情调的酒店,年轻人爱去的地方,我特意选了这个酒店。 莫凌天开完会,我进去送文件,男人坐在办公桌后,整个人靠在老板椅上,背后是一扇很大的落地窗,窗明几净,大理石地板和室内装潢高级,衬得西装的男人像是一尊雕塑般养眼。 他摁着手机,看了很久也没见回复。 我放下文件,温馨开了口,“莫总,您晚上没有行程安排。” 莫凌天抬眼,看着我不说话。 换成别人被莫凌天这么注视,指定吓得不轻,我笑意更盛,对上他的视线,柔声细语,“上次您约了荣家要喝酒,需不需要我帮您预约时间?” 莫凌天的脸色不太好看,“我有胃病,你帮我约喝酒?” 我嘴角的笑意不变,“莫总,工作最重要,您现在是事业上升期。” 他有点烦躁,啪的一声放了手机,“不约,你滚出去。” “好嘞。” 我转身出门,回到工位上拿起手机,果然收到了金悦发来的消息,她成功约到了莫凌天。 下午五点左右莫凌天结束了工作,他很早就出公司了,几个小秘书都在议论。 “莫总是不是谈恋爱了?” “我刚才看到莫总的手机,他好像是要去约会。” “真的假的?女方是谁啊?” 我走进办公室,几个小秘书瞬间噤声,纷纷看向我。 我爱莫凌天的事全公司都知道,我嫁给莫凌天的事,只有我和他知道。 傍晚时分我出了门,今天早上约了十来个电视台工作的记者一起去吃饭,我订了火锅包厢,我到了熟练点菜会客,人陆陆续续到场。 用餐结束,我收到金悦发来的消息,刚好抵达酒店。 这个时间不知道两人进行到哪一步了,我刷了手上的房卡,滴一声推开了酒店房间门。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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